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筋施工流程及驗收標準

一、施工準備

1、開孔用的電錘一般用喜利得或博士電動工具以及相應鑽頭.

2、清孔用毛刷、氣筒、吹風機、棉紗。

3、鋼絲刷和角磨機等。

4、清理施工現場,照明良好,無易燃物和障礙物。

5、確立施工部位,標明植入鋼筋的規格和相應的孔位。

6、施工人員已經完成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

7、所使用機械設備試運行正常。

8、所用鋼筋已運至施工現場。

植筋施工流程及驗收標準

1.2植筋工程施工工藝

植筋分項工程施工工藝流程參見下表所示:

植筋施工流程及驗收標準

植筋施工流程及驗收標準

1、孔位定位

操作人員全面瞭解鑽孔直徑、深度、位置等技術指標。在現場由單位測量人員根據水平控制線、高程控制線、圖紙將植筋位置投放到植筋部位。植筋孔定位作業時可能會遇到原結構鋼筋阻礙,為了控制植筋定位準確,可採用剔鑿原結構混凝土保護層,露出原結構鋼筋,或利用鋼筋探測儀確定原結構鋼筋位置,從而確定植筋孔位,以保證新結構成型質量。

2、鑽孔

植筋鑽孔作業根據孔徑、作業環境,選擇適宜鑽機,根據植筋孔徑選擇相應配套規格的鑽桿。一般,鑽桿直徑比鋼筋直徑大4~6mm,成孔直徑符合設計要求。鑽桿長度應能滿足鑽孔深度。操作工人戴好防護眼鏡和手套。檢查作業面周邊環境,不得有危險源和影響作業的物品。電源線不得纏繞在鋼筋、異物上。

鑽孔時首先接通電錘電源試運轉,查看鑽桿旋轉方向是否正確。操作時保證垂直施加作用力。當在標定的孔位施時遇到原結構鋼筋,經設計單位認可,可略事調整鑽孔位置,避開鋼筋。鑽孔深度必須達到設計要求。

若意外產生廢孔,將孔內徹底清淨之後,用膠粘劑填實封堵。

錨固鋼筋的孔徑要求:(mm)

鋼筋

型號

φ8

φ10

Φ12

Φ14

Φ16

Φ18

Φ20

Φ22

Φ25

常用

孔徑

12

14

16

18

20

22

25

28

32

植筋施工流程及驗收標準

注:孔深根據設計圖紙要求, 無標明時孔深按10d鑽孔。表中數值為HRB400級鋼筋

3、清孔(界面處理)

①成孔後的孔洞應徹底清除孔內粉塵碎屑,避免粉塵碎屑產生隔離作用而影響膠粘劑粘結效果。

植筋孔洞鑽好後應先用毛刷清孔;再用潔淨無油的壓縮空氣或手動吹氣筒(皮老虎)清除孔內粉塵,如此反覆處理不應少於3次,直至無粉塵碎屑為止。如鑽孔部位有油汙時應用乾淨棉紗蘸丙酮擦淨孔壁,以保證孔壁與膠粘劑能有良好粘結效果。

②植筋孔壁的乾燥程度應符合膠粘劑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要求混凝土構件待植筋孔洞乾燥時必須滿足,否則應用熱風機對孔內鼓吹熱風乾燥處理,保證膠粘劑固化之前孔內乾燥,以確保膠粘劑固化效果。

③植筋孔應完整,不得有裂縫和其它局部損傷。

④植筋孔壁清理潔淨後,若未立即注膠植筋,則應用乾淨的棉紗將孔洞嚴密封堵,避免灰塵和異物落入汙染,保護待用。

4、驗孔

同一部位植筋孔完成後,項目部質檢員會同現場單位在現場做隱蔽驗收,確認成孔孔位、孔徑、孔深及界面處理符合施工質量驗收規範中合格質量的要求。

廢孔應用化學錨固膠或高強度等級的樹脂水泥砂漿填充密實。

5、配膠

當採用自動攪拌注射筒包裝的膠粘劑時,其植筋施工應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操作。當採用現場配置的植筋膠粘劑時,應按產品使用說明書規定的配比和工藝要求嚴格執行,且安排專人負責。攪拌好的膠液應色澤均勻,無結塊,無氣泡產生。攪拌時最好沿同一方向攪拌,儘量避免混入空氣形成氣泡。

