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2018年高考填報志願時間及方式彙總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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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 肅

2018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願及徵集志願實施辦法

為確保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願及徵集志願工作順利實施,特制定本辦法。

一、普通高校招生批(段)次設置

2018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願及招生錄取共設五個批次,23個段次:

本科提前批A段:特殊類(有體檢、面試等特殊要求的國家專項)

B段:國家專項(部屬及省外院校)

C段:國家專項(省屬院校)

D段:地方高校專項

E段:精準扶貧專項

F段:革命老區專項

G段:民族專項(本科)

本科一批H段:自主選拔(含高校專項、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等)

I段:普通類及民族班等

J段:其他類

本科二批K段:普通類、民族班

L段:其他類 (含中職生本科批(二本以上院校))

本科三批M段:普通類及民族班等

N段:其他類(含中職生本科批(三本院校))

高職(專科)批P段:特殊類(農村醫療專項(專科),公安、省列少數民族緊缺人才培養專項(專科)及精準扶貧專項(專科)、單獨招生的殘障生(不參加高考)

Q段:直招士官

高職(專科)批R段:高職(專科)普通類、民族班

S段:高職(專科)批其他類(含中職生高職(專科)院校)

體育、藝術類本科一批(T段、U段、V段),體育、藝術類本科二批(W段),體育、藝術類高職(專科)批(X段)

二、網上填報志願

(一)志願設置

1.普通文理類

實施平行志願的本科提前批(B段、D段、E段、F段)、本科一批(I段)、本科二批(K段)、本科三批(M段)和高職(專科)批(Q段、R段)設置“A、B、C、D、E、F”6個平行志願。每個院校志願設置6個專業選項和1個專業調劑選項。

不實行平行志願的段(A段、C段、G段、J段、L段、N段、P段、S段)實行“1+1”順序志願(1個第一志願和1個第二志願,下同)。每個院校志願設置6個專業選項和1個專業調劑選項。

本科一批自主選拔招生段(H段)設置一個院校志願,設置6個專業選項和1個專業調劑選項。

2.體育、藝術類

本科一批(U段)、本科二批(W段)、高職(專科)批(X段)設置“A、B、C、D、E、F、G、H、I”9個平行志願,每個院校志願設置6個專業選項和1個專業調劑選項。

本科一批(T段、V段)設置“1+1”順序志願,每個院校志願設置6個專業選項和1個專業調劑選項。

(二)填報安排

第一次填報: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

本科提前批A段、 B段、C段、D段、E段、F段、G段,本科一批H段、I段、J段,本科二批K段、L段,高職(專科)批P段、Q段,體育、藝術類本科一批(T段、U段、V段),體育、藝術類本科二批(W段)。

第二次填報:8月4日20:00至8月6日14:00。

本科三批M段、N段,高職(專科)批R段、S段,體育、藝術類高職(專科)批X段。

三、網上徵集志願

(一)徵集志願的批次

除本科提前批次(C段、G段)、本科一批(H段)等兩個批次中3個段不實行徵集志願外,其他批次其他段均實施徵集志願。

(二)徵集志願的次數及徵集範圍

1.本科提前批

A段(徵集1次):徵集控制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

B段、D段、E段、F段(徵集1次):徵集控制線上未被錄取和線下20分(含20分,下同)以內的考生。F段錄取結束後,B段、D段、E段、F段同時徵集一次。

2.本科一批

I段和J段同步徵集1次,分段錄取。I段徵集控制線上未被錄取和線下20分以內的考生,其中I段中省內院校民族班徵集相應批次控制線下40分內的考生(含40分,下同);J段徵集後如生源不足,按規定按徵集後的志願適當降分。

3.本科二批

K段和L段同步徵集,徵集2次,分段錄取。K段第一次徵集控制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第二次徵集控制線上未被錄取和線下20分以內的考生,省屬民族院校徵集相應批次控制線下40分內的考生。L段第一次徵集控制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第二次按規定按志願降分投檔。

