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实施“十四大提升行动”着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

5月21日,榆中县召开县文明委全体会议暨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省级文明县工作启动大会。


据悉,榆中县将以全力推进“五位一体”建设为根本,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以建设“六个榆中”和现代化中心城市副中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城乡、居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政府主导、群众性创建为抓手,实施“十四大提升行动”确保兰州市在2020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榆中县在2018年创建成省级文明县,并到2021年进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通过实施理想信念教育、核心价值引领、公民道德建设、文明风尚培育、志愿服务工作、法治榆中建设、文化榆中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管理、民生服务保障、乡风文明建设、立德树人教育、基层基础创建、扶志扶智提升“十四大提升行动”,持续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两学一做”“低碳出行·践行绿色生活”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创新设计一批具有榆中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持续开展城乡环境、背街小巷、交通秩序、城中村整治行动,加强就业促进、社会救助、安居保障等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民风建设十大行动”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八个一”工程,注重打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品牌,充分运用“互联网+文明创建”等新载体,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并把道德建设融入脱贫攻坚全过程,在促进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提高等各项具体活动中,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实施步骤,强化保障措施,努力为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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