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分享」稅收優惠足球隊,勇闖世界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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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世界盃賽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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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遇上世界盃

當啤酒遇上世界盃

會產生哪些稅事?

一睹為快!


消費稅

1、啤酒的消費稅徵稅範圍是什麼?

啤酒是指以大麥或其他糧食為原料,加入啤酒花,經過糖化、發酵後,過濾釀製的含有二氧化碳的酒。啤酒按照殺菌方法的不同,可分為熟啤酒和生啤酒或鮮啤酒。啤酒的徵收範圍包括各種包裝和散裝的啤酒。無醇啤酒比照啤酒徵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消費稅徵收範圍註釋〉的通知》(國稅發〔1993〕153號)

2、啤酒源要徵收消費稅嗎?

啤酒源是以大麥或其他糧食為原料,加入啤酒花,經糖化、發酵釀製而成的含二氧化碳的酒。在產品特性、使用原料和生產工藝流程上,啤酒源與啤酒一致,只缺少過濾過程。因此,對啤酒源應按啤酒徵收消費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消費稅問題解答〉》(國稅函發〔1997〕306號)

3、啤酒的消費稅稅率是多少?

消費稅稅目稅率附表規定:“啤酒

(1)甲類啤酒 250元/噸

(2)乙類啤酒 220元/噸”

4、啤酒的消費稅稅率分類標準是什麼?

(一)每噸啤酒出廠價格(含包裝物及包裝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的,單位稅額250元/噸。

(二)每噸啤酒出廠價格在3000元(不含3000元,不含增值稅)以下的,單位稅額220元/噸。

(三)娛樂業、飲食業自制啤酒,單位稅額250元/噸。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酒類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84號)

5、啤酒包裝物押金徵收消費稅嗎?

對啤酒和黃酒實行從量定額的辦法徵收消費稅,即按照應稅數量和單位稅額計算應納稅額。按照這一辦法徵稅的消費品的計稅依據為應稅消費品的數量,而非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徵稅的多少與應稅消費品的數量成正比,而與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金額無直接關係。

因此,對酒類包裝物押金徵稅的規定只適用於實行從價定率辦法徵收消費稅的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和其他酒,而不適用於實行從量定額辦法徵收消費稅的啤酒和黃酒產品。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消費稅問題解答〉》(國稅函發〔1997〕306號)

6、飲食業、商業、娛樂業自產的啤酒是否徵收消費稅?

對飲食業、商業、娛樂業舉辦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產設備生產的啤酒,應當徵收消費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消費稅若干徵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84號)


增值稅

銷售啤酒收取的包裝物押金是否一併徵收增值稅?

納稅人為銷售貨物而出租出借包裝物收取的押金,單獨記賬核算的,不併入銷售額徵稅。但對因逾期未收回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押金,應按所包裝貨物的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154號)

納稅人為銷售貨物出租出借包裝物而收取的押金,無論包裝物使用期限長短,超過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還的均併入銷售額徵收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取消包裝物押金逾期期限審批後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827號)

銷售除啤酒、黃酒外的其他酒類產品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是否返還以及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併入當期銷售額徵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增值稅徵收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192號)

因此,銷售啤酒收取的包裝物押金,收取時不計入銷售額徵收增值稅。逾期未退還時,按照包裝貨物的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讓我們一起期待

俄羅斯世界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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