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村寨的建築防火要求

古村寨的建築防火要求

古村寨內的古建築因受到先天因素、歷史條件和技術手段等的限制,普遍存在耐火等級低、火災荷載大、疏散通道不暢、防火間距不足、消防水源短缺等消防問題。隨著旅遊業的迅速發展,古村寨自身防火防災功能相對薄弱的現狀與旅遊開發造成的現代生活需要之間的矛盾日益凸顯,也帶來更多的火災隱患。如何做好古村寨的建築防火就顯得非常重要,下面我就古村寨的建築防火談談一些個人看法:

一、古村寨的建築防火基本要求

1、古村寨內文物建築在利用性改造中進行防火設計時,應滿足文物行業標準《文物建築防火設計規程》的相關規定。

2、古村寨內的其他建築應與文物建築保持足夠的防火間距,確有困難的,應採取其他有效防火措施。

3、用於生產或存儲的建築內不應設置人員居住場所,確有困難時,居住場所應採用不燃性實體牆與生產、存儲區域進行分隔,並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

二、古村寨的建築防火建築耐火要求

1、 古村寨內既有建築的改造,應儘量選用不燃、難燃裝修材料。

2、木結構或磚木結構建築之間的相鄰外牆宜採用不燃性實體牆且宜高出屋頂。

三、古村寨的建築防火的 平面佈置及防火分隔要求

1、超過3層的建築不應用作經營性場所;當經營用建築層數為3層時,每層最大建築面積不應超過200m2;當經營用建築層數為2層時,每層最大建築面積不應超過300 m2。

2、 同一建築內旅館、商鋪、酒吧、網吧等不同經營性場所之間應採用不燃性實體牆進行分隔。

3、廚房宜設置在建築靠外牆部位。餐飲類經營場所的廚房應採用不燃性實體牆與其它部位進行防火分隔。

4、 村民院落內堆放的柴草、飼料等的區域與建築之間應採取防火分隔措施。

四、古村寨的建築防火的 安全疏散要求

1、 同一建築內旅館、商鋪、酒吧、網吧等不同經營性場所應進行獨立疏散。

2、 經營性場所每一層安全出口不應少於2個,相鄰兩個安全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應大於5m。當每層最大建築面積不超過200 m2,房間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小於15m,且使用樓梯疏散的各層人數之和不超過15人時,可只設置1部疏散樓梯。

五、古村寨的建築防火的 消防設施設置要求

1、 古村寨內文物建築及經營性場所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或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

2、 古村寨核心防火保護範圍內的非文物建築,宜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或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

3、 古村寨內文物建築及經營性場所應配備水基型或ABC乾粉滅火器,各建築每25m2至少配備一具2kg滅火器。

4、 古村寨核心防火保護範圍內的非文物建築,宜配備水基型或ABC乾粉滅火器。

5、具備供水條件的經營性場所,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或自動噴水局部應用系統;每層應設置室內消火栓或在生活供水管道上設置消防水龍。

6、經營性場所樓梯間、疏散走道應設置疏散照明,疏散走道上應設置保持視覺連續的燈光疏散指示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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