泣血,凌晨三點不回家

泣血,凌晨三點不回家

小陳是浙江小地方考到上海來的,畢業後進入一家民營化工企業做業務員,工作十年從月薪一千五到月薪三萬多,期間幫父母在老家重蓋了房子,也交了一個不錯的女友,兩人感情穩定,一年前商量成家。小陳珍惜女友跟他從只吃得起路邊攤開始, 誓要給她一個自己的房子,兩人盤了盤存款滿心期待得開始了這場泣血之旅。

小陳在某家中介的門店遇到經紀人小吳,陸陸續續看了兩個月後,看中一套南方商城附近的公寓,九十多平方兩室兩廳,全南全明房型正氣,離地鐵十分鐘出行方便,唯一的缺點是6樓無電梯,但想想兩個人都還年輕,爬6樓也可以接受。關鍵是房東掛牌390萬,均價才四萬,對比邊上的中小戶型五萬的均價,小陳決定出手,畢竟首套能享受首付三成要儘量把槓桿用足,他對自己後續還貸能力也是很有信心。

當天看完和中介小吳說希望價格再談談,於是小吳當場打了電話給房東,然後房東立馬過來談價格。

見面後小陳說心理價位380萬,當時房東問,首付能不能多付一點,如果可以付一半的話他願意380萬成交。但苦於當時沒那麼多現金只能30%,實在不行也只能算了。最後房東同意了,說是自己是做生意的,沒有時間反覆來談,還說自己老婆是老師,有個女兒,上學太遠要置換,總之感覺上是挺正常的一戶人家。中介小吳還特地問了戶口情況,他說戶口不在上海沒有遺留問題。小陳就付了2萬訂金,走的時候還和房東聊到小區車位已經滿了,他平時停在邊上的路上,一切都非常正常。

於是,過了2天,準備按照中介約定的時間去簽署居間合同的時候,房東說要稍等,問小陳辦理貸款的是哪個銀行。小陳說還沒確定,房東還非常熱心地給介紹了A銀行,他說因為他認識那裡的行長,辦理很方便。當時就覺得這人太熱心了,小陳婉拒了他,說自己看看。

泣血,凌晨三點不回家

籤居間合同當天, 房東帶著房產證,但房產證上有A銀行的抵押信息,當時小吳留意到了問房東,房東說沒問題的,只要拿到首付就去撤銷抵押。當時小陳認為他的房子抵押的時候價值才90萬, 房款應該足以還款,但事實上事情完全不是這樣的!簽完居間合同,小陳轉賬114萬首付,然後就等交房和過戶了。於是噩夢就開始了。

約定4月過戶,快到了約定的交房日期的時候,中介打電話說,不行了,房東的抵押還沒有撤銷。說好的首付款抵充抵押,去了哪裡?小陳和中介反覆追堵盤問下,才知道房東除了在A銀行有90萬的抵押貸款外,在B銀行還欠了80萬的債務,而且已經因為多次逾期還款,被銀行列入黑名單了。於是他拿著小陳的首付,還了B銀行的債務,A銀行的欠款完全沒有還!也就是說抵押沒辦法撤銷!後來房東提出讓小陳和他一起去A銀行,就是抵押房子的銀行,告訴銀行這個房子已經有買家,請求銀行解除抵押然後過戶,之後尾款可以還給銀行。此時已經騎虎難下,小陳網上諮詢了律師,即使打官司,官司能贏,但是錢什麼時候能追討回來不知道。特別是這種信用破產的人。於是小陳只能先去A銀行看看情況,到了銀行後,挖出來更勁爆的事情,原來A銀行的行長換了(房東號稱認識的),新來的行長上任後查賬,查出來他的房子抵押給A銀行的同時,還抵押給了平安銀行,並且由於他欠了10萬沒還,平安銀行把房子申請司法封鎖了。此時A銀行雖然有最大的債務,但是已經無法再申請司法封鎖了,得先解決平安銀行的問題。。。小陳徹底暈了,在正常人的生活範圍內,哪裡知道房子還能同時抵押幾個地方。。。

再後來,經過好幾輪施壓,房東把平安銀行的債搞定了(其實也就十幾萬而已),小陳再次去找A銀行,A銀行說由於房東已經沒信用,他們不願意幫助解除抵押。因為他的這套房子是和另一個人的房子一起捆綁抵押。。。!另一個人就是和房東合夥開公司的副總。當時他和這個副總每人拿了一套房子出來,捆綁抵押,一共貸款300萬,房東90萬,副總210萬。但是2個人都長期不還錢!現在這個副總不肯還錢,銀行方面說要解押,就要全部300萬都還,但是小陳的尾款其實就260萬,根本不夠。況且房子抵押不解除,貸款銀行是否能放尾款都是個未知數,環環相扣,無從解套。

