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棚改摸底:部分地區項目進度放緩

6月25日,有關國開行棚改貸款政策調整的傳聞,撥動著市場敏感的神經。

地方棚改摸底:部分地區項目進度放緩

該負責人進一步表示:“從我們跟國開行多年業務往來經驗來看,支持棚改的政策沒有變。我們的棚改項目融資沒有受到影響,後續項目還會繼續推進。”

作為地方棚改項目的主要承建者,地方城投公司與國開行的業務合作頗多,他們對銀行貸款政策的感知是最直觀的。

之所以地方在棚改項目推進上存在差異,各地對政策的理解不同是原因之一。有些地方明確指出,通過銀行貸款或政府購買服務形式推進的棚改項目,是地方隱性債務的一大來源;有些地方則在既有政策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繼續推進棚改項目。

部分地區棚改項目放緩

棚改是一項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重要舉措。2017年5月份,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實施2018年到2020年3年棚改攻堅計劃,再改造各類棚戶區1500萬套。

政策性銀行貸款是棚改項目主要資金來源。住建部數據顯示,2017年我國各類棚戶區改造開工609萬套,完成投資1.84萬億元。國開行、農發行棚改貸款加總接近1.5萬億,佔2017年棚戶區改造投資規模的比例超過80%。

地方棚改融資困境,有一定的普遍性。今年5月份,財政部寧波專員辦調研報告指出,在中央“堅決遏制隱性債務增量,積極穩妥化解存量隱性債務”的要求,以及地方各級政府實施化解債務專項行動的目標任務下,目前主要資金籌集於銀團貸款和政府購買服務的棚戶區改造作為隱性債務的一大來源,成了地方政府重要攻堅對象。同時,新一輪棚戶區改造繼續按計劃推進,任務指標層層分解,在還舊債、控新債的雙重任務下,各級地方政府普遍面臨較大的財政收支和債務化解壓力。

政府購買棚改服務能否突破三年?

棚改業務的融資存在多種方式,不過大多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2017年5月底,財政部印發了《關於堅決制止地方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法違規融資的通知》,明確指出嚴禁將鐵路、公路、機場、通訊、水電煤氣等領域的基礎設施建設,儲備土地前期開發,農田水利等建設工程作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但文件也明確“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的棚戶區改造、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中涉及的政府購買服務事項,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一些省份財政廳明確“超過三年的棚改政府購買服務屬違規變相舉債”。按照財政部政府購買服務規定,需要先有預算、再購買服務,由於我國現在只編制了三年期中長期財政規劃,因為“先有預算”的規定,政府購買服務合同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年。

財政部青島專員辦調研報告指出,實際操作中,政策性開發銀行要求政府購買服務的項目必須列入當年度全國棚改計劃,而其他類金融機構則要求不一,容易造成政府債務的劇增。

青島專員辦還建議,梳理和規範政府購買棚改服務合同,並準確統計未來財政支出規模。在2020年棚改計劃完成後,重新評估棚改任務量,多采用新增棚改專項債或置換的方式融資,量入為出,嚴格管控和壓縮政府購買棚改服務的融資模式,並使其逐步納入政府債務限額管理,接受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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