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通报1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通辽市奈曼旗八仙筒镇门迪浩来嘎查党支部书记吴国安、报账员邢树民截留扶贫项目资金问题。2005年至2013年,吴国安、邢树民将村集体资金收入320051.84元,支出317363元账外运行;虚列支出10000元;截留村民民政救助款2791元。2015年至2016年间,邢树民侵占集体资金5500元。2017年11月,吴国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邢树民受到撤销党支部委员职务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82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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