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六條房屋徵收通告及補償方案(2018.4.4)

大同市六條房屋徵收通告及補償方案(2018.4.4)

大同市人民政府關於2018年新建大同市十里河綜合治理與生態修復工程建設項目徵地、房屋徵收的通告

為加快實施十里河綜合治理與生態修復工程,打造綠色生態河流廊道、涵養水源,市政府決定2018年進行十里河綜合治理工程,現將徵地房屋徵收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及土地房屋徵收範圍(3項)

1.大同市十里河綜合治理與生態修復工程(五九公路橋至小站跌水段)土地徵收範圍,以治理段河道中心線沿原河道佈置,兩岸規劃紅線100~250米,全長6.65公里。

2.大同市十里河綜合治理與生態修復工程(小站跌水至大慶公路橋段)土地徵收範圍,以治理段河道中心線沿原河道佈置,兩岸規劃紅線100~300米,全長5.44公里。

3.大同市十里河綜合治理與生態修復工程(開源街橋至大運高速橋段)土地徵收範圍,以治理段河道中心線沿原河道佈置,兩岸規劃紅線180~500米,全長5.3公里。

二、建設單位:大同市十里河綜合治理與生態修復工程建設管理處

三、徵地、房屋徵收(拆遷)部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工程建設範圍內的建築物、構築物、苗木、墳和集體土地,由所屬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實施徵地、房屋徵收(拆遷)工作。電力等管線設施由產權單位負責遷移。

四、上述範圍內所有無規劃許可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的建築物、構築物和臨時建築一律無償拆除;市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駐同中央、省事業單位和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有證建築不予補償,其他有證建築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合理補償。

五、上述範圍內國有劃撥土地無償收回;已出讓土地尚未開發的,按國家有關規定依法收回;農村集體土地,道路佔用的按市政道路徵地標準徵用,綠化用地按有關規定辦理。

六、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上述範圍內嚴格禁止任何單位、個人、村民的一切新、擴、改建行為,否則,造成的損失自負。

七、房屋徵收部門要儘快制定房屋徵收補償方案。

八、上述範圍內的建築物、構築物、苗木、墳及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攜有效證件,於2018年4月15日前到所在區人民政府設立的房屋徵收辦公室進行登記、核實、確認,徵收部門完成徵收、拆除。

九、各有關單位、個人要顧全大局,服從城市建設需要,積極主動配合,確保道路建設工程順利實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0日


大同市人民政府關於2018年新建御河東路北延等十二項道路建設工程徵地房屋徵收的通告

為完善城市交通網,市政府決定2018年新建御河東路北延等十二項道路建設工程,現將徵地房屋徵收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及土地房屋徵收範圍(12項)

1.御河東路北延,道路南起北環路,北至新榮區工業園區配套道路,規劃紅線25.5米,全長7.95公里。

2.河西路一條,道路西起同太公路,東至馬營村東側道路,規劃紅線18米,全長1.68公里。

3.河西路二條,道路西起同太公路,東至旺泉路北延,規劃紅線24米,全長0.88公里。

4.河西路三條,道路西起同太公路,東至旺泉路北延,規劃紅線36米,全長0.89公里。

5.廣場路道路建設工程,道路南起南環西路,北至大慶西路,規劃紅線24米,全長1.38公里。

6.旺泉路北延道路建設工程,道路南起南環西路,北至大慶西路,規劃紅線36米,全長1.44公里。

7.興雲華庭西側規劃路,道路南起興雲街,北至興雲華庭北側路,規劃紅線20米,全長0.121公里。

8.興雲華庭北側規劃路,道路西起永和路,東至文興路,規劃紅線20米,全長0.483公里。

9.新榮區工業園區配套道路,道路西起金家灣村北現狀路,東至新榮工業園區中央大道,規劃紅線40米,全長2.43公里。

10.大同市十八中配套一路,規劃紅線20米,全長0.26公里。

11.大同市十八中配套二路,規劃紅線20米,全長0.49公里。

12.永安路道路工程(科創路一期、二期),南起開源街,北至興雲街,規劃紅線30米,全長4.4公里。

二、建設單位:大同市市政建設發展公司

三、徵地、房屋徵收(拆遷)部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工程建設範圍內的建築物、構築物、苗木、墳和集體土地,由所屬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實施徵地、房屋徵收(拆遷)工作。電力等管線設施由產權單位負責遷移。

