浙江專項治理農村低保腐敗 整治“人情保”“關係保”

根據浙江省民政廳、省紀委駐民政廳紀檢監察組制定並下發的《浙江省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此次整治將嚴肅查處農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關係保”等問題。嚴厲懲治縣鄉兩級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委會幹部在農村低保工作中,利用職務便利貪汙侵佔、虛報冒領、截留私分、吃拿卡要、優親厚友等違紀違法問題。

據悉,截至2017年12月底,浙江省在冊城鄉低保對象約82.3 萬人,佔戶籍人口的 1.7%。浙江省民政廳社會救助處處長曹淵說,為防止“錯保”“漏保”,本次治理工作將全面排查所有農村低保在保對象。通過精準核對低保對象,做到不應該納入低保的,一個都不多;通過全面排查和動態管理,確保應該進低保的,一個都不少。

縣級民政部門要根據排查情況,及時集中辦理農村低保審批,確保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低保範圍;鄉鎮(街道)幹部每年對轄區內農戶至少走訪一遍,走訪過程中發現的困難群眾,認真做好記錄,並主動幫助其申請相關社會救助。

此次整治工作還將全面推廣運用“互聯網+監督”形式。縣級民政部門要在網上公開低保對象姓名(個人信息需保密的對象除外)、居住村(居)委會、享受低保金數額等信息,並根據動態管理情況及時更新,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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