4.本科三批

M段和N段同步徵集1次,M段徵集參照線上未被錄取和線下30分以內的考生。N段徵集後如生源不足,按規定按志願降分投檔。

5.高職(專科)批

P、Q段面向參照分數線上未被錄取且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徵集一次。

R段和S段同步徵集,徵集2次,分段錄取。徵集參照分數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其中S段中的中職生第一次徵集後,如生源不足,可按相關規定在第二次徵集時適當降分,降分幅度不超過20分。

6.體育、藝術類專業

體育、藝術類各批次均實行徵集志願,徵集1次,徵集志願設置與首次填報志願相同,徵集志願的具體實施辦法按體育藝術類錄取工作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1)體育類

體育類本科一批線上(文化分數線和專業分數線,下同)未被錄取的考生;體育類本科二批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體育類高職(專科)批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

(2)藝術類

藝術類本科一批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其中校考為報考院校專業課合格、文化課上線且未被錄取的考生;藝術類本科二批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藝術類高職(專科)批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

7.中職生

中職生參加對應批次徵集志願,中職生本科(二本以上院校):與本科二批普通類兩次徵集同步進行;中職生本科(三本院校):與本科三批普通類一次徵集同步進行;中職生高職(專科)批:與高職(專科)批普通類兩次徵集同步進行。

(三)徵集志願的設置及投檔形式

1.徵集志願的設置

徵集志願的志願設置與各批次各段首次填報志願相同。

2.徵集志願的投檔模式

第一次徵集志願後,原填報志願作廢,第二次徵集後第一次徵集的志願作廢,錄取程序將按最新徵集的志願投檔。

本科一批I段、J段、本科二批K段、L段、本科三批M段、N段、高職(專科)批R段、S段徵集志願的投檔模式與原填報志願投檔模式相同,每批次兩段錄取結束後同時徵集,先投放普通類及民族班段徵集志願,再投放其他類段徵集志願。

(四)徵集志願的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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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徵集志願的填報地點及網址

我省網上徵集志願對上網地點不作限制,考生可自行選擇上網地點。徵集志願的網址與原填報志願的網址相同。

網址:www.ganseea.cn 。

四、特殊類考生網上填報志願

特殊類考生均須按照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填報志願。

(一)體育、藝術類

體育、藝術類考生填報志願按照《關於做好2018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發[2018]8號)執行。

1.體育、藝術類考生在填報志願時,既可填報體育、藝術類院校及專業,也可填報普通文理類院校及專業,但同一批次內同時錄取的段次只能選定一類,具體為體育、藝術類本科一批(T、U、V段)與普通文理類本科提前批(A、B、C、D、E、F、G段)同時錄取,考生只能選定一類填報,但不影響普通文理類本科一批(H、I、J段)志願的填報及徵集;體育、藝術類本科二批(W段)與普通文理類本科二批(K段)同時錄取,考生只能選定一類填報,但不影響普通文理類本科二批(L段)和普通文理類本科三批(M、N段)志願的填報及徵集;體育、藝術類高職(專科)批(X段)與普通文理類高職(專科)批(P段、Q段)同時錄取,考生只能選定一類填報,但不影響普通文理類高職(專科)批(R段)志願的填報及徵集。

2.藝術類考生在填報使用統考成績藝術類院校及專業志願時,每個志願只能在美術、書法、唐卡、聲樂、器樂、作曲、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等9個專業方向中選擇一個專業方向進行填報,選擇兩個(含兩個)以上專業方向填報的,以第一專業方向為準進行投檔。

3.體育類考生填報體育類專業志願時,不得跨類填報志願,只能選擇自己所考的專項類別(田徑類,籃球、排球、足球類和體操、武術類)填報志願,選擇兩個(含兩個)以上專項填報的,以第一專業的專項為準進行投檔。

4.參加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的考生,既可以填報使用相應專業統考成績的院校及專業,也可以填報校考合格的院校及專業。

5.只參加院校組織校考合格的藝術類專業考生只能填報相應校考合格的院校及專業。

6.考生在填報志願時要特別注意院校招生章程(簡章)和招生專業目錄備註中的相關要求(器樂類考生尤其要注意對樂器種類的要求),計算機在投檔時對招生專業目錄備註中的內容不作判斷,由此造成退檔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高水平藝術團和自主招生