四、上述範圍內所有無規劃許可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的建築物、構築物和臨時建築一律無償拆除;市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駐同中央、省事業單位和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有證建築不予補償,其他有證建築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合理補償。

五、上述範圍內國有劃撥土地無償回收;已出讓土地尚未開發的,按國家有關規定依法收回;農村集體土地,道路佔用的按市政道路徵地標準徵用,綠化用地按有關規定辦理。

六、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上述範圍內嚴格禁止任何單位、個人、村民的一切新、擴、改建行為,否則,造成的損失自負。

七、房屋徵收部門要儘快制定房屋徵收補償方案。

八、上述範圍內的建築物、構築物、苗木、墳及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攜有效證件,於2018年4月20日前到所在區人民政府設立的房屋徵收辦公室進行登記、核實、確認,徵收部門完成徵收、拆除。

九、各有關單位、個人要顧全大局,服從城市建設需要,積極主動配合,確保道路建設工程順利實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4日


大同市人民政府關於2018年新建改造後山路等三項道路建設工程徵地房屋徵收的通告

為完善城市交通路網及同煤“同城化”交通網,市政府決定2018年新建改造後山路、植物園配套道路二期等三項道路建設工程,現將徵地、房屋徵收等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道路名稱及土地房屋徵收範圍(3項)

1.後山路。校南街西延至同泉路,全長3.96公里,紅線寬度40米;

2.植物園配套道路二期。南環西延至大慶路,全長2公里,紅線寬度50米;

3.大慶路道路改造工程。慶新路至雲中路,全長2.6公里,紅線寬度45米。

二、建設單位:大同市市政建設發展公司

三、徵地、房屋徵收(拆遷)部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工程建設範圍內的建築物、構築物、苗木和集體土地,由所屬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實施徵地、房屋徵收(拆遷)工作。電力等管線設施由產權單位負責遷移。

四、上述範圍內所有無規劃許可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的建築物、構築物和臨時建築一律無償拆除;市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駐同中央、省事業單位和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有證建築不予補償,其他有證建築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合理補償。

五、上述範圍內國有劃撥土地無償收回;已出讓土地尚未開發的,按國家有關規定依法收回;農村集體土地,道路佔用的按市政道路徵地標準徵用,綠化用地按有關規定辦理。

六、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上述範圍內嚴格禁止任何單位、個人、村民的一切新、擴、改建行為,否則,造成的損失自負。

七、房屋徵收部門要儘快制定房屋徵收補償方案。

八、上述範圍內的建築物、構築物、苗木及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攜有效證件,於2018年4月15日前到所在區人民政府設立的房屋徵收辦公室進行登記、核實、確認,徵收部門完成徵收、拆除。

九、各有關單位、個人要顧全大局,服從城市建設需要,積極主動配合,確保道路建設工程順利實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9日


大同市人民政府關於新建北路
街道辦事處轄區內平房、土樓危房棚戶區改造房屋徵收補償方案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山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大同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若干規定》(同政發[2011]43號)、《大同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若干規定的補充規定》(同政發[2015]105號)《關於加快城市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的指導意見》(同政發[2016]88號)、《大同市人民政府關於“消極空間”改造、“大同藍保衛戰”(平房、土樓)房屋徵收的通告》及大同市人民政府城居指發文件精神,立足於實際情況,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如下徵收補償方案。

一、徵收範圍

衛星裡、大齒、惠達等社區的地上平房、土樓及其附屬、公建。

二、徵收時間

徵收時間:從2018年5月4日起至2018年6月2日止搬遷辦理徵收手續的給予時間獎勵。

上述徵收範圍方案公佈時間: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5月3日。

徵收時間按屬地政府房屋徵收部門下發的通知書為準。

三、徵收原則

被徵收人,可選擇貨幣補償,也可選擇產權調換。產權的認定按同政發[2011]43號文件第八條執行。

被徵收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權人)以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合同(公房)等有效房證,按房證面積補償。

