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分析光伏新政將在戶用、領跑者、扶貧和海外市場帶來哪些連鎖反應?

6月1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下發的《關於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18〕823號)。

除了下調標杆電價和補貼標準,主管部門還對各類光伏項目建設規模進行了限制。個人認為,後者對光伏行業的影響更為致命——除少數項目外,大部分地面電站、分佈式光伏(含戶用)項目被迫停滯,等待行業形勢好轉,補貼有著落。至於什麼時候才能回暖,就取決於再生能源資金徵收情況了。

在官方的政策解讀中,有一段是這麼說的: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

培育壯大清潔能源產業、支持光伏發電等清潔能源發展是能源生產革命、消費革命的重要內容。發展光伏的方向是堅定不移的,國家對光伏產業的支持是毫不動搖的。

但在實際落實的過程中,這份支持會不會打折扣?

老規矩,先解讀政策,再發表感慨。

1

普通地面電站全面停工

《國家能源局關於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國能發新能[2017]31號)文件中,2018年給河北、山西等21個省區安排了1390萬千瓦建設規模,全部作廢。包括浙江這樣已經劃分了年度指標的,也要全部作廢。至於安徽等通過“先建先得”建了大量電站、希望通過未來指標進行併網的,恐怕還得繼續等下去。如果省財政發不出補貼,光伏電站就只能執行煤電標杆電價,或者曬著太陽等待國家主管部門重啟地面電站建設。

由於今年不安排普通光伏電站建設規模,除2017年備案、2018年6月30日前併網的光伏項目外,短期不會有新的普通電站項目建設和併網。

北京、天津、上海、福建、重慶、西藏、海南7個省(區、市)此前不設指標限制,自行管理本區域“十三五”時期光伏電站建設規模。按照官方解讀文件,除西藏可以繼續按照消納能力安排光伏電站建設外,其餘6省市的建設也要全面停止。這說明,本次政策出臺主要是針對補貼拖欠問題,而非官方解讀文件宣揚的“保障光伏發電消納”。

2

包含戶用在內 分佈式無法享受國家補貼

從昨晚到今天,不斷有經銷商問我:“最新文件出來以後,戶用還能做嗎?是不是要全部停掉?”

我只能給出一個比較悲觀的答覆:目前只有全部自用的工商業分佈式項目還有盈利空間。戶用的話,全額上網、自發自用餘電上網都已沒有指標,總不能指望老百姓自行消納光伏系統的全部發電量吧?

今早看到有媒體給經銷商提建議,不必恐慌,跟業主好好談談,降點價。但這種情況只適用於全部或絕大部分自用的工商業分佈式項目,沒了補貼雖然會影響項目收益率,好歹還有錢賺,不至於血本無歸。以下幾種情況,恐怕是最難解決的。

a. 工商業項目,自用比例不足50%,想搶在《分佈式管理辦法》發佈之前併網。由於反送電比例高,只能拿到煤電脫硫脫硝電價的話,項目收益率慘不忍睹。

b. 分佈式項目(包括工商業和戶用),6月1日當天併網。很不幸,“考慮今年分佈式光伏已建情況,明確各地5月31日(含)前併網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國家認可的規模管理範圍。”也就是說,你的項目雖然併網了,但是因為這一天的時間差,沒有補貼,只能拿到煤電電價。當然,像這樣晚上6點多下發文件,以“昨天”為截止日期、且沒有緩衝的情況,也是比較罕見的。

c. 分佈式項目(包含工商業和戶用),已經建成,尚未併網。依然很不幸,跟業主商量解決方案吧,是把系統拆走,還是按煤電電價併網結算。無論怎麼做,都將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精力消耗。

d. 戶用項目。最不幸的就是戶用,之前還信誓旦旦地宣傳,分佈式光伏是國家支持項目,現在就被啪啪打臉。如果分佈式開發企業、安裝商沒有做工商業分佈式的實力和資源,也沒有開發海外市場的勇氣,就只能給職員放7個月長假,等待來年新指標了。

3

鼓勵光伏扶貧,實際情況如何?

很多人把“扶貧指標繼續發、電價不下調”解讀為行業利好,但筆者認為,如果把這一文件同《光伏扶貧電站管理辦法》結合起來理解,恐怕沒有那麼樂觀。

《管理辦法》規定,光伏扶貧電站由各地根據財力可能籌措資金建設,包括各級財政資金以及東西協作、定點幫扶和社會捐贈資金。光伏扶貧電站不得負債建設,企業不得投資入股。

也就是說,光伏扶貧電站的全部收益,都要經地方財政的手轉給貧困戶,跟民企沒有任何關係。縱然個別企業通過“政府關係”拿到施工採購總承包(EPC)資格,價格也會大幅下跌,能保持高位的只有非技術成本。從最早的時候起,光伏扶貧就是地方權力尋租的重災區,現在粥少僧多,只會愈演愈烈。

4

光伏領跑者,接好你的鍋!

