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殤知識點,137萬醫療賠償案背後的胎盤早剝

殤,早逝,戰死;醫殤,本可避免的生死之戰。事故和殘亡,誰也不願看到,但卻實在地發生了。糾纏在事非的表層,或是簡單地表達義憤,無法給傷痛者帶來撫慰,也無助於抵擋悲劇的重演。我們不如順著蛛絲馬跡,去尋找對未來或許有用的信息。今天要給大家剖析的是一樁137萬醫療賠償案。

醫殤知識點,137萬醫療賠償案背後的胎盤早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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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該案的審理過程中,院方代表認為,蔣女士雖在產檢中發現肝功異常,但當時沒有不適,血壓也正常,接診醫生告知如有不適立即就醫。但事後分析,因醫生沒有意識到病程發展,存在失誤。而蔣女士認為自己沒有耽擱就醫,而且孩子是在停止救治後幾小時還頑強地存活了幾小時。院方對此的解釋是,孩子經搶救後心率仍不好且瞳孔散大,即便救活也會出現腦癱等後遺症,因此在向家屬交待病情後,家屬要求放棄了救治。蔣女士夫婦倆則認為那是看到醫療告知書後的非自主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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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的醫療損害鑑定意見認為,產檢中發現肝功及凝血功能異常,應及時收入院終止妊娠,但院方沒有做出正確診斷和處置;新生兒在停止救治幾小時仍存活,說明院方向家屬告知的病情過重,處理不當。故此認為,院方過錯與患者的胎盤早剝、胎兒重度窒息、新生兒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應承擔全部責任。法院採納了鑑定結論,最終判決院方賠付各項費用119萬及15萬精神損害撫慰金,加上其他費用,共計賠償137萬元。

醫殤知識點,137萬醫療賠償案背後的胎盤早剝

我們現在來剖析這場醫殤的知識點,胎盤早剝。按照標準的醫學定義,妊娠20周後或分娩期,正常位置的胎盤在胎兒娩出前,部分或全部從子宮壁剝離,稱為胎盤早剝。從發生率來看,國外數據為5.1%到23.3%,國內統計為4.6%到21%,有研究明確指出,胎盤早剝的發生率與是否仔細檢查胎盤有關。結合蔣女士的案例來說,那場悲劇實在是應該避免的。因為,胎盤早剝並非是罕見的病例,醫務人員在識別和處理上,也應具備相關的意識,是接診醫生髮生了思維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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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臨床表現來看,輕型的胎盤早剝多見於分娩期,主要症狀為出血,血色暗紅而量大,可伴有輕度腹痛,產程的進展會較快,有些病例是在產後檢查胎盤時,發現胎盤母體面有凝血塊及壓跡才明確診斷。重型的胎盤早剝,剝離面較大,多見於重度的妊娠高血壓綜合徵,症狀表現為持續性的腹痛、腰痛,積血越多疼痛越劇烈,同時會有噁心、嘔吐、出汗、脈弱等休克現象。胎盤剝離面若超過胎盤的50%,胎兒會因嚴重缺氧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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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誰,就把健康傳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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