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扣扣殺人案:我用生命報答你的養育恩

人生不是電視劇,人生……比電視劇辛苦多了

關中往事

2003年四川公共頻道上演了一部抗戰大劇《關中匪事》,講的是鄉醫李世厚夫妻被縣保安隊長羅玉璋殺害,李世厚的兒子敦子,學藝七年回來報仇,最後將羅玉璋活活嚇死。敦子在報仇後,發現晉綏軍的新二師不是自己的容身之所,只得投奔延安的故事。

張扣扣殺人案:我用生命報答你的養育恩

這部豆瓣評分8.4分的抗戰大劇是抗戰劇中難得的精品,改編自陝西作家賀緒林的《兔兒嶺》。這部著作被譽為中國的《亂世佳人》,現實生活中竟然真有這樣的故事發生。只是,人生不是電視劇,人生……比電視劇更辛苦。

2018年除夕陝西漢中南鄭區新集鎮王坪村14組發生一起殺人案,致2人當場死亡、1人重傷搶救無效死亡。案件發生後第二天,犯罪嫌疑人張扣扣(又叫張小波)投案自首,一樁沉封了22年的舊案又進入人們的視線。

那是1996年當時年僅13歲的張扣扣親眼目睹了自己的母親被同村王家四人打死。而打死張扣扣母親的王家四人中的三人,就是本次人命案中的三名死者。對當年這個命案描述最詳細的莫過於法院判決書: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七日十九時許,被告人王正軍的鄰居汪秀萍路過王家門前時,因過往與王家有矛盾,汪便朝被告人之兄王富軍臉上吐唾沫,遂引起爭吵。被告人王正軍聞訊趕到現場也同汪爭吵,汪秀萍拿一扁鐵在王正軍的左額部、左臉部各打一下,被告人即從路邊撿一木棒朝汪秀萍頭部猛擊一下,致汪當場倒地於當晚十時許死亡。

被告人王正軍對公訴機關指控其犯故意傷害罪的事實,當庭作了供認。庭審中,被告人王正軍辯稱:當時在現場,由於死者汪秀萍拿鋼筋扁鐵打我,我出於阻止和義憤才還擊了汪一棒(點評:生命真脆弱,一棒就打死,王正軍練過嘛)。因我犯罪時不滿十八週歲,也很想重新作人,請求對我從輕處罰;對民事賠償問題,我雖願意賠償,但確無賠償能力。(點評:意思要錢沒有,要命也沒有)

經法醫鑑定:死者汪秀萍系鈍性外力所致顱腦損傷而死亡。案發後,被告人王正軍之父王自新代為辦理汪秀萍喪葬共花費八千一百三十九元三角。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福如也為汪秀萍喪葬事宜墊付現金及實物折款共一千一百餘元。

原告張福如(張扣扣的父親),要求王正軍賠償汪秀萍死亡的全部喪葬費及贍養、扶養、死亡補償等經濟損失二十五萬元。

而王正軍的父親表示,汪秀萍在案發的起因上和打架過程中有嚴重過錯責任。案發後,我們負責辦理汪秀萍的安葬事宜已花費用八千餘元;鑑於我家經濟困難,我再給受害方賠償一千一百元人民幣。

最後法院判處,被告人王正軍的監護人王自新一次性償付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福如經濟損失9639.3(除王自新已支付汪秀萍喪葬費人民幣八千一百三十九元三角外,其餘一千五百元限王自新在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付清)。

對,王正軍家賠了1500元。

鑑於被告人王正軍在犯罪時尚未滿十八週歲,且能坦白認罪,其父已代為支付死者鉅額喪葬費用,加之被害人汪秀萍對引發本案在起因上有一定過錯責任,應對被告人王正軍從輕處罰。故對被告人王正軍及其辯護人辯請對王正軍從輕處罰的意見,經查符合本案實際及法律規定,可酌情予以採納。

最後,王正軍被判了7年有期徒刑

是村霸嘛?

