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一定要重視家長參與的力量

中小學幼兒園的家校合作是一個有著巨大前景的教育改革領域,一定意義上講,誰搶佔了這個制高點,誰就獲得了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的先機。

從世界範圍看,家庭出身與兒童教育獲得之間的聯繫普遍存在。教育不平等使階級地位在代際之間傳遞,成為社會不平等再生產的工具。20世紀以來,儘管許多國家進行教育改革的目標之一就是弱化這種聯繫,但這種聯繫仍然存在。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教育事業取得了巨大成就,家庭經濟條件普遍有顯著改善,然而教育資源分佈不均衡和家庭稟賦差異,仍在相當程度上影響著兒童的教育獲得和學業成就。

家庭的經濟資本、社會資本和文化資本對兒童成長有不同程度的作用,但家校合作會減弱家庭資本與兒童成長間的相關性。由此,弱勢家庭雖不具有各種豐裕的資本,但可通過加強與學校的合作,來彌補家庭資本的不足,從而促進兒童在學業中取得成功,這種促進,我們將其稱為“參與的力量”。

中小學幼兒園家校合作對教育公平有著重大意義,這在發達國家和地區已被證實。家庭、學校之間主動、積極的合作,對改善家庭與學校關係、促進學校教學等有顯著的作用,並在一定程度上會改善家庭背景決定人生境遇的被動宿命,減弱家庭差異對兒童成長造成的影響,促進兒童成長。

從布勞和鄧肯“地位獲得模型”中對家庭背景的分析,到布迪厄、科爾曼的“文化資本”“社會資本”中對“代際閉合”“家長參與”的研究,再到愛普斯坦的“學校、家庭和社區合作伙伴關係”,家校合作越來越成為一種獨立的制度性視角,用來考察家庭與兒童成長間的規律性聯繫。

我國中小學幼兒園的家校合作尚處於起步階段,還沒有系統建立起本土的理論,相關研究還停留在工作總結、政策詮釋和對國外經驗的介紹上,停留在家長教育、德育功能等單項研究上,尚難有效解決現實問題。每個人都認為家校合作有用,但結果如何測量、有多大作用、作用機制如何產生等,沒人說得清楚,甚至也沒人說得清國外的研究和實踐結論是否適用於我國。

多年來,我們的基礎教育改革取得了一定進展,但困難和問題也不少。突出表現在學校、家庭和社會協調不好,來自家長方面的壓力很大,廣泛影響學生的還是應試教育。究其原因,我們的教育改革不只是學校的問題,必須建立一個更大的教育格局,獲得家庭、社會的支持和參與,並把他們戰略性地納入現代學校制度內涵之中。

我國城鄉二元分割,教育資源不均衡。城市兒童可獲取更多的學習資源和社會化支持,就讀更好的學校,而農村兒童在學校等級、師資、社會化條件等方面均處於劣勢。

子女的學習成績與家庭文化資本(生活方式)是關聯的,但不簡單對應,並非單純被動的階層決定論。也就是說,家庭財產和收入並不對兒童成長有顯著作用,行動、主動性、個體性情與家庭文化資本共同發生作用。在我國義務教育背景下,基礎教育階段的兒童對家庭經濟的要求並不大,一般家庭都能滿足常規的支出。

家長不同的社會經濟地位,帶來不同的社會關係網絡和不同的家庭語言、行為模式,相當於賦予子女不同的社會和文化資本。這些資本帶有顯著的階層性,導致代際“社會遺傳”和“社會階層再生產”。家長在家校合作中存在階層差異,家庭資本豐裕的家長會先天地將社會階層優勢帶到家校合作中。因此,家校合作的原則是要縮小這種階層差異,至少不能擴大。因此我們的家校合作應平等地對待每一個家庭,特別是要鼓勵和幫助文化程度、職業地位、經濟收入、社會關係及參與能力等處於弱勢地位的家庭參與到家校合作中來。

總之,家庭資本對兒童成長的影響,如果考慮家校合作的調節作用,影響係數會顯著減小。這個基於數據的證據,為弱勢家庭通過家校合作彌補家庭條件的不足提供了信心,也增強了我們研究和實踐推進家校合作的動力。在當好家長、相互交流、志願服務、在家學習、參與決策和與社區合作的六種家校合作實踐中,學校一定要重視家長參與的力量。

(作者單位:北京大學教育學院)

《中國教育報》2018年06月14日第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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