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不明確的由市政府組織監察、國土、規劃、建設、房管、工商、稅務、審計、評審、國資委等有關部門進行認定。

選擇產權調換的,依照排號順序依次進行安置。

四、徵收補償方式

(一)貨幣補償

針對60㎡以下涉徵平房、土樓,原則上貨幣補償面積保障到60㎡,具體為:

原涉徵面積按現行平房、土樓貨幣補償標準3800元/㎡進行補償;原面積至45㎡(含45㎡)部分按2900元/㎡進行補償(補償標準計算公式為:現行平房貨幣補償標準3800元/㎡-政府補貼價900元/㎡);45㎡至60㎡(含60㎡)部分按2600元/㎡進行補償(補償標準計算公式為:現行平房貨幣補償標準3800元/㎡-政府成本價1200元/㎡)。

針對60㎡以上涉徵平房、土樓,按照現行平房貨幣補償標準3800元/㎡執行。

商業部分按評估機構的評估價格執行。

(二)住宅產權調換

被徵收房屋認定為私有房屋,原則上實行“徵一補一,以舊換新”,不結算差價。

被徵收的房屋認定屬國有產、同屋異產房屋的公產部分、未返還經租產、單位產、宗教產等的,原則上由被徵收房屋使用權人按800元/㎡的價格購買原房屋,購買後的房屋產權歸被徵收房屋使用權人所有,補償按私有房屋補償。

對社會主義私房改造期間國家經租產房屋

(1)符合政策返還產權的房屋,按私有房屋徵收補償;被徵收人沒有居住的,搬遷補償及臨時安置補償不予補償。

(2)對持有原《大同市公產房屋租賃證》(符合政策已返還產權)的承租人,經大同市房產主管部門認定確無其他住房,且符合安置條件的,原則上按國有產房屋徵收補償。

被徵收人的房屋屬國有土地上自建的房屋並持有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原則上對國有土地上登記的房屋面積按市財政評審中心及現場驗收人員共同認定給予貨幣補償。

(三)選擇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

和泰花園、錦華家園、五州帝景(D類回購商品房)。

和泰花園:被徵收房屋原面積“徵一還一”不結算差價;不足45㎡的補貼到45㎡價900元/㎡;保障到60㎡價1200元/㎡;政府限價2600/㎡;市場價按3400元/㎡結算。

錦華家園:徵收房屋原面積“徵一還一”不結算差價;不足45㎡的補貼到45㎡價1100元/㎡;保障到60㎡價2100元/㎡;政府限價2800元/㎡;市場價按3600元/㎡結算。

五州帝景:徵收房屋原面積“徵一還一”不結算差價;不足45㎡的補貼到45㎡價600元/㎡;保障到60㎡價1200元/㎡;政府限價1800元/㎡;10㎡市場優惠價2600元/㎡。再增加面積部分按此區域購買的市場價執行。

(四)車庫和車位按貨幣化補償(以評估機構提供價格為準)為主,也可在政府安置區內調換。

(五)偏房及其它房屋按房屋結構磚混、磚木、簡易分類按市評審中心和現場驗收人員共同認定,執行同政發[2011]43號文件第十條第六款之規定。

五、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

(一)搬遷費用

被徵收的房屋不足30㎡(含30㎡)按300元結算費用,被徵收的房屋超過30㎡的按每平米10元進行結算費用。選擇產權調換的被徵收人搬遷費用按兩次支付。選擇貨幣化補償的被徵收人支付一次搬遷費。

(二)臨時安置費用

被徵收房屋屬平房及土樓房,且被徵收人選擇期房進行安置的,若被徵收房屋面積在30㎡以下(含30㎡),臨時安置補償按300元/月;若被徵收房屋面積在30㎡以上,臨時安置補償按每平米每月10元進行補償。

