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縣委第一輪巡察整改落實情況的通報

阜蒙縣交通局黨委

關於巡察整改落實情況的通報

根據縣委的統一部署和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2017年7月14日至8月14日,縣委首輪第一巡察組對縣交通局黨委進行了巡察。9月6日縣委巡察組向縣交通局黨委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落實情況予以公佈:

縣交通局黨委站在講政治、守紀律的高度,把整改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擺上突出位置來抓。成立了以黨委書記為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先後召開專題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會議6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以勇於擔當、堅決整改的態度,迅速梳理問題,逐項研究整改措施,及時落實整改責任,實行黨政領導分工負責,共同擔當,齊抓共管,嚴肅整改。通過巡察整改,建立完善各種規章制度8項;開展基層黨建工作督導11次,補繳黨費39714.2元,黨政紀處分1人;巡察組移交問題線索1件,全部辦結完畢,辦結率100%。經過兩個月的努力,縣委首輪第一巡察組反饋意見中的34個具體問題,制定整改措施34項,整改全部完成,整改率為100%。另外4個問題(客運秩序混亂、私家車違法營運、出租車跑線營運、三輪車整治不夠徹底問題),建立了長效機制,需要長期推進,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現將具體情況彙報如下。

一、整改落實情況

(一)在黨的領導方面存在問題的整改

1、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

整改落實情況:認真制定下發了《交通局重大問題議事決策制度》、《阜蒙縣交通局黨委議事規則》、《阜蒙縣交通局黨建工作例會制度》,進一步明確黨委領導核心作用,充分發揮局黨委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主要作用。將黨建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來抓,保證局黨委及所屬基層各黨組織開展黨建工作協調、均衡發展。

2、黨的領導核心地位弱化。

整改落實情況:加強黨委政治站位,進一步制定完善了《阜蒙縣交通局黨委議事規則》、《阜蒙縣交通局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制度》、《阜蒙縣交通局黨建工作例會制度》,堅持用制度強化領導,加強檢查考核,確保黨的領導核心地位處於首要位置。直屬各基層黨組織已建立健全了各種會議記錄,確保了黨建各種會議記錄嚴格規範。

3、“三重一大”民主決策落實不到位。

整改落實情況:認真制定完善《阜蒙縣交通局“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阜蒙縣交通局黨委議事規則》、《阜蒙縣交通局局長辦公會議議事規則》,進一步明確了黨委會議研究決策“三重一大”內容,確保涉及經濟等各類重大事項必須通過黨委會議集體研究決定。

4、黨委對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方面需進一步加強。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制定完善了《阜蒙縣交通局黨委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二是成立了以局黨委書記、局長為組長的交通局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統一領導,統籌協調在行政管理、行業管理中體現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切實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局辦公室組織協調、各科室單位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

5、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根據《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在制定下發的《關於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的實施意見》和《阜蒙縣交通局黨建工作例會制度》中,進一步突出了各級黨組織和主要領導及班子成員的黨建工作責任;二是將基層各單位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納入年度《黨建責任狀》考核內容,對考核成績排在末位的,要視情況進行批評整改;三是從嚴從實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將黨建重點任務分解到人,並且各黨組織每半年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局黨委成員每年要至少與分管單位部門“一把手”進行一次約談,對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提出具體要求,定期不定期聽取抓黨建情況彙報,督促檢查履行好主體責任。

6、思想政治建設存在“形式化”。

整改落實情況:認真制定完善了《阜蒙縣交通局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制度》,在理論中心組的人員組成、學習內容、形式上都作出進一步規範,強調理論中心組成員要發揮“關鍵少數”示範作用,嚴禁學習“形式化”。

7、思想政治建設存在“隨意化”。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嚴格堅持《阜蒙縣交通局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制度》,突出局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的龍頭作用,認真制定中心組學習計劃,嚴格按計劃開展學習,保證思想政治建設的嚴肅性。二是強化黨員學習教育,要求黨員要對“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五大發展理念”等應知應會內容清楚,不斷提高政治理論水平。

(二)在黨的建設方面存在問題的整改

1、三會一課”制度執行不嚴格。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根據《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省委《關於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的意見》(遼委辦發【2017】15號)、縣委辦公室印發《關於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的實施意見》【2017】36號文件精神,局黨委認真制定下發了交通局《關於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的實施意見》,要求黨員必須參加黨員大會、黨小組會和上黨課,黨支部要定期召開支部委員會會議;二是要求“三會一課”要突出政治學習教育、突出黨性鍛鍊,堅決防止表面化、形式主義;三是要求黨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1次,黨支部委員會會議一般每月召開1次,黨小組會一般每月召開1次,黨支部書記每年至少講1次黨課。

2、個別基層黨組織未按要求換屆。

整改落實情況:按照黨組織規定程序,涉及黨支部換屆的農村公路路政管理所支部和縣長途客運站黨支部,分別於10月23日、10月25日按程序召開支部黨員大會,全部完成了黨支部換屆選舉工作。

3、個別黨組織機構不健全。

整改落實情況:根據縣委巡察組反饋問題,公路工程總公司黨總支下設的機關黨支部、工程建設黨支部、工程隊車間黨支部、工程隊離退休黨支部,分別於10月23日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按規定程序選舉產生了支部委員會成員,做了工作分工,並以整改報告的形式向局黨委做了書面報告。

