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以公司名義買房的人要注意了,方法不對或會掉進“大坑”

對於"以公司名義買房"來避開限購的這一方法,其實已在市面上傳聞已久,但實際參與的人並不多。從各地實施的限購政策來看,限制的人群主要是戶籍家庭或非戶籍,對購買的數量有限制,但以公司或企業名義買房,暫未作出購買數量限制。因此從理論上講,以公司名義買房確實能避開限購。不過,這個方法也有明顯的缺點,簡單來說,這裡面有三大坑。

想以公司名義買房的人要注意了,方法不對或會掉進“大坑”

一是初始投入成本高。以公司名義買房需要全款一次性付清,而個人買房的話,大家都知道,首付一般最低能以3成首付,甚至可以2成首發。如果購買的是二手房的話,以公司名義買不享有契稅優惠,都要交購房款的3%。而個人購買二手房的話,如果是首套且房子面積不到90㎡,契稅只交購房款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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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房產持有成本高。對於公司名下的房產,每年需繳納房產稅,具體稅費=每年房產原值×70%×1.2%。以一套1000萬的房子為例,每年的房產稅=1000×70%×1.2%=8.4萬。

三是賣出時交易稅費非常高。公司房產交易或者過戶給個人,是不享受稅費優惠,要交增值稅及附加、土地增值稅、印花稅,還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及附加是按(不含稅收入-不含稅購置原價)×5.6%徵收;土地增值稅是按(轉讓收入-扣除項目金額)×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徵收,或者由稅務機關按成交價格的5%的核定徵收;印花稅是按成交價格×0.05%徵收;而企業所得稅目前一般按轉讓所得收益×25%徵收。以一套買進500萬,賣出1000萬的房子為例,稅費=500×5.6%+1000×5%+1000×0.05%+500×25%=203.5萬。

想以公司名義買房的人要注意了,方法不對或會掉進“大坑”

綜上可見,以公司名義買房雖然能避開限購,但投入成本高、轉手稅率也高,最後即使房產升值了一倍,但收益也非常有限,如果不好轉手出去,還要每年繳納房產稅,所以從投資角度看,很不划算。不過,以公司名義買房也並不是完全不可取,據悉若使用股權轉讓的方法交易,把公司的法人改為新買家,這種變更手續的成本還不到兩千元。所以想以公司名義買房的人要事先了解清楚,若方法不對就容易掉進"大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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