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紹興上虞關於全面開展水產養殖尾水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部門和單位:

水產養殖尾水治理工作是2018年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和《浙江省生態文明示範創建行動計劃》的建設和考核內容,也是中央環保督察和國家海洋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的內容。為加快推進我區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和轉型升級,根據省海洋與漁業局《關於全面開展水產養殖尾水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海漁業函[2018]9號)和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快推進池塘池塘養殖尾水治理工作的通知》(紹政辦發明電[2017]34號)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結合實際,現將全面開展養殖尾水治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以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以“調控總量、管控環境”為主線,堅持統一領導、屬地實施、主體自律、部門監督的原則,著力構建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現代漁業綠色發展產業體系。

二、工作目標

(一)總量控制。按照嚴禁在禁養區域內進行養殖、嚴格整治不符合要求的‘小散亂’養殖場、嚴控新建養殖場的要求,形成全區池塘養殖壓規模、保供給、提品質、控汙染、優生態的良好格局。

(二)水質提升。至2018年9月底,全區保留的養殖池塘基本實現養殖尾水循環再利用或達標排放(農業部《淡水池塘養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

(三)模式優化。積極探索生態高效的養殖模式,鼓勵開展養殖池塘生態型改造,示範引導,面上推廣。

三、實施步驟

(一)排查摸底,登記建檔(2018年5月31日前)。按照屬地負責的原則,以鄉鎮(街道)、有關部門和單位為單元開展排查,摸清底數,完成“一場一檔”登記工作,全面掌握所轄範圍內池塘養殖生產情況。

(二)制定方案,開展“一場一策”專項整治(2018年6月30日前)。按照禁養、提升、示範相結合的原則,制定 “一場一策”整治方案並組織實施。

1.關停一批。在禁養區範圍內的池塘養殖場;治理達標無望的養殖場或整改期限後養殖尾水水質執法監測累計2次(含)以上不達標的養殖場。

2.提升一批。通過原位修復或異位修復,應用物理和生物淨化處理新技術、新工藝,實現養殖尾水循環利用或達標排放;應用新型稻漁綜合種養技術模式,開展魚、蝦、鱉等水產品與稻、茭白、菱藕等農作物的共生輪作,實現種養有機結合,水質淨化達標;通過對養殖尾水的收集、沉澱後,配套農田、蔬菜、苗木、花卉等進行生態消納。

3.示範一批。以規模以上(30畝以上)水產養殖戶(場)為治理重點,以池塘養殖為主要對象,凡存在規模以上養殖戶(場)的每一個鄉鎮(街道)、有關部門和單位至少建立一處養殖尾水治理示範點。鼓勵智能化設施養殖、精準化清水養殖、生態化循環養殖等養殖模式,加快潔水保水型池塘養殖先進技術的示範推廣應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各鄉鎮(街道)、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把池塘養殖尾水治理工作作為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的重要內容來抓,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明確項目表、責任表、時間表,強化人、財、物要素保障,確保整治工作有力有效推進。

(二)屬地負責。明確屬地鄉鎮(街道)、有關部門和單位的主體責任,全面完成所轄範圍內的整治任務。

(三)強化督查。區治水辦、水利局將強化面上督查,建立月度進度通報制度;加強突出問題督查,確保各項任務如期完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