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不得以項目未納入國家補貼為由擅停光伏項目

【電纜網訊】日前,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印發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電網企業應依法依規繼續做好光伏發電項目併網、(代)備案和地方補貼墊付等工作,不得以項目未納入國家補貼建設規模範圍為由擅自停止。此外,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要加強對電網企業的監管,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能源局: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为由擅停光伏项目

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近日印發《關於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優化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加快光伏發電補貼退坡等內容。據反映,部分電網企業以此為由停止了分佈式光伏發電的併網、(代)備案和補貼墊付等相關工作。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有關負責人此前曾表示,對於今年新增建設規模安排,不是要限制光伏發展規模,不是所謂的“一刀切”,只是對需要中央財政補貼的項目優化新增規模、明確各類項目具體要求。對於技術先進、發展質量高、不需要中央財政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規模是放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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