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賴水生,水多木漂,土能生金,土多金埋

四生之認識

前“四生四旺”篇有講陰陽五行四生之地,及陽生真生、陰生柔弱。此節則講陰陽五行生主輔,及生忌神之生。用官煞者,喜財生,用財有一石二鳥之用,既 可生官煞,又可護官煞。用印者,喜官煞生,官煞生印又可護印。其它各神均同此理。在六神方面,譬如以財論妻,若財是喜而不見財,則以生財之食傷論妻也。若 財與食傷俱見,則以財為主,以食傷為輔也。食傷是論子女,若食傷是喜神而不見,則以生食傷者,即比劫為子女也。若食傷與比劫俱見,則以食傷為主,以比劫為 輔也。其它六新同此類推。

人命用煞印者,原命印弱,則印賴煞生,有煞則有印,以之為富貴,以之為壽年,而精神在於煞也。其餘十神同此。119

以上是為生喜用者,若是忌神,能克倒陰陽忌神,即能得到陰陽同類之喜神,原命行運富貴、壽年,六親,皆同此理。亦要看有無生忌神者存在,如有生者, 則此忌神力量甚大,有扶持有後援,狼狽為奸,不易消滅,只有將此忌神引化生喜神為佳。若看喜神多少,扣除時,生忌神者亦列在內。

子平《繼善篇》雲:“木賴水生,水多木漂,土能生金,土多金埋……。”等,不合生之道理。蓋生於河堤之木,遇大水衝破河堤,則樹木無土無依,隨水漂流,除此以外,樹木生在任何地方,也不會隨水漂流。金賴土生,採金礦者,皆在土多之處挖掘,非講五生生忌之意義。

如此可見,所謂水多木漂者,水混濁無去留,或真衰假旺,或稍有土去濁,行運遇土破,必致溺死。土多金埋之命,亦屬戊己同旺,有食傷去留而被合,或庚辛金日干,戊己土四柱迭出,無去留,忌神土生旺,死於土壓斃之下。餘類推。

木賴水生,水多木漂,土能生金,土多金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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