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撈被告上法庭!怎麼回事?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中的規定,在經營場所播放背景音樂需要經過著作權人許可,簽訂正式的合同,並且支付報酬。否則,不僅要賠償損失,還可能面臨鉅額罰款。

海底撈不尊重著作權人,被告上法庭

蘇寧門店播放背景音樂被判賠16000元

海底撈被告上法庭!怎麼回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