4、缺少談心談話、廉政談話制度。

整改落實情況:根據《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縣委《關於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的實施意見》【2017】36號文件精神,局黨委在制定下發的《關於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的實施意見》中,對談心談話制度進行了明確,規定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之間、班子成員之間、黨員和黨員之間要開展經常性的談心談話,黨委主要負責同志和班子成員必談,班子成員相互必談,班子成員和分管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之間必談。要求黨支部書記每年與支部黨員談心談話不少於2次。

5、基層黨建工作抓而不實,重業務輕黨建問題較突出。

整改落實情況:切實做到履行黨建各項制度不走過場、履行黨建責任務實,堅持將黨建工作與公路建設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確保黨建與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工作相互促進,協調發展。嚴防黨建工作在進入施工旺季後出現“空白期”。

6、選人用人缺少黨委會研究程序。

整改落實情況:針對問題,經局黨委研究,制定下發了《交通局重大問題議事決策制度》,並對《阜蒙縣交通局中層幹部選拔任用實施意見》作了進一步完善,對選拔任用幹部程序提出了明確規定,要求選拔任用幹部必須履行程序,在基層黨支部拿出初步意見的基礎上,由局黨委考核、研究討論中層幹部人選,並詳細記錄研究過程,通過後進行公示,再下發任命文件,確保程序嚴謹。

7、選人用人缺少推薦程序。

整改落實情況:在制定下發了《交通局重大問題議事決策制度》的同時,對《阜蒙縣交通局中層幹部選拔任用實施意見》作了進一步完善,要求選拔任用幹部必須履行程序,選人用人要在基層黨支部拿出初步推薦意見的基礎上,由局黨委考核、研究討論中層幹部人選,並進行公示。

8、選人用人缺少考核程序。

整改落實情況:在《交通局重大問題議事決策制度》的同時,對《阜蒙縣交通局中層幹部選拔任用實施意見》作了進一步完善,明確了選人用人必須由局黨委考核,並召開會議研究討論決定。

9、局黨委會研究幹部存在“只任不免”。

整改落實情況:在《交通局重大問題議事決策制度》中,明確規定了選拔任用幹部要嚴格履行程序,在基層黨支部拿出初步意見的基礎上,由局黨委考核、研究討論中層幹部人選,通過後進行公示,必須召開黨委會先免後任,最後再下發任命文件。

10、工作作風不夠紮實,存在弄虛作假現象。

整改落實情況:局黨委已責令公路工程總公司黨總支對其所屬黨支部存的會議記錄弄虛作假、黨員個人記錄抄襲、會議記錄不詳實等問題進行整改。目前,該問題已整改完畢,該單位統一規範了黨組織會議記錄、學習記錄、黨組織生活會議記錄和黨員學習記錄。

11、會議記錄內容不夠規範、詳實。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局辦公室以下發通知的形式,要求基層直屬單位以黨支部為主,規範統一黨組織會議記錄、黨組織學習記錄、黨組織生活會議記錄、黨員個人學習記錄。二是要求各單位的行政會議記錄不能與黨組織工作記錄混為一體,分兩本,嚴格按照規定如實記錄各種會議內容。

12、行文不夠嚴謹、規範。

整改落實情況:局辦公室以下發通知的形式,要求各單位安排專職人員負責公文起草工作,並認真學習公文行文規範,確保行文嚴謹規範。局辦公室將不定期對基層單位公文起草、下發日期等進行檢查。

13、工作紀律執行不夠嚴格,存在遲到早退、漏崗等現象。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局紀檢部門以下發《通知》的形式,對工作紀律做了進一步明確要求,嚴格請銷假制度,並採取每月定期檢查和不定時抽查的措施,加強對直屬各單位的工作紀律進行檢查;二是強調對檢查發現違反工作紀律的個人要視情況提出批評教育或處理意見,並由局黨委對相關單位主要領導幹部進行約談。確保遲到早退、漏崗等現象不再發生。

14、對全局黨員信息統計不準確。

整改落實情況:要求所屬各支部以報表的形式,詳細統計上報了黨員信息,並由各支部書記本人簽字蓋章,最後由局專門負責組織工作的人員對全系統黨員信息進行了重新登記造冊,要求各基層單位根據黨員工作的變動情況,時時更新登統計內容,確保信息準確。

15、個別黨支部組織關係管理不規範。

整改落實情況:根據縣委《關於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的實施意見》【2017】36號文件精神,局黨委認真制定下發了《關於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的實施意見》,要求加強黨員組織關係管理。明確提出黨員調轉工作後,要第一時間把組織關係轉移到新單位黨組織,及時編入黨支部、黨小組參加組織生活;黨員組織關係轉出3個月後,黨組織沒有收到回執的,要及時與黨員聯繫,督促其辦理組織關係轉移手續。現已對系統中存在的4名黨員組織關係管理不規範問題,按照工作單位進行了組織關係調轉,保證了黨員工作崗位與組織關係進出一致。

16、接收預備黨員未召開黨委會。

整改落實情況:認真制定下發了《交通局重大問題議事決策制度》,在議事範圍中,對有關黨的組織建設事項,提出了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必須要由局黨委審批。

17、預備黨員轉正未召開黨委會。

整改落實情況:認真制定下發了《交通局重大問題議事決策制度》,在議事範圍中,對有關黨的組織建設事項,明確提出了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必須要由局黨委審批。

18、黨費收繳不及時。

整改落實情況:局黨委在制定下發的《關於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的實施意見》中,將黨費收繳工作做為黨日活動中的一項內容,要求將每月第一週的週五作為全系統黨員活動日,黨日當天,黨員要按規定自覺足額交納黨費,黨支部由專人及時填寫黨費臺帳。

