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發佈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風險預警

【電纜網訊】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近日發出《關於發佈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風險預警的緊急通知》,明確2018年海南省不再下達集中式光伏電站規模指標。各地暫緩備案需要國家補貼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計劃利用普通分佈式光伏指標開展光伏扶貧工作的市縣,慎重推進光伏項目。

海南省发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风险预警

據悉,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5月31日印發通知,要求優化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暫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電站建設規模,今年全國安排1000萬千瓦左右規模用於分佈式光伏項目建設,加快光伏發電補貼退坡等。同時要求所有普通光伏電站均通過競爭性招標方式確定項目業主,招標確定的價格不得高於降價後的標杆上網電價。

據瞭解,海南省自行管理“十三五”時期光伏電站建設規模,根據能源規劃、市場消納等條件有序建設。按照海南省“十三五”能源發展規劃,國家能源局2017年度光伏發電市場環境監測評價將海南省列為橙色地區。考慮今年全國分佈式光伏新增裝機僅第一季度已達768.5萬千瓦,存在5月31日前投產的分佈式光伏裝機已超過1000萬千瓦的可能。鑑此,海南省5月31日後併網的分佈式光伏項目存在無法納入國家認可規模管理範圍,不能享受可再生能源附加補助資金的風險。

《通知》要求,今年海南省不再下達集中式光伏電站規模指標。各地暫緩備案需要國家補貼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待省發改委出臺競爭性招標辦法後,按照國家下達的規模統一開展競爭性配置。對於需要國家補貼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必須納入規模管理後方可開工建設。各地可根據接網消納條件和相關要求,自行安排不需要國家補貼的屋頂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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