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工作餐不能吃

通訊員 付 諾

“中央三令五申,嚴禁同城吃請,我們黨員幹部切不可違反八項規定精神。今天這頓工作餐千萬不能吃!”6月13日中午近1點鐘,英山縣紀委常委、監委委員雷剛在縣直某單位參加會議時,堅決拒絕吃工作餐。

“不!同城吃請不行,今天的工作餐不能吃。”雷剛態度堅決地說。

“開完會吃個工作餐還會有問題?”“這個點回單位又沒飯吃,回家吃又麻煩,怎麼就不行了?”會場上有人不理解,竊竊私語。

“雷常委,我們吃簡單工作餐,又不超標,應該沒問題吧?”有人詢問。

“紀律有明確規定,嚴禁同城吃請。今天參會人員都是城關的黨員幹部,切不可以身犯紀,因小失大!”

“省紀委昨天還下發通報,警示我們黨員幹部要以身作則,嚴格遵守八項規定精神。省紀委還重申了端午節‘十個嚴禁’紀律要求,我們都要嚴格執行!”雷剛補充道。

“雷常委說得對。請大家自行解決午飯問題。多虧雷常委提醒,否則,我今天還犯了個大錯誤。”該單位負責人誠懇地說。

“請大家記住,千萬不能用公款吃飯、不準中餐飲酒、不準同城吃請。不要忘了,下午還要正常上班。”雷剛又囑咐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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