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视点 6月19日消息,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等。
其中,“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一项尤为引人关注。
事实上,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已释放过拟提高个税起征点的讯息。
史耀斌当时指出,这次个税改革前所未有增加了专项扣除,首选重点是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会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专项扣除项目规模和数量。
他提到,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里讲到要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而且要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的扣除。从政府工作报告中可以看出,这一次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至少有两大内涵值得关注:一个是提高起征点。怎么样提高起征点、提高到什么程度,会根据居民的基本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来确定,并且提出一个提高起征点的政策性建议;第二个内涵,我认为更是前所未有的,是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增加了专项扣除,而且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首先选择的重点就是子女教育、大病医疗,老百姓最急需最关切的。当然,还会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具体确定专项扣除项目的规模和数目。除了这两个大的内涵之外,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还要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税模式,现在的个人所得税是属于分类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模式,这次改革会将分类税制转化为建立起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模式,这也是世界上通行的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模式。
此外,史耀斌表示会将一些劳动性所得,比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等劳动性所得,首先作为综合所得合并起来,然后再确定一个基本减除费用,确定一个所谓的起征点,再进行征税。为什么要这样做?就是为了能够更好地体现税收公平,体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因为改成综合与分类征收的税收模式以后,这些综合性征税的项目会按年汇总来进行综合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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