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事件舆情如何处置?需牢记四大要点!

近期,中央政法委相关会议指出,要探索建立立体化、全方位的社会稳定风险预警系统,打好应急处置仗,加强处置对策和机制研究,分类制定预案,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在各类重大舆情处置工作中,群体事件舆情向来比较棘手。相关部门该如何判断舆情走势,如何打好主动仗,如何积极引导舆论,评价处置效果,这些都是极为重大的考验。就此,本文将从事实信源、传播主体、传播效果、效果认知等方面进行理论探讨,谨供参考。

群体事件舆情如何处置?需牢记四大要点!

目前,我国处在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受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影响,各类群体事件时有发生,有些最终演变为舆论广泛关注的公共危机。群体事件影响着政府的形象,给社会治理带来挑战。有效应对群体事件舆情,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政策执行和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事实信源:公开透明遵循规律

群体事件发生后的舆情,往往涉及地方政府的话语权威和形象公信。当务之急在于准确还原事实真相,做好政府信源的组织工作,使公信力在多层次、多角度的正向信息传播过程中得到强化和优化。舆情处置过程不是简单地宣传诉求,也不是通过海量信息投放“稀释”负面信息,而是进一步提供事实细节、微观数据和定量分析,使媒体和公众能够在具体问题和案例信息中,获得对政府工作的细致了解和基本判断,以有效回答群体事件舆情中的各种复杂信息。

工作要点:政府信源客观公正,禁得起推敲求证;传播诉求要围绕服务公众的知情权;遵循传播规律,适应现代传媒的发展特点。

传播主体:转变思维把握主动

政府作为传播主体,不仅是信源的承载者和表达者,而且还担负着与媒体、公众进行有效沟通的责任。在各类群体事件中,一些地方对新媒体时代传播格局和舆论生态认识不足,不是以平等交流者、商谈者和讨论者的面目出现,结果被舆论围攻。只有通过服务媒体、服务公众,确立信息沟通的可信度和权威性,才能最终把握舆论主动权。

工作要点:必须转变思维,主动做好与媒体和公众的信息沟通;组织实施各种事件信息的传播,回应媒体和公众反馈给政府的信息及意见诉求;不断向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说明事态的发展,唤起社会对处置行为的理解和支持;有序推出事件调查处理情况,为最终公布调查结论做好舆论铺垫。

传播效果:深入宣传精准调控

在群体事件的处置中,舆论场变量不恒定,网民情绪复杂多变,如果处置得当,负面内容也能够产生正面传播效果;如果处置失当,正面内容也能够产生负面效果。处置的过程,就是要以正面的传播效果评价来代替事件内容负面的评价。

工作要点:地方政府必须注重传播中的互动环节,通过开放、持续的信息供给,精准化舆论宣传与调控,对事件中媒体质疑和社会关心的热点进行解读和科学阐释,引导舆论情绪正确走向,着力提高传者与受众、受众与受众,乃至不同的传者之间的双向、多向互动的传播质量,实现传播效果的优化,形成持续性的人文支持环境。

效果认知:作风建设行为激励

在各类群体事件中,权益与权益、权力与权益、权力与权力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冲突,公权力滥用、公权力不作为等现象,不断撩拨着社会公众的敏感神经,从态度、情感和信心等感性体验方面考验着处置水平。

工作要点: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入手,将服务公众与舆情处置结合起来,为受众认知的理性深化创造条件。从情感共鸣到观点认同,其显著效果就是影响社会整体情绪,落实到行为激励上,就是公众能够在社会生活中配合和支持政府后续各项工作开展。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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