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樹市院:“撂荒”十四載無人管 一紙檢察建議,荒地變良田

榆树市院:“撂荒”十四载无人管 一纸检察建议,荒地变良田

民以食為天,食以地為本。耕地,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本條件,也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資源,“十八億畝基本農田紅線不能碰”!為切實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2018年初榆樹市人民檢察院按照吉林省院和長春市院的安排部署,依法開展了農田保護專項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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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3日,榆樹市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部幹警在履職中發現位於秀水鎮後溝村和蘇家村交界處有一地塊撂荒,荒地內用廢舊輪胎圍擋了臨時賽車道,並立有“怪車坊”、“賽車運動基地”等牌匾。經該院調查:該宗地總面積為27813平方米,其中4390平方米為基本農田。2003年榆樹市交通局修建黑大公路時向土地承包人臨時租用做拌料場,2004年末使用完畢後交付原承包人,但因種種原因該地塊一直閒置。2017年10月尚某在該地塊上欲修建賽車場,部分設施完工,但並未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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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地類部分為未利用地,部分為基本農田,在基本農田內建賽車場不符合土地總體規劃,承租方亦未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屬非法佔用耕地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施條例》第二十一條、《吉林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造成了對耕地資源的嚴重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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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此, 榆樹市人民檢察院於2018年3月19日向榆樹市國土資源局發出了《檢察建議書》,建議其責令依法履行職責,對上述非法佔用耕地的違法行為作出處罰,並限期恢復土地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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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樹市國土資源局收到檢察建議後,立即採取措施,對該地承包人尚某下達了責令改正行為通知書,要求其在十五日內恢復土地原狀。尚某在接到榆樹市國土資源局下達的責令改正行為通知書後,對該地塊進行了整改,現已恢復平整,達到耕種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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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劃定基本農田,建立各項基本農田保護制度,是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是為農業生產乃至國民經濟的持續、穩定、快速發展起到保護作用。榆樹市作為全國知名的農業大市,糧食產量在全國十一連冠,農田保護尤為重要,榆樹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破壞耕地的行為進行有效監督,積極履行檢察監督職責,為榆樹地方經濟平穩、快速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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