參加高水平藝術團、自主招生及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的考生,志願填報在本科一批自主選拔招生(H段)。符合以上三類自主招生條件的考生只能根據自身情況填報其中的一類志願。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此三類招生入選資格考生高考成績總分、試點高校給予的優惠分值和試點高校最終確定的模擬投檔線投檔。

(三)高水平運動隊

體育類考生中符合高水平運動隊條件的,錄取時按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擬錄取院校與考生志願投檔。

(四)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

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運動訓練或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不再參加其他高校的錄取,不得填報普通高考志願參加錄取,如因考生填報志願,造成重複錄取不能進行學籍註冊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五)保送生

已被錄取的保送生,其錄取信息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佈,同時省教育考試院將有關數據上報教育部備案註冊。此類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且不得填報志願。

五、其他

(一)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ganseea.cn)是我省普通高考網上填報志願的唯一官方網站,考生可登錄志願填報系統按頁面提示和要求進行志願填報。省教育考試院將在官方網頁上及時公佈考生的錄取信息,使考生第一時間掌握自己的錄取狀態,以便參考填報徵集志願。

(二)其他未盡事宜,以國家和省上有關政策為準。

青 海

青海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願投檔錄取實施辦法

推行並完善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方式,增加高校和學生雙向選擇機會,是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深入實施招生考試“陽光工程”,實現教育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願填報風險的重要舉措。所謂平行志願投檔錄取(以下簡稱平行志願)是相對於傳統梯度志願(又稱順序志願)而言的,特指在某個規定的錄取批次中,允許考生填報若干個平行但有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情況和所填報的院校志願順序進行投檔,投出檔案均視為第一志願,由高校擇優錄取。為確保我省擴大平行志願實施範圍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在認真總結近年來在第三批本科和普通專科批次實行平行志願錄取方式經驗和做法的基礎上,結合省情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實施範圍

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實行平行志願的錄取批次為國家(地方)貧困地區專項計劃、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省內預科、第三批本科和普通專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中的定向計劃以及提前本科、提前專科由於招生計劃類型複雜、特殊要求較多,為確保此類計劃充分完成,暫不實行平行志願,仍然按照梯度志願投檔錄取模式招生。

二、志願設置

實行平行志願的各批次設常規志願和徵集志願。各批次常規志願均設A、B、C、D、E、F共6個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每個院校設6個專業志願和是否服從校內專業調劑選項。常規志願投檔錄取結束後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實行志願徵集,組織高校進行再次投檔錄取。徵集志願也實行平行志願,院校和專業數量設置與常規志願基本相同,各批次最後一次徵集志願時設1個同批次是否服從院校調劑選項。

三、投檔規則

(一)考生排序

根據考試科類將同一類型考生按投檔成績(高考文化課總分與政策性照顧分值的總和,“藏漢雙語”考生選報普通類專業時,高考文化課總分為轉換後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高考文化課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文史類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理工類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

(二)考生投檔

考生投檔規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即按考生的投檔成績排位順序,計算機系統依次檢索每一位考生填報的A、B、C、D、E、F等院校志願,以確定是否能夠投檔,排序在前的優先檢索。當考生符合A志願院校的投檔條件時,則投檔到A志願院校;如果不符合A志願院校的投檔條件,則繼續檢索其B志願,以此類推,直到該考生被投檔或確認該批次所有志願均無法投檔。考生檔案一旦被投出,均視為第一志願,由高校擇優錄取,不再檢索該考生的其他院校志願。

(三)退檔處理

平行志願對每個院校和每位考生在同一批次均為一次性投檔。如果考生投檔後因為專業不服從、身體條件不符合院校《招生章程》規定要求等原因被院校退檔的,不得再補投到同批次其他院校。缺檔院校招生計劃在志願徵集階段,統一向社會公佈並參加復徵。