19、黨費陳欠額度大。

整改落實情況:局黨委及時召開黨委會,要求直屬各單位對黨費陳欠問題進行清理,經過認真核對,收繳2008年4月至2016年6月份陳欠黨費共39714.2元。已於2017年10月17日全額上繳縣委組織部。

(三)在全面從嚴治黨方面存在問題的整改

1、黨委落實主體責任不實。

整改落實情況: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和“一崗雙責”,今後局黨委成員要分別對分管的基層單位黨建工作負責,對黨風廉政建設實行包保。

2、紀委監督責任執行不力。

整改落實情況:認真制定下發了《阜蒙縣交通局“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阜蒙縣交通局黨委議事規則》,突出紀檢監督職能,要求處理違紀工作人員必須通過召開黨委會議研究討論決定。

3、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然存在。

整改落實情況:按照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已對存在辦公室面積超標的運管所、客運站、公路工程總公司(企業)3個單位進行整改,責令其立即調整到規定的辦公室面積,並保證辦公室面積超標問題今後不再發生。

4、存在客運秩序混亂。

整改落實情況:局黨委於10月20日對公路運輸管理所和縣客運站下發了《關於客運市場存在混亂及隱患的整改決定》,責成運輸管理所、客運站搞好自查自糾,今後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管理客運市場經營,並長期堅持對客運秩序進行整治檢查。

5、存在私家車違法營運現象。

整改落實情況:交通局於10月20日對公路運輸管理所和縣客運站下發了《關於客運市場存在混亂及隱患的整改決定》、《關於開展“打擊非法營運及出租汽車固定線路經營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成立了交通局“打擊非法營運及出租汽車固定線路經營行為”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責成運輸管理所嚴格行政執法程序,強化執法監督。要求運輸管理所分三個階段,採取加大宣傳、聯合執法、全面檢查的工作措施,嚴厲查處非法營運行為,並長期堅持。

6、存在出租車跑線營運現象。

整改落實情況:制定下發了《關於開展“打擊非法營運及出租汽車固定線路經營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將出租車固定線路經營,特別是農村客運線路做為整治重點,採取聯合執法,集中整治的方法進行整治,長期堅持,保證整治工作常態化。

7、三輪車整治不夠徹底。

整改落實情況:在制定下發《關於開展“打擊非法營運及出租汽車固定線路經營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同時,根據運管執法的實際情況,交通局已向縣政府提出下一步三輪車整治的具體建議,建議由交通運管、公安交警、城管部門、社區共同參與整治工作,目前通過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已收到一定效果,但由於整治工作涉及的當事人非常複雜,包括殘疾人、有精神疾病的人員、低保人員等,還需要細化措施,並由縣政府作出相關決定,才能深入推進整治行動。該項問題,需要長期堅持整改到位。

8、執法人員存在不文明執法現象。

整改落實情況:責令運輸管理所加強執法工作人員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學習教育,嚴格道路運輸行政執法程序,強化執法監督,今後對出現的道路執法“三亂”現象進行專門督查,對違反執法規定,並造成社會惡劣影響的工作人員堅決處理、決不姑息。特別是抓好警示教育,運用身邊正反典型,加強廉潔自律教育。實行“一案雙查”,既給予當事人黨紀政紀處分,還要倒查相關責任人責任。確保執法人員遵章守紀,文明執法。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進一步樹立黨建主業意識,嚴格按照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加強黨組織建設。把做好黨建工作作為最大的政治任務,不斷完善黨委書記抓黨建的第一責任和領導班子“一崗雙責”責任制,夯實三級書記抓黨建責任體系。嚴肅黨內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和各項紀律規定,以制度化保障常態化,使黨組織更有凝聚力、影響力、戰鬥力。

2、進一步鞏固整改成果,不斷完善長效機制,確保各項規章制度的高效運行。繼續加大黨建督導力度,開展堅持督導檢查工作,對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回頭看”,緊盯敏感熱點問題,樹立“舉一反三”的防範意識,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做到觀念上創新,工作上務實,以良好的黨風帶政風促民風。

3、以巡察整改工作為契機,全面落實“四個著力”“三個推進”,全力做好“黨建+扶貧”和“基層黨建攻堅年”活動。深入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全力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力爭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轉化為推進全局整體工作快速健康發展的強大動力,為建設全國一流民族自治縣做出更大的貢獻。

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繫方式:8823225;郵政信箱:阜蒙縣城區民主路145號縣委巡察辦(收);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阜蒙縣交通局黨委

阜蒙縣司法局黨組

關於巡察整改落實情況的通報

根據縣委和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2017年7月17日至9月1日,縣委第三巡察組對阜蒙縣司法局黨組進行了巡察。2017年9月6日,縣委第三巡察組向縣司法局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佈。

縣司法局黨組站在講政治、守紀律的高度,把整改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成立了以黨組書記為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先後召開專題部署會8次,認真梳理問題,逐項研究整改措施,及時落實整改責任,黨政領導分工負責,共同擔當,齊抓共管,嚴肅整改。通過巡察整改,建立完善各種規章制度18項;補繳黨費220元;組織處理 2 人,黨政紀處分2人。經過兩個月的努力,縣委首輪第三巡察組反饋意見中的52個具體問題,制定整改措施 80項,全部整改完畢,其中有26個問題需長期堅持,整改率達到100%。現將具體情況彙報如下。