泣血,凌晨三點不回家

此時,事情已經完全失控了,小陳找了律師事務所,實在不行只能告上家了,但是律師表示,即使打贏,房子被拍賣,也要先還銀行的債,還要看房東有沒有其他債務,也就是說,即便法院宣判房東要還小陳錢,但是什麼時候能拿到沒有任何保障!

短短四個月的時間,從滿懷憧憬兩個人的幸福小窩,到一百多萬存款被套牢,小陳消瘦得可怕,也沉默得可怕,一想到回去和未婚妻雙雙焦慮,就不願回家,在外面遊蕩到深夜。他甚至出現了幻覺,常常半夜夢到自己當時沒有籤合同沒有打款,然後驚醒過來對著書桌上厚厚一沓法律文件發呆,一直到天亮。

想來小陳受過高等教育,有法律基本常識,在發現問題後也及時諮詢了專業律師,但一切都覆水難收了。在房產交易這個人生可能最大的消費中,涉及到的法律風險不是一般人可以追蹤到,哪怕是中介經紀人按照流程檢核各種材料,比如整個過程中還算盡責的小吳,也無法擔保這個牽涉到法律層面的風險。

其實在歐美髮達國家,房產交易走過近百年的衍化,在買家賣家中有一個必不可少的角色,就是有律師背景的第三方監管平臺。例如在美國的買房流程中,律師這一環節相當重要。他們在房屋交易的以下幾個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 1. 購房合同的起草及審閱——通常買賣雙方都有自己的律師和經紀人,在起草合同前,買賣雙方已在雙方經紀人的幫助下對所交易房屋的價格及相關協定達成一致。屆時會由律師將此內容用法律條文編寫成購房合同,使雙方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更加明確無誤,並經買賣雙方簽署認可。
  • 2. 產權調查——購房合同簽署後,律師將著手進行房屋的產權調查。在地契登記處查詢交易房屋的產權報告和地產證明,若房屋涉及到遺產,則還需到遺產登記處查證具體情況。產權調查的目的是為了保證交易房屋的合法性及賣方具備完全產權歸屬。小陳的這個糾紛,最致命的問題就是沒有進行完整的產權調查。抵押貸款相當複雜,有時候還涉及到循環抵押,捆綁幾套抵押,如果不是同一抵押人,還要涉及到相互之間牽扯的關係,其中的解押絕非一般普通人能調查的清楚,而且房產抵押的時候,如果涉及到多個銀行,可能在房產證上只顯示其中一家,你根本不知道這個房子,可能還抵押給其他銀行,這隻有專業的審查才能摸清。如果小陳在第一時間發現,哪怕是交了定金後發現,他的損失也只不過區區兩萬元而已。
  • 3. 產權過戶及登記——在房屋過戶前最後一個流程即房屋過戶前檢查完成後,買賣雙方律師到場指導雙方完成相關文件簽署,包括地契、地稅、貸款申請(買方)、貸款清償(賣方)、水電氣表的交付等,最後完成交易房屋的產權過戶。
  • 4. 房款管理——買家的房款必須打到過戶律師或者過戶公司賬戶。這個賬戶是凍結的,就像支付寶一樣,是美國律師協會擔保的。不直接匯給賣家方。美國的銀行只有拿到買方的過戶授權書,材料齊全,才把房款給賣方。如果小陳做了房款委託的動作,那這些錢在經歷房東的抵押風波後是會回到小陳的口袋裡的,最多勞了命,不會傷了財。

現在在中國,提供類似美國交易律師服務的中介公司不多,經紀人或因為想提高交易效率或因為意識協同不到位,不一定主動向買方介紹這個服務,作為人生中最大的一筆買賣,消費者一定要多看多瞭解多問。如果中介公司本身有委託第三方平臺提供監管、檢查服務,務必要請中介公司提供這個服務。當然,現在中國的房產交易平臺魚龍混雜,很多小中介老闆根本沒有這個知識,當然不會提供,那在交易前,就要主動選擇其他大中介的監管產品,甚至自己找律師樓進行委託也是很有必要的。不怕一萬,只怕萬一!交易水不淺,務必要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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