四、投檔程序

(一)模擬投檔

省招辦在正式投檔前,進行兩次模擬投檔。模擬投檔只向院校提供生源總人數、專業是否服從等分佈情況及預投檔分數線,不提供考生具體名單。

第一次模擬投檔:按高校招生計劃的1:1、1:1.05和1:1.1三個比例,向高校提供生源信息情況,高校據此決定是否增加招生計劃,並及時向省招辦反饋。

第二次模擬投檔:省招辦根據院校在計劃來源網上提交的反饋意見,及時調整招生計劃,並進行第二次模擬投檔,供各招生院校最終確定招生計劃,投檔比例為1:1。

(二)正式投檔

省招辦根據院校最終確定的招生計劃及投檔人數進行正式投檔。反饋增加計劃的院校,省招辦正式投檔時按增加計劃後的計劃數以1:1比例投檔;未按時反饋增加招生計劃的院校,正式投檔時按各院校原公佈的招生計劃數以1:1比例投檔。

徵集志願時不進行模擬投檔,按高校招生計劃缺額數的1:1比例投檔。

五、其他事項

(一)加強技術支持保障。省招辦根據實行平行志願改革要求,及時修改完善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願系統,增加相應功能,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撐保障。

(二)加強招生計劃管理。省教育廳有關部門、單位以及有關高校提前做好招生計劃編制等基礎性工作,按照我省批次設置及實行平行志願情況,將來源計劃拆分到具體批次,重點做好涉及男女比例、民族成分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計劃類型的分類管理,確保計劃編制的準確性和可操作性。

(三)做好考生信息服務。省招辦繼續編印並向廣大考生提供《青海招考簡訊》(前三年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分批次錄取分數表),免費向所有考生髮放《普通高考志願填報指導手冊》,為考生填報志願提供參考。

(四)加大宣傳培訓力度。

各有關部門和學校要通過各種方式,向廣大考生宣傳實行平行志願的重要意義,使有關工作人員、畢業班班主任和考生掌握平行志願的主要特點、填報要求和實施辦法,並適時開展政策解讀、模擬演練、信息諮詢和培訓學習等活動,為改革平穩進行創造良好環境。

本實施辦法由青海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寧 夏

志願填報實行公佈分數後,通過網上分時填報。6月23日至27日:填報本科(含本科預科、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高校自主選拔、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不含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本科)志願、藝術類本科專業(不含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志願、體育類本科專業(不含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體育類本科專業)志願。

8月1日至4日:填報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本科(含獨立學院、民辦高校藝術本科類專業和體育類本科專業)志願,高職(專科)、定向培養士官、高職(專科)公安專業、高職(專科)藝術類專科專業和體育類專科專業)志願。

志願設置及志願填報

22.志願根據錄取批次進行設置,錄取分五個批次:

(1)提前批本科:藝術、體育、外語、航海、免費師範類本科專業,軍事(含定向培養士官)、公安院校的本科專業,寧夏醫科大學中西部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專業,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國際關係學院、外交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華僑大學、部分港澳地區高校等院校的本科專業;特殊類型招生(含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高校自主選拔錄取);專項計劃(含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高校實施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簡稱高校專項計劃〕、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簡稱國家專項計劃〕)本科。

其中藝術類本科專業分為A、B、C三段進行,A段包括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經教育部批准參照獨立設置藝術院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教育部直屬普通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B段包括區內3所本科普通高校、使用我區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並申請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區外本科普通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C段包括除A段和B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本科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

(2)第一批本科(含寧夏大學、寧夏醫科大學招收貧困地區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簡稱地方專項計劃〕)。

(3)第二批本科。

(4)第三批本科(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本科)。

(5)第四批高職(專科)院校或專業。

23.志願設置

體育類專業,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第一、二、三、四批次和各批次的少數民族預科班採取“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志願按照“平行志願”的要求進行設置;

體育類專業、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各批次中的少數民族預科班設置A、B、C 三個並列的院校志願;第一、二、三批本科及第四批高職(專科)設置A、B、C、D 四個並列的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志願均設置6個專業志願及1個專業服從志願;

本科藝術類B段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按專業大類投檔,每個專業大類分別設5個並列的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志願設置6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調劑志願;

