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御”見

難得的週末早上,一覺睡到自然醒,這是搬進新西塘孔雀城御峰新家的第二天。拉開窗簾,當清晨的第一縷陽光鋪滿整張床,鳥兒在枝頭歡快的歌唱,公園裡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已經活動開了,小孩子拽著手裡的氣球奶聲奶氣的邊叫喚邊玩耍。這是你離開我的第二個年頭,習慣了孤獨,突然這麼熱鬧,很想真實的感受一下。

下了樓準備在公園逛逛,看到一對小夫妻坐在公園的長椅上,邊上的寶寶車裡躺著白白嫩嫩安睡著的小傢伙。男的對女的說:“老婆,一會兒我們去買點什麼菜?”女的溫柔的答到:“我想吃蝦,你呢?”

就這樣簡單的對話,卻讓我覺得格外溫馨,時光彷彿回到了兩年前,我們坐在離出租房不遠的公園長椅上,我試探性的問著:

“親愛的,我們以後會是什麼樣呢?”

“嗯......我們會有一個屬於我們自己的大房子,你喜歡花草樹木,那我們就住在公園旁,下班後我就帶你在公園散步,教孩子認識公園裡的各種花花草草。還要有河流,因為我喜歡水的溫柔,就像你一樣......”

不敢再多想,即便現在想起這些也不會再掉下眼淚,但還是不想去刻意回憶。沿著公園小路繼續走著,一條百米長的富氧跑到勾起了我運動的心,可惜穿了拖鞋出門,正準備轉身回去換鞋的時候,聽到有人朝我喊:“嗨,一起跑啊”,我朝他望去,那是一個身高180左右的陽光男孩,額頭上隱約閃著汗珠,應該是剛跑過,我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拖鞋,他也意識到我的鞋不適合跑步,笑著說:“穿著拖鞋,看來你是住在這邊的呀,我也住這兒,那改天有緣見。”說著轉身繼續跑了起來。我在原地愣了一會兒,嘴角不經意上揚。

回到房間,彷彿一切都變得明朗起來,是啊,既然搬了新家,那也是時候換個心情了,突然覺得“御峰”這個名字似乎在暗示我會“遇見”,遇見那個能撥開我心頭烏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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