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比性侵案,真实情况到底是怎么样

科比性侵案,是指2003年夏天,一位名叫凯特琳-菲贝尔(Katelyn Faber)的19岁女子起诉科比-布莱恩特(Kobe Bryant)性侵犯。最终,科比公开道歉,女方撤诉,民事诉讼则以庭外和解告终。

案件过程

科比-布莱恩特(Kobe Bryant):鹰郡事件永远的痛。

科比性侵案,真实情况到底是怎么样

2003年科比住进了科罗拉多州的鹰郡一家宾馆,结果第二天(2003年7月1日)酒店的前台服务生向警方报案,说科比对她进行了性侵。

科比性侵案,真实情况到底是怎么样

2003年7月2日警方对科比进行了取证,2003年7月4日签署了对科比的逮捕令。科比随后向警方承认双方有过性关系,但不承认强奸,于是科比就在球场和法院之间来回奔波。最终科比为女方开出了500万的天价赔偿支票,双方就此庭外和解 [1] ,女孩撤销了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方面科比也被宣判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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