(一)在黨的領導方面存在的問題

1、 針對黨組成員對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不夠到位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研究制定了縣司法局黨組學習工作計劃,對《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進行學習,並製作圖版上牆,長期堅持。

2、針對黨組召開會議議事時,程序不夠規範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制定了《縣司法局黨組議事規則》對議事原則、議事規則、議事程序、會議落實等方面進行了規範,並做到制度上牆,嚴格按照制定執行。

3、針對把方向、管全局、保落實的作用需進一步加強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縣司法局黨組切實加強“四個意識”的學習,進一步加強了領導班子建設,著力提高領導班子的領導力、學習力、執行力。全面提高了領導班子把方面、管全局、保落實的整體能力。

4、針對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有欠缺,存在重業務、輕黨建傾向存在重業務、輕黨建傾向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完善黨組成員講黨課制度,徹底消除重業務、輕黨建的問題。目前,班子成員共開展3次講黨課活動。

5、針對定期聽取黨建工作情況彙報、研究黨建工作重大問題不夠,對黨建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著時間和精力投入不足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研究完善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規定每月至少學習一次,時間為每月最後一週週五,對黨的政策、理論、黨建等方面進行學習。全局上下加大了黨建工作時間和精力的投入,形成了良好的氛圍。

6、針對黨組成員在履行黨建工作責任制“一崗雙責”上,對抓好分管部門黨的建設力度不夠。

整改落實情況:建立每雙週一政治學習制度,強化“一崗雙責”落實。通過集中學習和舉辦6次“法律大講堂”活動,使“一崗雙責”落穩落實,達到了良好效果。

7、針對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深入的問題。

8、針對對加強意識形態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到位,存在重業務、輕意識形態工作傾向,對抓好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責任需要進一步強化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於加強意識形態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切實將意識形態工作作為局黨組的重要工作,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意識形態工作教育,杜絕重業務、輕意識形態工作傾向,強化各類意識形態陣地管控,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

9、針對推動司法工作創新發展的主動性不夠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建立健全激勵機制,不斷加強創新工作力度,積極引導並大力支持創新工作。先後開展“12·4”集中法治宣傳日活動和“送法進企業”活動。全力推進律師參與信訪案件接待工作。推進與法院的“訴調對接”和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建設工作。16個鄉鎮建立了首批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總體建成率達到50%。

10、針對對完善“四級聯調”工作機制、深化“法律服務進鄉村”、打造“法律援助—彪哥團隊品牌”等工作,強化深入推進不夠到位和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進展不夠快,還沒有真正實現基層全覆蓋等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充分發揮“彪哥”品牌作用,強力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已完成16個司法所建設。“彪哥”卡通宣傳畫已經制作完成,春節前夕,將深入宣傳推廣。進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11、針對對農民工、流動人口、新社會階層的法制宣傳教育,存在著盲點和空白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創新法治宣傳工作方式方法,通過開展法制講座、法治宣傳等活動,消除法治宣傳教育的盲點和空白。目前,開展“農民工法治宣傳月”法治宣傳演出活動。開展“送法進企業”活動。深入社區,舉辦以防止電信詐騙為主題的法治宣傳講座。開展了“12·4”法治宣傳日活動。

12、針對法制宣傳教育一定程度上存在著重形式、輕效果,貼近基層、貼近群眾不夠,實效性不強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提高認識強化責任,抓重點重實效。建設阜新鎮巴扎蘭村“法治示範村”和國稅、地稅局法治創建展室,已經審批通過。印製法治宣傳冊10000冊。在《蒙古貞日報》開展了全縣範圍內“12·4國家憲法日憲法知識競賽”。收回5283張答題卡,群眾參與度良好。宣傳活動更加貼近基層、貼近群眾,實效性大大增強。

13、針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監管有待進一步加強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制定出臺《阜蒙縣司法局法律服務行業規章制度》。嚴格請銷假制度,各所安裝指紋簽到機,對基層司法所日常管理進行規範。切實加強了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監管。

14、針對基層司法所和法律服務所“兩所分離”後,強化對法律服務所和律師事務所之間的業務協調指導不夠,一些規範性工作沒有深入推進,致使爭攬案源、低價競爭、違規辦案現象偶有發生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制定出臺了《阜蒙縣基層法律服務所及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規範了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登記制度、工作制度、檢查監督制度。

(二)在黨的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

15、針對黨支部規範化建設存在差距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規範了黨支部會議室,完善了支部書記職責、黨支部任務、黨員權利義務、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年度黨支部活動計劃、當日制度。製作了各種黨建圖板並上牆。黨支部規範化建設有所提升。

16、針對機關黨建與行政工作一定程度脫節,在推進全局中心工作上,發揮黨組織的作用不夠突出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持續全力推廣“彪哥”團隊品牌,發揮其引領示範和凝心聚力優勢,推動司法行政工作穩步健康開展。二是堅持中心組學習制度,每月至少完成一次學習任務。及時跟進學習黨中央新的決策、理論以及習總書記講話精神。同時結合“法律大講堂”活動加強了對法律業務的學習,機關黨建與行政工作脫節現象明顯改善。

17、針對對黨員黨性教育需要強化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將局機關在職黨員分成兩個黨小組,每雙週一開展政治學習,提高黨員整治素養。二是按時召開機關支部黨員組織生活會,加強黨性教育。每名黨員認真撰寫剖析材料,深入查擺了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產生原因,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會上,嚴肅認真地開展了批評與自我批評,達到共同進步、共同提高的目的。