臨時安置費用結算期限從搬遷驗收之日,至安置房交付之日。

六、搬遷時間獎勵及提前搬遷獎勵

(一)搬遷時間獎勵

選擇產權調換的被徵收房屋在規定時間內搬遷的每戶給予3000元搬遷時間獎勵(不再享受提前搬遷獎勵)。

(二)提前搬遷獎勵

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徵收房屋(平房)享受提前搬遷獎勵(不再享受公告規定的搬遷時間獎勵),提前搬遷獎勵自補償公告發布徵收之日起第一個月內主動搬遷並驗收房屋的,每戶給予30000元提前搬遷獎勵;自補償公告發布徵收之日起第二個月內主動搬遷並驗收房屋的,每戶給予10000元提前搬遷獎勵。

自補償公告發布徵收之日起兩個月以後搬遷並驗收房屋的,不享受提前搬遷獎勵。

七、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且自蓋房屋申請保障住房的原自蓋房屋不予補償。

困難戶確無能力進行產權調換的,可同屋異產或者保障性住房安置。

八、被徵收人騰空房屋後,須保持原房屋結構完整,設施齊全,不得損壞和拆除門、窗、暖氣、管網線及各類用表等設施,違者賠償。

九、自本《方案》發佈之日起,被徵收房屋存在租賃關係的,由租賃雙方自行解除租賃關係;設有抵押權的,由產權人自行解除抵押;產權權利人在方案公佈時間內到徵收現場辦公室登記;存在產權糾紛的,由當事人雙方自行解決。徵收人不承擔房屋租賃、抵押及產權糾紛所產生的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為保證徵收工作如期完成,被徵收人要積極配合,按期搬遷。對逾期未遷出者,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將按相關規定處理。在徵收過程中,對無理取鬧、阻撓、干擾徵收人員正常工作的,將移交有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懲處。

十一、在徵收工作中,請住戶提高警惕,確保安全,防止煤氣、水、電等事故發生。應加強安全防範,切勿將您的身份證、房本、戶口本、結婚證等重要證件交給他人或由他人代為辦理,以免上當受騙或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十二、上述範圍內所有無規劃許可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的建築物、構築物和臨時建築一律無償拆除,市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駐同中央、省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有證建築按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其他有證建築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合理補償。

十三、在法定期限內不搬遷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十四、在法定期限內可對本方案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十五、本方案最終解釋權在大同市房屋徵收與補償部門。

2018年4月4日


大同市人民政府關於新建南路街道辦事處轄區內平房、土樓危房棚戶區改造房屋徵收補償方案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山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大同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若干規定》(同政發[2011]43號)、《大同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若干規定的補充規定》(同政發[2015]105號)《關於加快城市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的指導意見》(同政發[2016]88號)、《大同市人民政府關於“消極空間”改造、“大同藍保衛戰”(平房、土樓)房屋徵收的通告》及大同市人民政府城居指發文件精神,立足於實際情況,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如下徵收補償方案。

一、徵收範圍

振興街、永康路、迎賓路、建設裡、康樂裡、幸福裡等社區的地上平房、土樓及其附屬、公建。

二、徵收時間

徵收時間:從2018年5月4日起至2018年6月2日止搬遷辦理徵收手續的給予時間獎勵。

上述徵收範圍方案公佈時間: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5月3日。

徵收時間按屬地政府房屋徵收部門下發的通知書為準。

三、徵收原則

被徵收人,可選擇貨幣補償,也可選擇產權調換。產權的認定按同政發[2011]43號文件第八條執行。

被徵收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權人)以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合同(公房)等有效房證,按房證面積補償。

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不明確的由市政府組織監察、國土、規劃、建設、房管、工商、稅務、審計、評審、國資委等有關部門進行認定。

選擇產權調換的,依照排號順序依次進行安置。

四、徵收補償方式

(一)貨幣補償

針對60㎡以下涉徵平房、土樓,原則上貨幣補償面積保障到60㎡,具體為:

原涉徵面積按現行平房、土樓貨幣補償標準3800元/㎡進行補償;原面積至45㎡(含45㎡)部分按2900元/㎡進行補償(補償標準計算公式為:現行平房貨幣補償標準3800元/㎡-政府補貼價900元/㎡);45㎡至60㎡(含60㎡)部分按2600元/㎡進行補償(補償標準計算公式為:現行平房貨幣補償標準3800元/㎡-政府成本價1200元/㎡)。