配膠時應根據工作環境溫度確定膠粘劑的每次配置量,每次配量不宜過多,以免時間過長,膠粘劑變質後影響施工和膠粘質量。在攪拌過程和使用過程中應防止灰塵、油、水等雜質混入,並應按規定的可操作時間完成植筋施工。一般,植筋膠應現配現用,每次配膠量不宜大於5kg,一次配製膠粘劑宜在30分鐘內全部用完。過時作廢的膠粘劑廢棄不用。

6、注膠植筋

注膠作業可用膠粘劑灌注器或其它方法向孔內填塞。灌注方式應不妨礙孔中的空氣排出。灌注量應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確定,一般取注入孔內約2/3,並以植入鋼筋後有少許膠液溢出孔口為度。

注入植筋膠後,應立即插入鋼筋,並按順時針方向邊轉邊插,強力向內推進,並適當轉動錨筋以利排除膠內空氣,直到達到規定的深度。

從注入膠粘劑到植好鋼筋所費的時間,應少於產品使用說明書規定的可操作時間。否則應拔掉鋼筋,並立即清除失效的膠粘劑;重新按原工序返工處理。

當膠粘劑充滿孔洞後,把溢出的多餘膠液清理乾淨。對水平植筋以及穿透孔植筋應注意外口膠液流淌情況,應予復補或用墊片阻擋。

所植入的鋼筋必須校正方向,使植入的鋼筋與孔壁之間的間隙均勻。膠粘劑固化前,不得觸動所植鋼筋。當植入鋼筋必須後焊接時,其焊點距離基材混凝土表面應大於15d,焊接時並採用溼毛巾包裹植筋外裸部分的根部。

7、固化養護

在膠粘劑固化前不得擾動所植入的鋼筋。獨立或成排鋼筋應做支護,確保位置居中,定位正確,防止人為影響而發生位移。所植入的鋼筋應靜態養護,做好成品保護。根據產品使用說明書規定,一般視施工環境溫度條件養護時間至少需要1d。當膠粘劑固化並經現場拉拔承載力檢驗合格之後方可加載施工。

5.1.3植筋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5.1.3.1.植筋分項工程質量驗收

1、植筋分項工程檢驗批劃分

本結構加固工程植筋分項工程按樓層劃分檢驗批。

2、植筋分項工程的檢驗批質量驗收

植筋分項工程各檢驗批驗收時由現場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項目專業質量檢查員等依據《建築結構加固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程(報批稿)》中有關要求進行施工質量驗收。

3、植筋分項工程質量驗收

植筋分項工程各檢驗批合格質量應符合以下規定:

①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合格;

②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質量檢查記錄。

4、植筋分項工程質量驗收

在植筋分項工程各檢驗批質量驗收合格前提下,由現場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項目專業質量檢查員完成植筋分項工程質量驗收。

植筋分項工程合格質量應符合以下規定:

①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均符合合格質量標準;

②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質量檢查記錄應完整。

5.1.3.2.植筋分項工程界面處理質量驗收標準

1、主控項目

①植筋孔洞鑽好後應先用毛刷清孔;再用潔淨無油的壓縮空氣或手動吹氣筒(皮老虎)清除孔內粉塵,如此反覆處理不應少於3次,直至無粉塵碎屑為止。必要時尚應用於淨棉紗、毛刷蘸少量工業丙酮擦淨孔壁。

