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檢察日報》上刊載了一篇名為《“豔照門”十週年反思》的文章,文中不僅理性分析了當年的“豔照門”事件的性質,認為“豔照門”不是醜聞,真正的醜聞應該是“
馬蓉偷情經紀人”、“摩根弗里曼性騷擾”、“演藝明星吸毒”。今天(6月21日),“馬蓉偷情經紀人”的當事人馬蓉很不服氣地發微博指責文章中說她偷情毫無根據,反問作者是否“已經提前知道二審判決結果”、還是“受人指使企圖利用輿論干預司法”?最後還 作為司法機關的專業媒體,發佈文章難道不審核真實性和合法性?
這才過了幾天,馬蓉的底氣就不足了?王寶強律師張起淮曬出庭審現場照片,照片裡馬蓉耷拉著腦袋、一副不自信的樣子,想是案情進展對她很不利。
二審基本定論,馬蓉翻身無望,再戲精,寶強就該起訴你了!大家怎麼看呢?歡迎評論區留言分享寶貴觀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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