針對60㎡以上涉徵平房、土樓,按照現行平房貨幣補償標準3800元/㎡執行。

商業部分按評估機構的評估價格執行。

(二)住宅產權調換

被徵收房屋認定為私有房屋,原則上實行“徵一補一,以舊換新”,不結算差價。

被徵收的房屋認定屬國有產、同屋異產房屋的公產部分、未返還經租產、單位產、宗教產等的,原則上由被徵收房屋使用權人按800元/㎡的價格購買原房屋,購買後的房屋產權歸被徵收房屋使用權人所有,補償按私有房屋補償。

對社會主義私房改造期間國家經租產房屋

(1)符合政策返還產權的房屋,按私有房屋徵收補償;被徵收人沒有居住的,搬遷補償及臨時安置補償不予補償。

(2)對持有原《大同市公產房屋租賃證》(符合政策已返還產權)的承租人,經大同市房產主管部門認定確無其他住房,且符合安置條件的,原則上按國有產房屋徵收補償。

被徵收人的房屋屬國有土地上自建的房屋並持有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原則上對國有土地上登記的房屋面積按市財政評審中心及現場驗收人員共同認定給予貨幣補償。

(三)選擇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

和泰花園、錦華家園、五州帝景(D類回購商品房)。

和泰花園:被徵收房屋原面積“徵一還一”不結算差價;不足45㎡的補貼到45㎡價900元/㎡;保障到60㎡價1200元/㎡;政府限價2600/㎡;市場價按3400元/㎡結算。

錦華家園:徵收房屋原面積“徵一還一”不結算差價;不足45㎡的補貼到45㎡價1100元/㎡;保障到60㎡價2100元/㎡;政府限價2800元/㎡;市場價按3600元/㎡結算。

五州帝景:徵收房屋原面積“徵一還一”不結算差價;不足45㎡的補貼到45㎡價600元/㎡;保障到60㎡價1200元/㎡;政府限價1800元/㎡;10㎡市場優惠價2600元/㎡。再增加面積部分按此區域購買的市場價執行。

(四)車庫和車位按貨幣化補償(以評估機構提供價格為準)為主,也可在政府安置區內調換。

(五)偏房及其它房屋按房屋結構磚混、磚木、簡易分類按市評審中心和現場驗收人員共同認定,執行同政發[2011]43號文件第十條第六款之規定。

五、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

(一)搬遷費用

被徵收的房屋不足30㎡(含30㎡)按300元結算費用,被徵收的房屋超過30㎡的按每平米10元進行結算費用。選擇產權調換的被徵收人搬遷費用按兩次支付。選擇貨幣化補償的被徵收人支付一次搬遷費。

(二)臨時安置費用

被徵收房屋屬平房及土樓房,且被徵收人選擇期房進行安置的,若被徵收房屋面積在30㎡以下(含30㎡),臨時安置補償按300元/月;若被徵收房屋面積在30㎡以上,臨時安置補償按每平米每月10元進行補償。

臨時安置費用結算期限從搬遷驗收之日,至安置房交付之日。

六、搬遷時間獎勵及提前搬遷獎勵

(一)搬遷時間獎勵

選擇產權調換的被徵收房屋在規定時間內搬遷的每戶給予3000元搬遷時間獎勵(不再享受提前搬遷獎勵)。

(二)提前搬遷獎勵

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徵收房屋(平房)享受提前搬遷獎勵(不再享受公告規定的搬遷時間獎勵),提前搬遷獎勵自補償公告發布徵收之日起第一個月內主動搬遷並驗收房屋的,每戶給予30000元提前搬遷獎勵;自補償公告發布徵收之日起第二個月內主動搬遷並驗收房屋的,每戶給予10000元提前搬遷獎勵。

