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社會童養媳,睡前需為丈夫做一件事,委屈卻不得不接受

舊社會童養媳,睡前需為丈夫做一件事,委屈卻不得不接受​在封建社會,有一種童婚的習俗,叫做童養媳,一般就是窮苦人家生了女孩,沒有能力撫養,就會在她很小的時候給她尋一門親事,嫁到夫家,由夫家撫養長大,等長大以後,再進行圓房,十足的包辦婚姻,而且這樣還省錢省事。


舊社會童養媳,睡前需為丈夫做一件事,委屈卻不得不接受

那時候流行童養媳的原因也是跟當時的生活壞境有所影響,當時的老百姓都非常貧窮,還有一種更不合理的,就是家內尚未生男兒,便先抱養個女嬰來做媳婦,名叫“造船等水”,客家人稱“等郎妹”。等將來生了男兒,便可成為夫婦。這樣,有的人家一等就三五年,甚至有近十年的,媳婦已是青春少女,丈夫還穿著露底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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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電視劇《娘妻》也反映這種制度的不幸。這現象多出現在落後的山區,養個女嬰,長大對幫家務,做田園、帶兒子(丈夫)都十分合算。從前,社會上也有娶比兒子大幾歲的媳婦慣例,認為女人比丈夫大,懂事,會體貼丈夫,會撫育兒女,料理家務,是家庭之福。故“造船等水”也就認為合理了。然而作為童養媳最讓人難以接受的是每天晚上要給丈夫洗澡,雖然說兩人長大以後就是夫妻了,這也是很尋常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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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也有很多男的長大以後出門工作學習,完全忘記自己家裡還有一位自小養大的媳婦,在外面又重新娶妻生子的這樣的故事也不再少數,當時的封建社會已經成為別人的童養媳了就沒有可能再另外嫁人了,所以說也許會耽誤終身的幸福,守活寡到老,孤苦一生。然而,她們就算委屈,也不得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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