關於網上所傳的王家是不是當地的村霸呢?我們翻遍了資料找不出佐證王家是村霸的證明。但我們通過一些對比似乎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別人家種的西瓜,就因為沒給你王家送,所以就產生矛盾了。

中國有句老話說的好:送你是人情,不用你是本分。就算是96年國家的物資沒有那麼發達,幾個西瓜能值多少錢,就這樣你們就恨上了張家。上一個這麼牛逼的人是電影《小兵張嘎》裡的翻譯官說“老子在城裡下館子都不給錢,吃你幾個爛西瓜你還想要錢。”

張扣扣殺人案:我用生命報答你的養育恩

就因為幾個爛西瓜,王家就恨上了張家,進而引發人命案,是因為他們沒把你們王家這一霸看在眼裡吧。(所以我不信,汪氏朝王富軍吐口水,給別人口實)

有一些法學的學生說,我們要相信法律的判決。好的,即然你這麼相信法律。我們來講一講96年發生的另一件事情,讓你知道什麼是無權無勢的農民的遭遇。

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第一毛紡廠家屬區公共廁所內,一女子被強姦殺害,最神奇的是報案人在兩個月後竟然被判死刑。這就是著名的呼格吉勒圖案件。

張扣扣殺人案:我用生命報答你的養育恩

呼格吉勒圖只不過是報個案,就被我們神奇的警察推定“第一個發現死者的就是兇手”這樣的狗屁邏輯,推為兇手。

呼格吉勒圖生於1979年9月21日,死於1996年6月10日。(16歲8個月)殺害張扣扣母親汪氏的王正軍生於1979年4月23日,發生命案的時間是1996年8月27日(17歲4個月)。王正軍比呼格大了半歲多吧。

一個是報案人,一個是自認把人打死的人。好吧,你告訴我,王家當地沒關係。在96年同樣嚴打的情況下,一個沒關係的呼格被判死刑。你跟我講這是79刑法規定的,不滿18週歲沒有死刑?

79型法第四十四條說,已滿十六歲不滿十八歲的,如果所犯罪行特別嚴重,可以判處死型緩期兩年執行。

張扣扣殺人案:我用生命報答你的養育恩

王正軍沒有死緩,只是判了7年。

前幾年發生的臭名昭著的陝西應急救援總隊特勤支隊隊長聶李強錘殺雙胞胎姐妹殺,是花了90萬元的重金才被判的死緩。而王家呢?賠償了張家9639.3元。

張扣扣殺人案:我用生命報答你的養育恩

我們的法官相信了,王家是有意賠償的,只是沒能力支付。你告訴我9639.3元能幹什麼?

老納是個農村孩子,96年我考我們那個四級市的重點高中,差一分,收款8000元。

也就是一條人命比重點高中的一分略貴一點。

你跟我說王家沒關係,是不是村霸,大家自己判斷。最可氣的是王正軍被判殺人罪後只過了三年便被釋放了。

一個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有罪的呼格被判了死型,一人自認殺人,且有村民作證的兇手只坐了三年牢出來了。那一年張扣扣16歲。試問,在一個正形成人生觀價值觀的16歲花季中,你給他來個辣手催花,你讓他怎麼正常成長。他不變成精神病嘛?

最讓人蹊蹺的是,這個案件我們能找到的判決只是一審判決。張家當時並沒有認同這份判決。可是竟然沒有二審,沒有往更高的法院去起訴。我不知道張家是經歷了什麼樣的過程,連二審都不願意走。

是不願意走還是不敢走?

沒有戰狼

創造中國電影收視神話的《戰狼二》開頭一幕,吳京送戰友骨灰回鄉,遇到戰友家被強拆。負責強拆的村霸說:挺能打啊,你怎麼不弄死我。

有不在的時候吧,你看我怎麼弄死他們。才有了後來冷峰那一腳。對,那個帶頭的明顯就是村裡負責的村霸,地產商才不會幹這樣出頭露面的事。

張扣扣殺人案:我用生命報答你的養育恩

我相信誰都想追求陽光下的公正,可是陽光不是哪裡都能照到的。張扣扣18歲那年選擇了入伍,在新疆這個相當危險的地方做名特種兵。有人說張扣扣當兵報國是為忠。有這樣的成分,但也有他想把自己變強,尋求自己的解決方式。

甚至,他的內心渴望著,如果真在入伍的時間裡,自己因公殉職了,他便不會想著這個日夜吞噬他心靈,折磨他精神的母親慘死事件,他便可以放下心裡的那塊大石。

只可惜,他並沒有如願。但我相信在入伍這兩年時間,黨的思想、光輝還是照耀著這個人。當他獨孤、痛苦的時候,是黨的思想讓他放棄復仇的想法,是黨的光輝讓他把這個想法壓抑在心中的。

這22年間,他一定是想過放棄的,一定會有覺得自己這樣的想法太可怕了的時候。可是,母親慘死的一幕對他的印象太深了,總會讓他在午夜裡驚醒的時候淚流滿面。這樣的折磨明顯是讓他崩潰的。