18、針對在深化“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上,學做結合不夠緊密,強化黨性鍛鍊不夠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1)舉辦“兩學一做”常態化制度化專題集中學習實踐活動。兩個月間,召開了黨員大會、黨小組會、局機關政治學習6次,認真學習了新修訂《黨章》、《準則》、《條例》等內容。(2)組織機關黨員深入陽光小區、金貴家園小區開展“立足崗位做貢獻”活動。經過學習實踐,學做結合有很大提高,黨員黨性鍛鍊日益增強。

19、針對執行黨的組織生活制度不夠規範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及時召開組織生活會,嚴格執行黨的組織生活制度。12月1日,局機關在職黨員分成兩個黨小組,分別召開了組織生活會。每位黨員都進行了自我剖析,批評與自我批評,達到了見人見事見思想。將嚴格執行黨的組織生活制度,並長期堅持。

20、針對在執行“三會一課”制度上,黨支部委員會未能按規定堅持每月定期召開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制度。形成習慣,支部黨員大會做到每3個月召開一次,支委會做到每個月召開一次,黨小組會每月召開一次,黨課做到每季度舉行一次,避免集中開會學習的現象。嚴格按制度執行,每位黨員均能按時按要求參加。

21、針對在落實談心談話制度上,黨組班子成員之間,班子成員與黨員之間,開展經常性談心談話不夠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建立司法局黨組談心談話制度,黨員領導幹部要帶頭談,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和班子成員必談,班子成員相互之間必談,班子成員和分管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之間必談。黨支部書記每年與支部黨員談心談話不少於2次,目前,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和班子成員、黨組成員之間實現經常談心談話,黨組成員與黨員之間談心談話達到100餘次。重陽節期間,召開了老幹部座談會,開展談心談話活動,取得很好效果。

22、針對在組織黨日活動上,每次的主題不夠突出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制定出臺了“黨員活動日”計劃。明確圍繞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為主題,突出黨日活動主題,豐富活動內容。

23、針對落實民主集中制不夠到位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建立《重大事項黨組織會議集體研究決定製度》。對重大事項,要事前經過調查分析、徵求意見、醞釀協調、會議討論決定等程序,安排足夠時間對議題進行充分討論,充分發揮民主集中制原則,讓每個參會人員都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

24、針對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質量需要提高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局黨組堅持做到會前精心準備、會中嚴肅批評、會後認真整改,每次召開民主生活會前,要精心準備材料,會議上全面剖析反思自己,虛心接受別人的批評意見,批評別人也要一針見血,真正達到紅臉出汗。保證民主生活會質量。

25、針對黨組織生活會不夠嚴格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局黨組決定,要嚴格組織生活會制度,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前,要廣泛聽取意見、深入談心交心,會上認真查擺問題、深刻剖析根源,會後逐一整改落實。批評與自我批評要真正達到紅臉出汗、一針見血,堅決杜絕流於形式。

26、針對未能堅持按規定每半年召開一次黨支部組織生活會。

整改落實情況

嚴格按照規定,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黨支部組織生活會,明確會議主題。每位黨員都認真做好發言準備。同時,做好會議記錄保存。

27、針對在召開的組織生活會上,黨員進行個人黨性分析和開展相互批評不深入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召開專題會議,認真研究落實。組織生活會上,每位黨員會前必須認真準備。會上,查擺問題要準、剖析根源要深、整改方向要明確。開展批評時,堅決杜絕套話空話,必須一針見血,紅臉出汗。

28、針對對退休黨員教育管理不夠到位的問題。

29、針對組織退休黨員參加組織生活不夠,未能根據退休黨員特點專門設立黨支部或黨小組,有效組織他們開展一些相應的學習教育和活動,對黨員的教育管理還有“死角”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成立老幹部黨小組。二是明確一名老幹部“聯絡員”,加強與老幹部的溝通聯繫,組織老幹部活動。重陽節組織召開老幹部座談會,開展談心活動。春節期間,要組織一次慰問活動。

30、針對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沒有得到很好的體現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堅持以“講政治、重實績”為導向,嚴格參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選拔任用幹部。

31、針對在推薦人選涉及到具體人時,往往看資歷,看該輪到誰,存在論資排輩、平衡照顧的現象,以及講人情、講關係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堅決破除論資排輩、求全責備等陳舊觀念,堅決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堅持好乾部標準,充分發揮民主集中制,將德才兼備、工作作風實、業務能力強的幹部推薦安排到重要工作崗位。

32、針對存在坐在機關時間多、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少現象,對基層司法所具體指導不夠,求真務實精神還要進一步強化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加大對基層調研力度,養成堅持下基層的習慣,傾聽基層廣大幹部群眾的呼聲。認真傾聽基層反映的問題或者群眾的意見和投訴,堅持做到深入基層,現場解決問題。截止目前,局黨組成員36個司法所已基本走了一遍,取得了一定成效。

33、針對服務群眾意識需要切實加強的問題。

34、針對基層司法所下村屯少,在矛盾糾紛化解上,基本都是依據群眾或調解主任上報為主,主動服務群眾意識不強,瞭解群眾需求不夠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召開專題會議落實,要求所長養成經常深入基層習慣,切實瞭解各村實際情況,主動下基層服務。目前已召開三次會議具體落實。二是定期對各所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情況進行抽查。目前已抽查兩次。三是舉辦全縣司法行政系統業務知識培訓班,強化業務學習及服務群眾意識,到阜新鎮、王府、佛寺、新民共四個優秀司法所實地參觀學習,以先進促後進。四是將深入村屯化解矛盾糾紛工作列入年末考核。

