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玲:輕到拿不起

你怎麼理解“生命不能承受之輕”?

熊玲:輕到拿不起

這一問引號裡的句子,令我想到了米蘭.昆德拉的名著《生命不能承受之輕》。不知題主是否取自這一名著之名,也不知題主是否讀過此著,以及你提此問的目的何在?這是很抽象的哲學問題,我不是哲學家,難闡釋這一思想。本著對此問的好感,談點個人的理解。

(一)形而上的東西

生命不能承受之輕,感覺這句話,彷彿是一種輕到不能承受的什麼玩意,那這“輕”自然不是物理學之量,而是形而上學意義上的重。

什麼是形而上學?大概可以這樣認為,形而上學就是研究本質的學問。它是高於物理學的,物理學研究現象及規律,而形而上學研究其存在及實質。形而上學的研究對象,就是世界的本質。《易經·繫辭》中有一段話:“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化而裁之謂之變;推而行之謂之通,舉而措之天下之民,謂之事業”。意思是:這“形”是能看見、聽見、嗅到、觸覺到的具體東西,如房子、車子、高山、河流等等,形而上的稱為”道“。形而上學,是關於比“形”更高級的事物的學問。

有關生命不能承受之輕,就如形而上的道,是超越生命本身的一種存在。比如慾望、尊嚴,靈魂,愛恨情仇之類.......這些,都是人們輕到拿不起,也放不下的東西。

再具體點,人際中的禮尚往來、或衝突等,都可影響人的心緒、行為。如,有人可以為友情而捨生取義,有人可能為一點誤解,或口角而捅刀子;有人位高時怡養自得,退休後受不了”茶涼“鬱鬱寡歡;戰爭時代,仁人志士為了自由,寧可拋棄生命和愛情,和平的今天,人們在麵包和麵子的衝突間,寧可活受罪也死要面子....等等。

這些形而上的輕,於人的生命意義而言,其重無可秤,其價無可量。

熊玲:輕到拿不起

(二)喪失感,這是一種精神,或靈魂受難的感覺。主要體現在精神挫敗、自我喪失感等方面。

1)挫敗感。指願望或精神需求的挫敗,一種自尊受傷的體驗。作為社會屬性的人,我們能承受的是肉體之痛,不能承受的精神挫敗。而在精神挫敗的範圍,我們又勉強能承受的,是看得見的痛,比如我做了一件事情,很失敗,但我清楚是我的能力還不夠所致。而不能承受的,是看不清看不見的傷害,比如來自親人的羞辱、拋棄,或朋友的背叛。

2)罪惡感。是來自心靈深處的道德懲罰。人是由本我、自我、超我所組成,其中的超我又包含了倫理、道德、良心、責任、價值觀等要素。對有道德需求的人而言,如果他有意或無意做錯了大錯特錯的事情,或背叛或傷害了某人、某信仰,那麼他的超我,會站出來嚴厲審判自己,並將自己打入內心囚籠,讓罪惡感撕扯自己。這備受良心折磨的感覺猶如:一種你即使體態輕盈,但感覺沉到抬不起頭;一種你什麼都不做,但感覺渾身乏力;一種你身無何物,但感覺舉步維艱。比罪惡感稍輕一點的,還有恥感、愧疚感。

3)自我喪失感。指一種心理上不能承受的,來自自我的存在感、價值感的喪失體驗。從哲學的意義上講,人這個主體,已淪為了非人的什麼,比如社會的木偶,他人的奴隸。心理學認為,人是主體和客體的結合,人既有很強的掌控自己一切的主體性,也有依賴他人(客體)的依附性。自我喪失感,主要指主體性的喪失,誇張的說,主體他已不是他自己,像是別的存在。他究竟是誰,自己並不清楚,他從哪裡來,將去向哪裡,他茫然無知,用一種比喻來說明:行屍走肉的感覺。

在所有的喪失感中,罪惡感,和失去自我感,是人最不能承受之輕。它們既像黑暗又像空氣,你看不見,但能感覺到被重壓在身體裡。

熊玲:輕到拿不起

生命不能承受之輕,更是一種隱喻性思想,引發我們對生命意義、對自我真相的種種思考。 我這些個人的見解,與世界文豪米蘭.昆德拉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輕》相比,有點捉襟見肘。真正把“生命不能承受之輕”詮釋到精彩紛呈的,屬這部經典小說。關注題主所提之問的人,以及喜歡哲學思考的人,不妨去閱讀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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