所以他不敢結婚,不敢給女生許下諾言,因為他不知道自己的心魔什麼時候會發作,什麼時候自己會瘋掉。許不了別人幸福就不去牽別人的手,只把這個痛苦留給自己。

我甚至在想,這22年裡如果王家能夠在命案後,積極的賠償張家,為自己的行為表示歉意,或許張扣扣的心結都能早些解開。顯然目前的證據沒有表明王家人為自己的行為表示過歉意。跟很多作惡的人一樣,他們不覺得自己那有什麼惡。已經服刑3年了,就一切都抵過了。

在他們心裡,上帝早已經原諒了他們

張扣扣殺人案:我用生命報答你的養育恩

就象劉鑫一樣,法律制裁不了她,她還囂張的挑釁江歌母親,說江歌暗戀她。人,一旦無恥起來是沒有底限的。

張扣扣殺人案:我用生命報答你的養育恩

我不信張扣扣這22年間沒想尋求法律的幫助。可是真的行的通嘛?那些翻案的,都是因為兇手找到了,可是翻案也花費了無數的時光,他母親這個呢?犯人已經被判過刑了,怎麼可能判第二次?他有能力證明當年打死他母親的不是王家老三嘛?

何況就算他真想翻這個案子,一定會有無數不要臉的律師三觀不正的讀者借這件事來炒作。就象劉鑫都有幫兇一樣。

所以他選擇了自己覺得最簡單的辦法。那一刻,黨性沒有壓抑住他的心魔。

不,應該說黨性還是壓抑住了他的心魔。他只是選擇了那些殺害了他母親的人。而這仇人的妻兒他都沒有亂殺。

這一點,他比血濺鴛鴦樓的打虎武松更光明磊落,更有氣魄。要知道武松可是殺了張都監一家老小,僕從丫環。而張扣扣只是殺了三個當年參與殺害他母親的人。並且,他也知道世仇到他這裡結束,就他一個人瘋魔就好了。所以他無婚無子。

張扣扣殺人案:我用生命報答你的養育恩

不是民國

對於網民認為張扣扣是俠義,是英雄,這樣的想法明顯是錯誤的。他是一種典型的偏執性精神障礙患者,也是精神病的一種。只有精神病才會這樣做的。

張扣扣殺人案:我用生命報答你的養育恩

相較於前幾日被澎湃新聞挖了的湯蘭蘭案——2008年10月,14歲的湯蘭蘭向五大連池市龍鎮警方寫了一封舉報信,稱自己從6歲開始被父親、爺爺、叔叔、姑父、老師、村主任、鄉鄰等十餘人強姦、輪姦,時間長達7年。當月底,僅有60多戶人家的大旺村(化名)陸續有16人被抓,最終包括湯蘭蘭父母在內的11人獲刑。2017年湯母出獄,聯合媒體逼湯蘭蘭出面,以尋求國家賠償。要知道這個案件可是審理了2年時間。

對比於這樣的不倫案件,以及父母為子女犧牲,孩子起訴父母挪用5.8萬壓歲錢等壓抑案件,張扣扣無疑是另類的,確實中國傳統的“孝”字在裡面。

對比於2017年的殺死辱母者案件中的於歡來講,張扣扣無疑更無奈。畢竟於歡案件中高利貨一切手段是為了錢,不會真正要了於歡母親和於歡家人的命。而張扣扣是確確實實的母親去世了。

相較於歡的刷屏,以及各大V的呼籲,張扣扣案更多是一些網民的自發稱讚。畢竟於歡有激情殺人可能。但張扣扣呢?就算大家再怎麼稱讚他“忠、仁、智、禮、孝”都無法改變他殺人的事實。

民國施劍翹為養父施從濱報仇,刺殺軍閥孫傳芳這樣的民國奇案也只能是活在那個人情大於法理,法律不健全的時代。

現在我們鼓勵的是依法行事,有法可依,不鼓勵敦子、施劍翹這樣的私下行為,不然我們還是停留在那種人情大於法理的時代。這對於構建社會主義法則時代不利。

所以,我認為,張扣扣事發時一定是精神錯亂,長期被母親死亡場景折磨導致的精神病在當時發作了,導致應激性障礙……

人民日報客戶端有一篇文章叫:《牽媽媽的手,你養我長大,我陪你變老》

張扣扣殺人案:我用生命報答你的養育恩

……每一個案件的出現都是在推動我們國家的法律進程,我們不想看到這樣的民間復仇。所以打擊村中惡霸,減少張扣扣這樣的案件、減少《嫁給大山的女人》這樣的慘劇,我們太需要完善我們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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