(三)在全面從嚴治黨方面存在的問題

35、針對“兩個責任”需要進一步強化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制定黨組議事規則,通過明晰職責、列出責任清單、嚴格考評等方式,解決了責任意識不強、職責內容不明、履責方式單一等問題,進一步強化局黨組負主體責任、局紀檢組的監督責任。抓責任履行,做到履責必盡責;抓責任分解,做到負責必明責。

36、針對在定期聽取情況、分析形勢、深入研究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上,還有待切實加強的問題。

37、針對在把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警的要求,落實到基層和每個黨員、每個幹警上,傳導壓力不到位。

整改落實情況修改完善《司法局機關守則》、《阜蒙縣司法局輔警管理規定》、《阜蒙縣司法局社區矯正助理員管理規定》、《警用車輛使用管理規定》。嚴格規範了司法行政系統人員工作紀律、學習紀律、財務制度、警車管理等行為,把責任壓力傳導到基層。

38、針對對基層司法所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制定出臺《阜蒙縣司法局基層司法所工作人員管理規範》,對司法所人員在業務辦理、財務管理、警車使用、服務群眾行為進行規範。二是定期對各基層司法所進行了抽查檢查。三是為36個所安裝了指紋簽到機,強化了日常管理。

39、針對存在違規使用辦公用房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對發現違規使用辦公用房(租用的房屋,禁止拆改),及時進行了調整,同時對局機關、基層司法所、公證處的辦公用房使用情況進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形成高壓態勢,層層傳導壓力,確保辦公用房使用不再有超標現象發生。

40、針對存在違反工作紀律現象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對違反工作紀律的人員進行了問責,同時開展了嚴肅機關工作紀律專項整治活動,在36個司法所安裝了指紋簽到機,局機關不定期抽查,抽查結果納入年末考核,對發現違反工作紀律情況,進行嚴肅處理。

41、針對公務用車管理使用存在隱患的問題。

42、針對對基層司法所公務用車非工作時間、規定範圍以外的使用情況,掌握不準確,存在監督管理不到位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召開專題會議,傳達《警用車輛使用管理規定》,要求各司法所嚴格執行規定,發現問題一律嚴肅處理,情節嚴重收回警車。二是對司法所警車通過定位系統定期檢查,嚴格監控運行軌跡。目前,有兩個司法所所長變動,警車已經收回局裡存放,確保警車管理上不留死角。

43、針對黨風廉政教育不夠深入的問題。

44、針對強化黨風廉政教育學習不夠,落實不徹底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以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為內容,開展“法律大講堂”活動。黨日活動時注重黨風廉政教育的學習,黨風廉政教育學習形成常態化。

45、針對個別基層司法所所長對“兩個責任”和“一崗雙責”概念不清楚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加強學習,把黨員日常教育管理作為一項基礎性工作抓緊抓好,經常在局機關、司法所所長中開展“兩個責任”、“一崗雙責”為內容的教育活動。

46、針對監督追責力度不夠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局紀檢組定期對各基層所執行紀律規定和管理規範、以及工作作風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巡察監督,保持高壓態勢,實行“零容忍”。對於違反規定或紀律的工作人員,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47、針對加強內部監督不到位,存在怕傷和氣、怕招麻煩,不敢監督、不願監督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制定出臺《阜蒙縣司法局基層司法所工作人員管理規範》《司法局機關守則》。規範出臺後,傳達至機關及各基層司法所。要求嚴格依規辦事工作,定期抽查檢查,出現問題毫不遷就,嚴肅處理。

48、針對垂直管理的基層司法所,在責任追究上出現真空地帶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局紀檢組定期地對各基層所的工作作風、工作紀律進行巡視監督,保持高壓態勢,實行“零容忍”。二是對於違反規定或紀律的工作人員,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徹底消滅“真空地帶”。

49、針對基層規範管理需要加強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制定出臺《阜蒙縣司法局基層司法所工作人員管理規範》。嚴格規範了司法行政系統人員工作紀律、學習紀律、財務制度、警車管理等行為。

50、針對基層司法所長值班、外出報告和請銷假制度不健全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各司法所已經落實指紋簽到制度,嚴格執行外出報備、請銷假制度。與各鄉鎮黨委、政府密切配合共同管理。法規股、辦公室定期抽查,對發現的問題進行了嚴肅處理,辭退一人。

51、針對在強化法律服務所業務指導和管理監督上,力度不夠到位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明確了部門和職責,制定了完善基層法律服務行業規章制度,並嚴格落實了監督指導職責。二是著力提高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業務素質和職業素養。三是利用“法律大講堂”形式,加強思想政治教育、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強化業務知識培訓和教育。對於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從業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發現一起,處罰一起,嚴肅處理,目前解聘輔警2名。

52、針對對招聘的基層司法所輔警和社區矯正助理員細化管理力度不夠,組織培訓少,素質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1)修改完善了《阜蒙縣司法局輔警管理規定》、《阜蒙縣司法局社區矯正助理員管理規定》,嚴格規範了輔警、社矯助理員的工作、學習行為。(2)召開全縣司法行政系統業務知識培訓班。培訓期間,組織參訓人員深入到阜新鎮、王府、佛寺、新民司法所實地參觀,大大提高了輔警、社區矯正助理員工作積極性,不斷提高整體素質。

