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留置第一案处理结果来了!

内江留置第一案处理结果来了!

近日,东兴区纪委监委对大治乡财政所原所长彭明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彭明勇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

■ 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 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并进行营利活动,谋取个人利益,涉嫌犯罪。

彭明勇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生活纪律以及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2018年4月27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彭明勇开除党籍处分;经区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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