“平行志願”錄取結束後,對未完成的招生計劃,設置“徵集志願”。“徵集志願”的填報同樣採用“平行志願”模式。

提前批次軍事、公安、免費師範、外語等本科專業,寧夏醫科大學中西部農村訂單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專業,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國際關係學院、外交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華僑大學、部分港澳地區高校等院校本科專業,採用“順序志願”模式。設置2個院校志願,每個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願和1個院校調劑志願。

本科藝術類A段、C段,獨立學院和民辦院校本科藝術類,高職(專科)藝術類均採用“順序志願”模式,設置1個院校志願,6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調劑志願。

24.調配志願

專業服從志願是指所填報的某院校專業未被錄取時,願否調配到該院校的其他專業。

院校服從志願是指某批次所填報院校未被錄取時,願否調配到同批次錄取的其他院校。院校調劑志願投檔後,由院校安排專業,考生所填其他院校的專業志願無效。

25.達到第一、二批本科錄取分數線以上的考生和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職(專科)填報志願資格線以上的考生,方可填報相應批次的“平行志願”。達到第一、第二批本科院校同批次錄取分數線下20分以上的未錄取考生和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職(專科)院校填報志願資格線以上的未錄取的考生,方可填報相應錄取批次的“徵集志願”。

符合《自治區招生工作委員會關於進一步明確我區普通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區域和考生報考條件的通知》(寧招委〔2015〕9號,簡稱《專項計劃報考資格》)中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域和報考資格規定,並達到國家專項計劃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填報國家專項計劃志願;符合《專項計劃報考資格》中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和報考資格規定,並符合有關高校相關錄取要求的考生,可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願;符合《專項計劃報考資格》中地方專項計劃實施區域和報考資格規定,並達到地方專項計劃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以填報地方專項計劃志願。不符合《專項計劃報考資格》中規定實施區域和報考資格的考生,填報的各類專項計劃志願無效。

加大對專項計劃貧困家庭考生的政策傾斜,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民族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少數民族考生應積極填報民族院校志願。達到本科相應批次錄取分數線(三批本科為填報志願資格線)下80分以上的少數民族考生和達到高職(專科)填報志願資格線下60分以上的少數民族考生,方可填報相應錄取批次少數民族預科班志願。

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只限總政審查備案的考生報考。達到本科相應批次錄取分數線下80分以上,經中央軍委有關部門審查備案的考生方可報考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志願。

取得寧夏2018年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專業統一考試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舞蹈學類專業合格證的考生,方可填報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舞蹈學類專業志願;參加寧夏2018年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專業統一考試報名並取得高校單獨組織的戲劇與影視學類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方可填報戲劇與影視學類專業志願。

26.志願填報實行公佈分數後,通過網上分時填報。

6月23日至27日:填報本科(含本科預科、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高校自主選拔、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不含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本科)志願、藝術類本科專業(不含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志願、體育類本科專業(不含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體育類本科專業)志願。

8月1日至4日:填報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本科(含獨立學院、民辦高校藝術本科類專業和體育類本科專業)志願,高職(專科)、定向培養士官、高職(專科)公安專業、高職(專科)藝術類專科專業和體育類專科專業)志願。

各批次中的“徵集志願”填報時間在各批次錄取期間另行向社會公佈。

27.考生填報志願必須根據寧夏教育考試院公佈的招生院校及專業計劃,認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章程》,按照網上志願填報辦法由考生本人選擇填報學校和專業志願,並對所填報志願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因考生本人填報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對自願放棄志願的考生,凡在年度集中填報志願、徵集志願結束後,錄取過程中和結束後申請自願放棄志願錄取的考生,視為放棄本次集中填報志願和徵集志願錄取機會,即凡二本及二本以上批次(含提前批次)申請自願放棄志願錄取的考生,視為放棄本年度二本及以上批次所有志願(包含徵集志願)的錄取,允許其參加三本和高職(專科)批次的志願填報和投檔錄取;凡三本、高職(專科)批次(含提前批次)自願放棄志願錄取的考生,視為放棄本年度所有志願(包含徵集志願)的錄取。