阜蒙縣司法局黨組

阜蒙縣民政局黨組

關於巡察整改落實情況的通報

根據縣委和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2017年7月14日至8月14日,縣委首輪第二巡察組對縣民政局黨組進行了巡察。9月6日縣委巡察組向縣民政局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佈:

縣民政局黨組站在講政治、守紀律的高度,把整改落實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擺上突出位置來抓。成立了以黨組書記為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先後召開專題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會議6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以勇於擔當、堅決整改的態度,迅速梳理問題,逐項研究整改措施,及時落實整改責任,實行黨政領導分工負責,共同擔當,齊抓共管,嚴肅整改。通過巡察整改,建立完善各種規章制度13項;開展基層黨建工作督導5次,組織處理1人,黨政紀處分1人;巡察組移交問題線索4件,全部辦結完畢,辦結率100%。經過兩個多月的整改,縣委首輪巡察反饋意見中的61個具體問題,制定整改措施61項,整改完畢60個,整改率98.36%。1個問題未整改完畢(關於“民政局機關27人每人集資3萬,共計81萬元用於鶴棲園公墓建設並由工程建設方出資支付集資利息”問題),建立了長效機制,需要長期推進,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現將具體情況彙報如下:

一、整改落實情況

(一)在黨的領導方面存在的問題

1、關於“縣民政局機關幹部對‘四個意識’不清,政治理論學習不夠,政治素養不高”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紮實開展“兩學一做”制度化常態化教育,已制定學習計劃;建立了每月第一個週五“黨日”制度,建立了每月第二個週五為中心組學習日,每月第三個週五為黨小組學習活動日;開展“四個意識”黨課教育,開展了黨員百題答卷活動,積極開展中心組專題研討,撰寫體會文章,重點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

2、關於“縣民政局未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層層簽訂責任狀”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10月12日,局黨組召開黨建工作推進會,局黨組書記與各黨支部書記簽訂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狀;局黨組與各位黨組班子成員,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局黨組班子成員與分管股室或下屬單位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

3、關於“在‘一崗雙責’工作中,領導班子成員對分管業務工作研究部署多,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研究部署少”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10月12日,局黨組班子成員與分管股室或下屬單位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局黨組班子成員分別主持召開了分管部門負責人會議,對照責任狀安排部署。10月16日到分管單位進行調研,特別是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調查研究,突出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民政局黨組“十項規定”進行檢查或抽查,對苗頭性問題已進行提醒,並建立了長效機制。

4、關於“民政局對意識形態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了黨的建設工作重要內容,已制定工作計劃,納入了領導幹部“一崗雙責”目標管理;加強宣傳思想文化陣地建設,發揮好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的引領作用,建立了中心組學習制度;宣傳思想文化工作,做到了黨總支和黨支部有專人抓、專人管。

5、關於“2013年局長辦公會記錄研究向務歡池鎮敬老院撥維修費100萬元,經巡察組核實,未發現收到此款,涉嫌違紀”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經查,2013年向務歡池敬老院和泡子敬老院實際撥款總額為90萬元。其中,泡子敬老院實得37萬元,務歡池敬老院實得40萬元,其餘13萬元由原局長包玉清經手。此問題檢察院已立案處理。

(二)在黨的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

6、關於“2013年以來縣民政局在選人用人過程中主要領導獨斷專行,任人唯親,如6名司機均為中層幹部”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嚴格按照選人用人程序、規定,對人員身份進行審查,經核實以上所說6人中,4人為事業編制人員,曾臨時在局裡駕駛過車輛,只有2人為工勤人員司機編制,局黨組將加大考核力度,對不勝任崗位工作的人員進行適時調整。

7、關於“混崗混編用人問題突出,中層幹部身份多為借用人員,甚至是人事代理人員”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逐漸理順混崗混編問題,針對人事代理人員任中層幹部的進行免職處理1人。

8、關於“對下撥到鄉鎮的臨時救助資金髮放情況跟蹤監管不到位,致使個別鄉鎮存在未及時撥付現象”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經局黨組研究決定,採取每月一調度方式,要求每月5日前彙總上報臨時救助資金髮放情況,並安排專人監管,確保此項資金及時發放到位。

9、關於“2014-2015年低保資金分類不清楚、不能充分反映低保資金收支直觀性”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此項問題是當時彰武審計組針對縣財政局會計管理局的工作問題提出的。為了全面規範低保資金管理和發放工作,縣民政局和縣財政局聯合制發了《關於及時發放社會救助和優撫資金的通知》(阜蒙民發[2017]8號),同時局黨組要求嚴格按照低保資金、臨時救助資金科目詳細提供給財政局會計管理局,保持與縣財政局相關領導和部門的密切溝通,統一步驟,協調一致,體現整改後的資金分類的清晰和資金收支的直觀性。

10、關於“優撫資金在鄉鎮下襬遲緩,縣民政局對此監管不力”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我縣有各類優撫對象5112名,每月需資金152萬餘元,每月中下旬,由我局優撫股負責統計全縣各鄉鎮所需資金並報送財政局,由財政局下撥各鄉鎮並實行社會化發放,因財政局每月撥款時間不確定,鄉鎮政府接到優撫款時間也不統一,信用社接到優撫對象資金也不能及時將優撫款撥付到各人賬戶上。因上述原因,民政局只能採取每月10日前將優撫款撥付明細報送財政局,每月20日前督促並調度各鄉鎮民政助理將資金髮放情況上報縣民政局。