自補償公告發布徵收之日起兩個月以後搬遷並驗收房屋的,不享受提前搬遷獎勵。

七、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且自蓋房屋申請保障住房的原自蓋房屋不予補償。

困難戶確無能力進行產權調換的,可同屋異產或者保障性住房安置。

八、被徵收人騰空房屋後,須保持原房屋結構完整,設施齊全,不得損壞和拆除門、窗、暖氣、管網線及各類用表等設施,違者賠償。

九、自本《方案》發佈之日起,被徵收房屋存在租賃關係的,由租賃雙方自行解除租賃關係;設有抵押權的,由產權人自行解除抵押;產權權利人在方案公佈時間內到徵收現場辦公室登記;存在產權糾紛的,由當事人雙方自行解決。徵收人不承擔房屋租賃、抵押及產權糾紛所產生的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為保證徵收工作如期完成,被徵收人要積極配合,按期搬遷。對逾期未遷出者,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將按相關規定處理。在徵收過程中,對無理取鬧、阻撓、干擾徵收人員正常工作的,將移交有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懲處。

十一、在徵收工作中,請住戶提高警惕,確保安全,防止煤氣、水、電等事故發生。應加強安全防範,切勿將您的身份證、房本、戶口本、結婚證等重要證件交給他人或由他人代為辦理,以免上當受騙或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十二、上述範圍內所有無規劃許可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的建築物、構築物和臨時建築一律無償拆除,市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駐同中央、省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有證建築按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其他有證建築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合理補償。

十三、在法定期限內不搬遷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十四、在法定期限內可對本方案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十五、本方案最終解釋權在大同市房屋徵收與補償部門。

2018年4月4日


大同市人民政府關於大慶路街道慶祥裡片區平房、土樓危房改造房屋徵收補償方案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山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大同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若干規定》(同政發[2011]43號)、《大同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若干規定的補充規定》(同政發[2015]105號)《關於加快城市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的指導意見》(同政發[2016]88號)及大同市人民政府城居指發文件精神,立足於實際情況,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如下徵收補償方案。

一、徵收範圍

慶祥裡片區的地上平房、土樓及其附屬、公建。

二、徵收時間

徵收時間:從2018年5月4日起至2018年6月2日止搬遷辦理徵收手續的給予時間獎勵。

上述徵收範圍方案公佈時間: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5月3日。

徵收時間按屬地政府房屋徵收部門下發的通知書為準。

三、徵收原則

被徵收人,可選擇貨幣補償,也可選擇產權調換。產權的認定按同政發[2011]43號文件第八條執行。

被徵收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權人)以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合同(公房)等有效房證,按房證面積補償。

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不明確的由市政府組織監察、國土、規劃、建設、房管、工商、稅務、審計、評審、國資委等有關部門進行認定。

選擇產權調換的,依照排號順序依次進行安置。

四、徵收補償方式

(一)貨幣補償

針對60㎡以下涉徵平房、土樓,原則上貨幣補償面積保障到60㎡,具體為:

原涉徵面積按現行平房、土樓貨幣補償標準3800元/㎡進行補償;原面積至45㎡(含45㎡)部分按2900元/㎡進行補償(補償標準計算公式為:現行平房貨幣補償標準3800元/㎡-政府補貼價900元/㎡);45㎡至60㎡(含60㎡)部分按2600元/㎡進行補償(補償標準計算公式為:現行平房貨幣補償標準3800元/㎡-政府成本價1200元/㎡)。

針對60㎡以上涉徵平房、土樓,按照現行平房貨幣補償標準3800元/㎡執行。

商業部分按評估機構的評估價格執行。

(二)住宅產權調換

被徵收房屋認定為私有房屋,原則上實行“徵一補一,以舊換新”,不結算差價。

被徵收的房屋認定屬國有產、同屋異產房屋的公產部分、未返還經租產、單位產、宗教產等的,原則上由被徵收房屋使用權人按800元/㎡的價格購買原房屋,購買後的房屋產權歸被徵收房屋使用權人所有,補償按私有房屋補償。

對社會主義私房改造期間國家經租產房屋

(1)符合政策返還產權的房屋,按私有房屋徵收補償;被徵收人沒有居住的,搬遷補償及臨時安置補償不予補償。

(2)對持有原《大同市公產房屋租賃證》(符合政策已返還產權)的承租人,經大同市房產主管部門認定確無其他住房,且符合安置條件的,原則上按國有產房屋徵收補償。

被徵收人的房屋屬國有土地上自建的房屋並持有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原則上對國有土地上登記的房屋面積按市財政評審中心及現場驗收人員共同認定給予貨幣補償。