主管部門下調上網電價的幅度越來越大,頻率越來越高,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看到了領跑者項目的低電價和企業熱情。格爾木0.31元/kWh、達拉特0.34元/kWh的價格,距離平價上網,已經非常接近了。

在《傳光伏標杆電價再降5分錢?面對補貼壓力,“節流”不如“開源”》一文中,筆者提出:

領跑者項目全部採用高效組件,與各種最先進技術疊加,且免徵土地使用稅等稅費,主要零部件(如組件、逆變器)通過集中招標獲得,建設成本遠低於常規電站。此外,許多投資企業將領跑者項目作為“形象工程”而非盈利項目,對收益率的要求比較低。如果用領跑者項目的降價幅度作為調整標杆電價的標準,無異於揠苗助長。

從能源局主管部門領導的角度,他們未必不明白上述道理,只是迫於壓力,不得不接受現實。而在其他部門和外行人看來,局部地區、個別項目、有條件的平價上網,為什麼不大面積推廣呢?也省得我們被指責“拖欠補貼、阻礙光伏行業發展”了。

6月1日晚,上饒、長治、銅川三地對光伏發電技術領跑基地推薦投資企業評優結果進行了公示。

深度分析光伏新政将在户用、领跑者、扶贫和海外市场带来哪些连锁反应?

從公示內容來看,除上饒領跑者基地價格相對較高外,長治、銅川領跑者基地申報企業對單瓦成本的預期都已經在1.4元以下,2020年底將直接進入1元時代。此前有行業領袖預測,2019年組件價格會降到1.5元/W,引來一片質疑聲,現在看來,這才叫未卜先知,1.5元甚至都報高了。

當然,我們不能忘記,第二批領跑者項目中,許多低價項目至今未能併網發電,領跑者的價格預測不是100%準確。包括主管部門也在最新文件中提出,今年的領跑者基地建設會視情況研究。如果沒猜錯的話,一旦領跑者項目再次出現“承諾低電價但無法按時併網”的情況,國家能源局可能會停止領跑者計劃。

5

未來市場怎麼做?

考慮到目前行業面臨的最大困難在於“沒指標、沒補貼”,解決問題的思路也會從這兩方面展開。

方案一:佈局海外市場

最新文件固然嚴厲,但影響範圍只在中國大陸地區,有能力的光伏企業(包括組件、逆變器製造企業和電站開發企業)完全可以早早出海,佈局海外市場。此前筆者在分析歐洲市場時提到,歐盟對中國太陽能電池、組件的貿易保護措施將於2018年9月到期,歐盟司法和消費者總司已經建議取消這一反傾銷措施。如果今年歐洲新增裝機能達到預期的11GW甚至更多,可以給中國企業帶來更多機會。但我們也要當心,如果光伏企業太急於消化產能、去庫存,對歐洲項目報出超低價,很可能引來新一波反傾銷措施。

方案二:無需補貼的自用工商業電站

這大概是主管部門努力爭取到的最後一塊民企能吃下的蛋糕了。按用電價格0.8元/kWh、首年衰減2.5%、此後每年衰減0.7%、運維成本為初投資1%計算,一個1MW自用工商業項目的收益情況如下:

深度分析光伏新政将在户用、领跑者、扶贫和海外市场带来哪些连锁反应?

顯然,全部自用或絕大部分自用的分佈式電站項目,還是有投資價值的。事實上,我們確實已經實現了工商業用電側的平價上網,只是在戶用領域,由於居民電價和發電量自用比例都比較低,暫時不具備取消補貼、平價上網的條件。

方案三:搶扶貧電站EPC

之所以用搶,是因為盯著這塊肥肉的人確實太多,在爭取項目建設的時候,難免有一些人動用非正常手段,這也是筆者認為扶貧項目非技術成本難以降低的原因。但即便如此,考慮到光伏扶貧電價高且不需競價,招標施工只需縣級政府組織落實,依然會有大量本地企業希望從中分一杯羹。

方案四:明年再見

這可能是我們最不願見到的一種結局。在政策的影響下,會有大批企業和個人離開光伏行業。有人說,新政是對行業的一次徹底洗牌,對行業進行了淨化。這種說法不能說錯誤,但光伏行業經不起一次又一次折騰,如此“急剎車”會讓資本望而卻步,讓C端消費者對光伏敬而遠之,對“補貼發放20年”心存疑慮。如果今年下半年戶用光伏徹底偃旗息鼓,明年將很難從頭再來。

在管理學上,有一種現象叫做“鞭打快牛”,就是對優秀的勞動者提出更高的要求,卻沒有對應的獎勵措施,也不會對落後的勞動者問責,簡言之,能者多勞,但多勞不多得。從目前的能源發展來看,光伏就是那頭耕田更努力的“快牛”,努力的結果,就是被加上“儘快實現平價上網”的任務,卻剝奪了它的最後一袋草料。

我們不能否認,光伏行業被主管部門“一刀切”加以限制,有之前盲目擴產、無序競爭帶來的惡果,有各種試圖賺快錢的人撈一筆就走的負面新聞,但我們也有光伏企業每年砸數十億人民幣進行技術研發的付出,有無電地區兒童看到光明後的喜悅,有施工人員冒著嚴寒搶裝的艱辛。

光伏人是自強、堅忍的,不會像燃煤自備電廠一樣,喊出“中國光伏行業250萬人下崗給你們看”這樣威脅政府的口號,也不會說出“除了光伏我什麼都不會”這樣無腦的話。但想想能源轉型的未來,想想我國在《巴黎氣候協定》中的承諾,現在還沒到光伏人解甲歸田的時候。

前途坎坷,但光伏人始終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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