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3月28日,我市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议室举行罗定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交接仪式,标志着我市食盐监管体制改革工作进入了全新阶段,对理顺食盐监管职能、推进食盐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食盐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副市长吴华出席仪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盐业集团云浮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仪式。

罗定: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吴华在仪式上指出,推进食盐监管体制改革,是新形势下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务;要紧密配合,切实做到职责整合和人员调整,提高监管能力,确保食盐监管职能顺利移交;要认真履职,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努力提高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确保食盐安全平稳。

罗定: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根据国务院、省关于盐业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食盐监管体制正式调整,省、市、县(市、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移交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在交接仪式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盐业集团云浮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签订了交接协议书,并先后对此次改革工作作了表态发言,拥护与支持此项监管体制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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