②植筋孔壁的乾燥程度應符合膠粘劑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

③植筋孔應完整,不得有裂縫和其它局部損傷;孔徑和孔深應符合設計及規範要求。

2、一般項目

①植入前再次複查鋼筋鏽蝕情況,若有新鏽,應用砂紙擦拭處理。

5.1.3.3植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

1、主控項目

①當採用自動攪拌注射筒包裝的膠粘劑時,其植筋施工應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操作。當採用現場配置的植筋膠粘劑時,應在無塵土飛揚的專用操作間內操作,按產品使用說明書規定的配比和工藝要求嚴格執行,且安排專人負責。

配膠時應根據工作環境溫度確定膠粘劑的每次配置量,每次配量不宜過多,以免時間過長,膠粘劑變質後影響施工和膠粘質量。

在攪拌過程和使用過程中應防止灰塵、油、水等雜質混入,並應按規定的可操作時間完成植筋施工。

②注膠作業可用膠粘劑灌注器或其它方法向孔內填塞。灌注方式應不妨礙孔中的空氣排出。灌注量應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確定,一般取注入孔內約2/3,並以植入鋼筋後有少許膠液溢出孔口為度。

③注入植筋膠後,應立即插入鋼筋,並按順時針方向邊轉邊插,強力向內推進,並適當轉動錨筋以利排除膠內空氣,直到達到規定的深度。

從注入膠粘劑到植好鋼筋所化費的時間,應少於產品使用說明書規定的可操作時間。否則應拔掉鋼筋,並立即清除失效的膠粘劑;重新按原工序返工處理。

④所植入的鋼筋必須校正方向,使植入的鋼筋與孔壁之間的間隙均勻。膠粘劑固化前,不得觸動所植鋼筋。

2、一般項目

植筋鑽孔孔徑的偏差應符合下表規定。

植筋鑽孔孔徑允許偏差

序號

鑽孔直徑(mm)

孔徑允許偏差(mm)

備註

1

8~14

≤+0.4

2

16~22

≤+0.5

鑽孔深度及垂直度的偏差應符合下表規定。

5.1.4.植筋工程施工質量檢驗

5.1.4.1.植筋的膠粘劑完全固化時,應抽樣進行現場拉拔承載力檢驗。

5.1.4.2.植筋承載力現場檢驗抽樣規則

①對重要構件,應按其批量的1%,且不少於5件進行隨機抽樣。

②對一般構件和非結構構件,應按0.5%,且不少於3件進行隨機抽樣。

5.1.4.3.膠粘劑錨固的植筋承載力現場抽樣與檢驗應在膠粘劑達到其產品說明書所標示的固化時間當日進行。若因故推遲抽樣與檢驗日期,需徵得現場工程師同意,並不得超過3d。

5.1.4.4.植筋承載力現場檢驗方法

1.植筋施工前或完工後:應在現場和原結構相同標號混凝土結構上植筋做拉拔試驗,以檢測植筋工藝的合理性和結構膠的粘結性能,試驗位置應由現場或甲方現場指定。達到養護期後應由有專業檢測資質的試驗單位做拉拔試驗。

2.拉拔試驗合格標準:當拉拔試驗結果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即為合格:

1)拉拔力已達到設計值要求(或已達鋼筋屈服值),而鋼筋未被拔出。

2)鋼筋被拔出,但破壞形式為砼被破壞而非結構膠被破壞,反之則不合格。

5.1.4.5.植筋承載力現場檢驗結果的評定

植筋施工流程及驗收標準

①若試樣在持荷期間無滑移、基材混凝土無裂紋或其它局部損壞跡象出現,且施荷裝置的荷載示值在2min內無下降或下降幅度不超過5%的檢驗荷載時,可評定為質量合格。

②若一個檢驗批所抽取試樣全部合格,則可評該批為合格批。

③若一個檢驗批所抽取試樣中僅有5%(不足1根時按1根計)不合格,允許另抽3根試樣進行破壞性檢驗。若檢驗結果合格,該檢驗批仍可評為合格批。

④若一個檢驗批所抽取試樣中不止5%(不足1根時按1根計)不合格,應評定該批為不合格批,不再另作其它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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