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消防工程師 知識點 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案例分析

註冊消防工程師 知識點 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案例分析

【知識點 1】重大火災隱患的判定:旅館、公共娛樂場所、商店、地下人員密集場所未按規定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直接判定為重大火災隱患。

人員密集場所,存在建築物的安全出口數量不符合規定或被封堵;高層建築和地下建築未按規定設置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或損壞率超過 30%;民用建築內疏散走道、疏散樓梯間、前室室內的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低於

B1 級;人員密集場所內的疏散走道、樓梯間、疏散門或安全出口處設置柵欄、捲簾門的,應判定為重大火災隱患。未按規定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或已設置但不能正常使用;消防用電設備未按規定採用專用的供電迴路;違反規定,在公共場所使用可燃材料進行裝修的,可綜合判定為重大火災隱患。

【知識點 2】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

1)鑑於購物廣場的建築面積和使用功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的規定,判定該項目應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該項目需經開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鑑於該購物廣場的建築規模和使用性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GA 654—2006)以及《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B 25201

—2010)的規定,該購物廣場應被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該單位應明確法人代表為消防安全責任人;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建立義務消防隊;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檔案;制定全年消防工作計劃,明確全年的消防工作目標、任務和管理措施並落實消防工作經費;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明確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開展防火巡查和防火檢查, 及時消除火災隱患;落實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措施,與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維保單位簽訂消防設施維保合約,每年進行一次對消防設施的全面檢測;

明確消防重點部位,加強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消防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定期開展對本單位人員的消防培訓教育,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加強對建築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確保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將建築消防設施納入防火巡查內容,對建築消防設施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單項檢查和保養;在地下商店實行嚴格的易燃易爆危險品及用火管理;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知識點 3】

1)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組織和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並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2)易燃易爆產品生產、儲運單位動用明火和進行散發火花作業必須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施工或檢修需要進行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並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應有具體的防火防爆措施,電焊、氣焊、電工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知識點 4】消防檔案

1)依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規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

2)依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和第四十三條規定,消防檔案應當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應當翔實,全面反映單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並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建築物或者場所施工、使用或者開業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有關文件、資料;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的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防火檢查、巡查記錄;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消防安全培訓記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火災情況記錄;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知識點 5】應急預案

1)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制萣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下列內容:

①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信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②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③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④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⑤通信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2)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其他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消防滅火疏散演練預案應根據人員調整及時調整。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誌並事先告知演練範圍內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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