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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仗著男人的喜歡,女人就可以隨便欺負他嗎?
A:哈哈,這非常正解。你沒聽過那句歌詞嗎?陳奕迅在《紅玫瑰》中唱到: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被偏愛的都有恃無恐。正因為人家知道你的喜歡,才會這麼肆無忌憚的欺負你。而且,所謂的欺負也是有限度的是吧。
正所謂,打是親、罵是愛。你說的欺負,應該不是人格上的欺侮、以及金錢上的無情略對。說真的,她欺負別人的話——輪到瘋了,恨不得告訴她:你只可以欺負我。
一旦,你沒那麼喜歡她呢。又輪到她抓狂了,然後想著自己是不是做得過分了、讓你反感了什麼的。這樣的情感拉扯,其實很有意思的。請享受其中吧,畢竟這是最單純最美好的小幸福。
只要對方不是佔便宜方面的欺負,你都許了吧。無傷大雅,也沒有多大損失。你不給她欺負,難道給其他女人欺負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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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被喜歡的人當女兒對待了該怎麼辦?
A:我覺得,他這個說法不太恰當啊。他是你的同桌,你們最多也就是大學生是吧。怎麼就有了當你是女兒看待的說法,太超前了吧。我認為,他這是特別婉轉的拒絕你。
是,我知道你喜歡他。但不代表,他也一定要喜歡你啊。他覺得你還像小孩子,需要他的寵愛與關心。僅此而已,但那絕對不是男女之間常說的“愛情”。
你被當女兒了,該怎樣?你享受這樣的寵愛嗎,估計不喜歡。那麼,他會改變對你的態度嗎?這是關鍵。我建議,你還是直接找他說說比較好。通過別的人,轉過來的話可能有其他意思。你可以直接說:你不希望被他當成女兒。而是,當成他的女朋友。直接說,讓他沒有迴避問題的機會。因為,你也很想知道一個結果。對不對?
至於,他怎麼回答的。你心裡要有數,怎樣都要學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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