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最新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政策來了!這些變化請注意!

孩子上學

一直是父母心頭的大事!

今天,

六安市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

學校招生方案出臺了!

家長們看過來!

六安最新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来了!这些变化请注意!

公辦初中和小學招生從8月10日開始至8月底結束。

民辦學校招生時間可適當提前到7月下旬。

所有學校9月1日開學,新生報到入學。

仍堅持劃片、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公辦、民辦學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試、考核、測試組織學生入學,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各種培訓班選拔學生入學,不得以各類競賽證書或者考級證明作為招生入學依據。

義務教育階段嚴禁舉辦或變相舉辦重點學校。

嚴禁任何學校以任何名義分重點班、快慢班、分層次班等;嚴禁任何學校舉辦所謂“實驗班”“銜接班”等。各學校要按省頒標準配置班額,嚴禁大班額;要均衡配備教師,均衡編班教學,保障學生受教育權利。

為促進初中學校均衡發展,制止初中大班額,2018年繼續實行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招生統招指標80%分配到各初中學校政策。

具體招生辦法在這裡!

1.劃片就近入學。

原則上戶籍在本縣區或本城區,符合“兩個統一”(適齡兒童少年與法定監護人戶籍在一起並單獨立戶,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實際常住地相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按劃定學區入學。

對婚後無住房一直隨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處的家庭,其第三代適齡兒童少年中有一名可視為與父母單獨立戶,在實際居住地學區公辦學校入學。

其他情況形成的本人戶籍與常住地不一致的兒童少年,一律在常住地(須憑房產證明材料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入學。

根據市住建委、市教育局等七部門《關於加快推進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的意見》(六建房函〔2018〕190號)規定:公民個人購買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入住,可享受住宅商品房戶同等義務教育入學政策。

2.入學年齡要求。

原則上小學入學年齡為當年8月31日前年滿6週歲,在學校有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但必須是截至當年12月31日之前年滿6週歲的兒童。

對於放寬年齡入學,學校必須公開規範辦理,公告辦法、流程和入學年齡的截止時間。各地、各校不得超班額放寬年齡招收不足齡學生。

3.民辦學校招生。

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將民辦學校的招生納入當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統一管理,加強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指導,規範招生行為。要引導其合理確定招生範圍和方式,優先滿足本地學生上學需求。縣區要在媒體上公佈當年具有招生資格的民辦學校名單,依照設立審批時確定的辦學規模和實際辦學條件安排招生計劃。

對於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民辦學校,可採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

嚴厲打擊民辦初中學校招生搖號後的買號賣號行為。

4.特殊兒童入學。

做好對留守兒童、孤兒、殘疾兒童及貧困家庭、特別是建檔立卡家庭兒童的入學和關愛工作。要摸清底數和情況,關愛到人,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鄉鎮寄宿制學校要優先安排留守兒童和家庭貧困兒童住宿。

各地、各校要繼續大力實施特殊教育提升計劃,積極做好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工作,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和質量,切實保障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5.隨遷子女入學。

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優化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方便隨遷子女入學。持有我省居住證人員的適齡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身份證件、居住證明、就業證明以及兒童、少年的身份證明材料等(具體材料由各地確定),向居住地所在入學區域的學校提出就讀申請。

學校因學位限制無法接收的,由所屬縣區教育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的學校就讀,實行混合編班和統一管理。

外來投資者和高級人才子女入學。由各縣、區根據市、縣區招商引資和高級人才引進有關文件要求出臺具體政策。

6.軍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入學。

各地、各校要根據《六安市貫徹落實實施細則》(六教秘〔2013〕94號)、《安徽省公安廳安徽省教育廳轉發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3〕347號)和市公安局、教育局貫徹文件要求,落實軍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入學優待政策。

今年這些新變化請注意

按照我省確保2018年實現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目標,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工作取得更大進展的要求,小學、初中起始年級應按照不超過國家規定班額標準招生,嚴格控制存在大班額、大校額學校的招生計劃;重視和加強往屆班額控制,凡存在66人以上超大班額的,必須通過增加班級和教師等措施,合理分流學生。

新生入學後,實現“人籍一致”。學生沒有到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通過招生程序將其學籍註冊成正式在校生。

實行嚴格的轉學審批制度,嚴厲禁止擇校等違規轉學行為。

為更好地服務各級教育部門和各中小學校,建立統一的招生服務平臺,減小各地信息錄入工作量,省教育廳組織開發了中小學招生管理系統並與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直接對接,自2018年秋季招生起在全省範圍內試運行通過中小學招生管理系統開展網上招生工作。

義務教育階段,城區、縣中心鎮區以及已經存在大班額的學校均須納入系統開展招生工作。

按照國家教育年報要求和省學籍管理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各學校務必在新學年開學後1個月內,規範完成所招錄一年級新生的信息採集、建立學籍工作。

否則,由此產生的學生建籍、義保經費(含免費教科書費用)等問題。

有關招生的“十大禁令”

嚴禁無計劃、超計劃、超班額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後,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

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

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

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嚴禁地方政府、有關單位和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

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不得對學校下達高考錄取指標,對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據;

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設立招生諮詢、舉報電話

市教育局要求各地要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於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

對於民辦學校,還可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省教育廳將加大對招生過程的監督檢查,並繼續將規範中小學招生入學納入省政府對各市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之中、納入對縣、區黨政領導幹部教育督導考核和對各地教育行政部門重點工作目標考核之中。

市教育局義務教育

招生諮詢、舉報電話

3379455(辦公室)

3379849(紀檢組)

3379453(基礎教育科)

3379035(計劃財務科)

舉報信箱

六安教育局網

首頁上方“聯繫我們”欄目中 的“互動交流”。

各縣區招生諮詢、舉報電話

金安區

3261738(基教股)

3261711(紀檢組)

裕安區

3235031(基教股)

3236252(紀檢組)

六安開發區

3696638、3696693(中心校)

3631646(社會發展局)

葉集區

2776322(基教股)

2776301(紀檢組)

舒城縣

8661641(基教股)

8669881(紀檢組)

霍山縣

5229926(基教股)

5229917(紀檢組)

金寨縣

7065137(基教股)

7062072(紀檢組)

霍邱縣

6080161(基教股)

6080754(紀檢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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