填報免費師範教育專業志願的考生須簽訂《師範生免費教育協議書》。填報定向志願的考生須在填報志願前與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填報寧夏醫科大學國家中西部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項目專業志願的考生須在填報志願後錄取前與寧夏醫科大學簽訂《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教育協議書》。填報高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招生計劃的志願時,除按要求填報外,還需寫出書面申請並由考生家長或監護人簽署意見(考生本人、考生家長或監護人須親筆簽名),於6月30日前交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

28.填報軍事院校(含定向培養士官)志願的考生,只限於普通高中應屆、往屆畢業生,未婚,年齡不低於17週歲、不超過20週歲(截至2018年8月31日);填報公安類非現役院校或專業志願的考生,年齡不超過22週歲(1996年9月1日後出生);填報公安類現役院校或專業志願的考生,只限於應屆、往屆高中畢業生,未婚,年齡不超過20週歲(1998年9月1日後出生);填報體育類專業志願的考生,年齡不超過25週歲(1993年9月1日後出生)。

29.報考類別對填報志願的限定:

(1)文史類考生不得兼報理工類專業;理工類考生不得兼報文史類專業。

(2)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並填報藝術類專業志願的考生,不得填報提前批錄取院校的非藝術類專業志願。

(3)體育術科測試合格並且填報提前批錄取院校體育類專業志願的考生,不得填報提前批錄取院校的非體育類專業志願。

新疆

填報志願在6月下旬至7月1日進行,其中本科提前批次志願填報截止時間為6月28日北京時間18時;其他批次志願填報截止時間為7月1日北京時間18時。

1. 高考時間

普通高考繼續分漢語言(民考漢)、維語言、哈語言、柯語言、蒙語言五個語種進行。其中,外語科目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六個語種,考生可任選一種參加。新疆2018年仍不組織外語口語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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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高考成績、分數線公佈和志願填報時間

具體時間安排為:6月24日公佈高考成績和位次;6月26日公佈各語種各批次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知分、知位、知線”填報志願在6月下旬至7月1日進行,其中本科提前批次志願填報截止時間為6月28日北京時間18時;其他批次志願填報截止時間為7月1日北京時間18時。

3.新疆高校招生錄取分為8個批次進行

2018年我區錄取批次劃分與2017年相同,分8個錄取批次,依次是:(1)本科提前批次:軍警公安類、藝術類、體育類和其它提前單獨錄取的本科院校(專業);(2)貧困專項、南疆單列、對口援疆計劃本科一批次;(3)自主選拔錄取批次;(4)本科一批次:“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經批准參加本批次錄取的本科院校(專業)。(5)貧困專項、南疆單列、對口援疆計劃本科二批次;(6)本科二批次:經批准參加本批次錄取的本科院校(專業);(7)高職(專科)提前批次:藝術類、體育類、軍警公安類、南疆單列和其它提前單獨錄取的高職(專科)院校(專業);(8)高職(專科)批次:本科院校的專科專業、高職(專科)院校。

④從本科一批次徵集志願起,可同時修改填報後續批次志願

為更好給考生提供高考志願填報服務,今年從本科一批次徵集志願起,考生可同時修改填報後續批次志願,減少考生志願填報風險,增加志願滿足率。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職(專科)批次徵集志願數量由6個調整為9個。高職(專科)批次徵集志願由原來的一次增加為兩次,第二次徵集志願只針對區內高職(專科)院校徵集志願。在貧困專項、南疆單列和對口援疆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錄取結束後,各安排一次徵集志願。

根據往年錄取工作執行情況,結合2018年實際對錄取時間安排進行微調。錄取工作預計自7月5日開始,8月27日左右結束,比往年提前5天。

⑤加分獎勵政策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等五部委《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教學〔2014〕17號)文件,自2018年起,我區與全國其他省市區同步取消以下獎勵性加分政策:(1)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2)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3)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4)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

根據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要求,增加以下高考優待政策:(1)殘疾人民警察報考普通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志願獻身公安事業的,可保送至公安院校學習深造。(3)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考普通高校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在所有政策性高考加分項目中,除對少數民族身份考生報考有關語種及南疆四地州考生的特殊照顧政策外,其它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其累計加分不得超過20分。具體政策性高考加分範圍可查閱《規定》中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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