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法院: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保靖法院: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保靖法院: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为进一步配合我保靖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建设美丽湘西工作稳步推进,保靖县法院积极组织干警开展文明劝导活动,通过内强管理,外抓落实,拉开了该院文明劝导工作的首幕。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该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统筹、安排。成立了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龙鸥玲同志任组长,副院长彭润生、郭莉姣、向云俊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保靖县人民法院美丽湘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负责日常性事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主动抓、全院干警积极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是细化活动流程。该院根据《保靖县建设美丽湘西文明劝导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保靖县人民法院开展建设美丽湘西“文明劝导”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和具体要求,详细制定了保靖县人民法院“文明劝导”人员分组表及按月劝导安排表,68名干警共分为23个小组,原则上每组3人,23个小组每周三、周四按顺序轮流开展文明劝导工作。

三是全力抓好落实。为强化工作效果,该院印制了有“文明劝导员—保靖县人民法院志愿者”标志的红袖章,当天开展文明劝导工作的干警统一戴上红袖章,在该院责任划分路段(断桥斑马线至检察院斑马线),对市民乱丢垃圾、乱跨护栏、不遵守交通秩序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和教育,并对文明城市建设进行宣传。

通过开展文明宣传和劝导活动,该院青年法官志愿者们不仅增强了自身交通安全的认识,而且通过活动劝导广大市民提高文明交通认识、环境保护意识,共同营造和谐、平安、美丽新保靖。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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