(三)選擇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

和泰花園、五州帝景(D類回購商品房)。

和泰花園:被徵收房屋原面積“徵一還一”不結算差價;不足45㎡的補貼到45㎡價900元/㎡;保障到60㎡價1200元/㎡;政府限價2600/㎡;市場價按3400元/㎡結算。

五州帝景:徵收房屋原面積“徵一還一”不結算差價;不足45㎡的補貼到45㎡價600元/㎡;保障到60㎡價1200元/㎡;政府限價1800元/㎡;10㎡市場優惠價2600元/㎡。再增加面積部分按此區域購買的市場價執行。

(四)車庫和車位按貨幣化補償(以評估機構提供價格為準)為主,也可在政府安置區內調換。

(五)偏房及其它房屋按房屋結構磚混、磚木、簡易分類按市評審中心和現場驗收人員共同認定,執行同政發[2011]43號文件第十條第六款之規定。

五、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

(一)搬遷費用

被徵收的房屋不足30㎡(含30㎡)按300元結算費用,被徵收的房屋超過30㎡的按每平米10元進行結算費用。選擇產權調換的被徵收人搬遷費用按兩次支付。選擇貨幣化補償的被徵收人支付一次搬遷費。

(二)臨時安置費用

被徵收房屋屬平房及土樓房,且被徵收人選擇期房進行安置的,若被徵收房屋面積在30㎡以下(含30㎡),臨時安置補償按300元/月;若被徵收房屋面積在30㎡以上,臨時安置補償按每平米每月10元進行補償。

臨時安置費用結算期限從搬遷驗收之日,至安置房交付之日。

六、搬遷時間獎勵及提前搬遷獎勵

(一)搬遷時間獎勵

選擇產權調換的被徵收房屋在規定時間內搬遷的每戶給予3000元搬遷時間獎勵(不再享受提前搬遷獎勵)。

(二)提前搬遷獎勵

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徵收房屋(平房)享受提前搬遷獎勵(不再享受公告規定的搬遷時間獎勵),提前搬遷獎勵自補償公告發布徵收之日起第一個月內主動搬遷並驗收房屋的,每戶給予30000元提前搬遷獎勵;自補償公告發布徵收之日起第二個月內主動搬遷並驗收房屋的,每戶給予10000元提前搬遷獎勵。

自補償公告發布徵收之日起兩個月以後搬遷並驗收房屋的,不享受提前搬遷獎勵。

七、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且自蓋房屋申請保障住房的原自蓋房屋不予補償。

困難戶確無能力進行產權調換的,可同屋異產或者保障性住房安置。

八、被徵收人騰空房屋後,須保持原房屋結構完整,設施齊全,不得損壞和拆除門、窗、暖氣、管網線及各類用表等設施,違者賠償。

九、自本《方案》發佈之日起,被徵收房屋存在租賃關係的,由租賃雙方自行解除租賃關係;設有抵押權的,由產權人自行解除抵押;產權權利人在方案公佈時間內到徵收現場辦公室登記;存在產權糾紛的,由當事人雙方自行解決。徵收人不承擔房屋租賃、抵押及產權糾紛所產生的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為保證徵收工作如期完成,被徵收人要積極配合,按期搬遷。對逾期未遷出者,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將按相關規定處理。在徵收過程中,對無理取鬧、阻撓、干擾徵收人員正常工作的,將移交有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懲處。

十一、在徵收工作中,請住戶提高警惕,確保安全,防止煤氣、水、電等事故發生。應加強安全防範,切勿將您的身份證、房本、戶口本、結婚證等重要證件交給他人或由他人代為辦理,以免上當受騙或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十二、上述範圍內所有無規劃許可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的建築物、構築物和臨時建築一律無償拆除,市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駐同中央、省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有證建築按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其他有證建築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合理補償。

十三、在法定期限內不搬遷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十四、在法定期限內可對本方案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十五、本方案最終解釋權在大同市房屋徵收與補償部門。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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