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差評被威脅,當消費權益受到侵害時,我們需要怎麼維權?

導讀

給差評被威脅,當消費權益受到侵害時,我們需要怎麼維權?

案情經過

據報道,買家李海峰在網上買了幾包乾果,發現缺斤短兩、有瑕疵,遂與商家溝通,商家卻態度惡劣,辱罵買家系"河南狗"並威脅如果買家給差評,他立刻買機票去血洗買家全家。買家以為只是口頭威脅,依然堅持自己初衷給差評,隨後商家發出自己已買機票的截圖,還發出自己的身份證號碼,讓買家去報警,態度囂張到令人髮指。買家基於憤怒或害怕,向商家所在地警方報警,幾經交涉,當地公安局對商家作出了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給差評被威脅,當消費權益受到侵害時,我們需要怎麼維權?

給差評被威脅,當消費權益受到侵害時,我們需要怎麼維權?

本案中,除了商家威脅要“血洗”消費者全家的行為應當受到懲處之外,他還存在哪些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行為應當承擔怎麼樣的法律責任?

給差評被威脅,當消費權益受到侵害時,我們需要怎麼維權?

1.消費者對網上購買的商品不滿意,有權利做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經營者採用網絡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在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所以,本案的買家在收到商品後7日內,完全可以要求退貨,根本無需和賣家解釋商品存在“缺斤短兩、有瑕疵”的問題,即便商品沒有問題,經營者也不得拒絕買家的無理由退貨退款。

2.無理由退款是不是等於無條件退款呢?

網購當然不是意味著無條件可以退貨退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所以,消費者主張七日內無理由退貨退款,要達到的條件就是需要保持商品的完好。比如:如果消費者買一袋乾果,把乾果拆開,吃完了只剩下殼,然後在七日內申請退貨退款,對經營者來說肯定是不公平的。如果可以無條件退款,誰有勇氣當經營者?所以,消費者網購後可以無理由退貨退款,但有條件,條件是商品完好,即不影響商品的二次銷售。

3.商品不完好,是不是不能退貨退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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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賣家銷售的商品有問題,買家除了要求退貨退款,還有哪些權利?

不同的情況下,消費者可主張的權益不同。如下列舉幾種常見情形:

(1)如果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服務存在普通的瑕疵(如:發送的衣服碼數不對、手機屏幕有裂痕等),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經營者應當賠償損失。此時,消費者支出的運費屬於損失,消費者退、換商品的運輸費用理應經營者承擔。

(2)如果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存在欺詐情形(比如銷售一款洗衣機時聲稱有脫水功能,但實際上該洗衣機只有洗滌功能無脫水功能),消費者可以要求經營者支付該商品價格的三倍款項作為懲罰性賠償,商品價格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賠償。

(3)如果經營者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比如:銷售發黴、微量元素超標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4)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除了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之外,還可以要求經營者支付所受損失的二倍以下懲罰性賠償。比如:如果網上購買的手機爆炸,將人的耳朵炸傷,造成20萬元的損失(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費用),受害人除了可以要求手機的經營者支付20萬元外,還可以要求經營者再支付40萬元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給差評被威脅,當消費權益受到侵害時,我們需要怎麼維權?

總結:本文闡明消費者的權益,除了讓廣大消費者知道維權的依據之外,更是為了讓廣大經營者知“法”而生“畏”。在經營者從一開始懂得克己守法的情況下,經營者根本就無違法行為侵害消費者的權益,也就無須消費者走上維權道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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