11、關於“對鄉鎮低保資金髮放情況監管不到位,存在未及時發放”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縣民政局、縣財政局聯合制發《關於及時發放社會救助和優撫資金的通知》(阜蒙民發[2017]8號)文件規範行為,確保資金髮放監管和發放到位。

12、關於“2014-2015年對全縣低保人員審核不清”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此類問題主要發生在2016年以前,審計組提出整改意見後,在2016年全縣低保提標工作時已經全部糾正,並且要求嚴格按照《阜新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規範》的規定,嚴把低保審核關,對不符合要求的堅決不予審批。

13、關於“基層存在低保金二次擴面發放現象”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此類問題確實曾經發生過。對於紫都臺紫都臺村低保金二次擴面發放問題縣紀檢委分別以阜蒙紀[2015]35、36、37號給予村支書張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村主任周某黨內警告處分、農經員康某黨內警告處分決定。之後,縣民政局以此為反面典型,向全縣基層通報並嚴肅要求正視問題,堅決杜絕低保金二次擴面發放現象的再次發生。

14、關於“2013年5月縣民政局局長辦公會擅自決定為阜新鎮增加70戶低保戶,於寺鎮增加50戶低保戶,將增加的120戶低保資金用於這兩個鄉鎮的中心敬老院改善生活”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根據縣民政局和財政局聯合下發《關於調整我縣分類救助標準的補充通知》(阜蒙民發【2013】35號)文件要求,對阜新鎮和於寺兩所區域敬老院集中供養的養員,分類救助標準按現行低保標準的1倍計發。阜新鎮和於寺區域性敬老院,對當時現有70戶和50戶的養員給予分類救助,並不是另外增加70戶和50戶人員。

15、關於“低保資金管理使用上未實行專賬核算”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此方面的問題是上級財政和審計部門檢查工作時,針對縣財政局會計管理局提出的。局有關領導和部門責任人將會同縣財政局有關領導和部門共同做好專賬核算,確保低保資金管理使用上分類明確,專戶核算,管理和發放到位。

16、關於“個別鄉鎮低保資金髮放不及時民政局監管不力”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已會同縣財政局聯合下發《關於及時發放社會救助和優撫資金的通知》(阜蒙民發[2017]8號)文件,進行整改和落實,進一步強化對低保資金的監管。

17、關於“低保檔案中民主評議等環節不符合規定”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在2016年全縣低保提標工作中已經整改落實。今後要嚴格按阜民發[2017]39號文件即《阜新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規範》有關規定執行。

18、關於“鶴西園公墓等固定資產股權轉讓及處置過程中可能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鶴棲園公墓是按遼政發[2013]7號文件精神所建的公益性公墓是省政府的一項惠民政策。但是因縣政府沒有徵地資金,故與阜新鎮皂力村合作所建,經營模式為由皂力村出100多畝荒山,民政局用省政府200萬元補助資金,市政府100萬元補助資金進行建設。經阜新鎮政府、皂力村委會協商,實行股份制經營,公墓銷售額的20%為皂力村集體所有,80%為公益性公墓所有,對巡察組提出有可能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我局非常重視這個問題,對經營的每個環節及財務管理進行了認真梳理,對重要環節進一步加強監管,絕不讓國有資產流失。

19、關於“民政局機關27人每人集資3萬,共計81萬元用於鶴棲園公墓建設並由工程建設方出資支付集資利息”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此問題正在積極推進。加強對鶴棲園公墓的管理,進一步完善財務制度,開源節流,從鶴棲園的盈利中支付機關工作人員集資款,爭取2018年底前,把集資款還清。

20、關於“2013年西園公墓違規支付43000元集資利息、公務招待和集資及發放利息”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西園公墓管理所於1993年成立,成立時因資金緊張和人員較少,陸續修建了400平方米左右的辦公、職工休息、食堂、倉庫等用房。隨著墓園面積的變大、職工人數的增加,出現了房屋面積不夠用的情況;但是因為房屋已經修建了近20年,在使用中出現了結構不合理、墓區缺少警更房、房屋電器設施老化及房頂漏水、牆體出現裂縫、鍋爐及供暖管路等設備老化、業務室面積不夠用給接待工作帶來極大的不便等,按照以前的小修小補已經不能解決實際問題。於是西園公墓管理所在2011年迫不得已對單位房屋進行改造和擴建,由於西園公墓管理所這些年一致負債經營,又由於其他原因而不能向銀行進行貸款,無奈才向本單位職工集資並向集資人支付1%的利息;現已陸續在返還集資款。

21、關於“2014年農村敬老院120萬元維修改造項目未進行招投標”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巡察期間,此項目投標手續因暫時不能找到,未能及時提供給巡察組,後經多方查找,此項目招投標手續已經找到。

22、關於“2013年至2015年每年賑災糧款100萬元未進行政府招標採購”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2013、2014、2015年採購賑災糧時,民政局向縣政府寫了報告,因救災款到戶時基本都在臘月二十以後,如果招標採購,春節前糧食發放不下去,所以民政局進行了自行採購。2016年以來未出現此類事情,今後也杜絕此類事情發生。

23、關於“鶴西園公墓在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大額基建項目未實行招投標”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由於檔案管理不善,巡察時未能提供招投標手續,後經調查核實,當時項目建設已按項目招標程序進行。招標代理人阜新君恆工程諮詢管理有限公司,招標通知書於2014年12月16日核發。

24、關於“縣民政局主要領導調換期間未做離任審計”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按要求向政府上報審計申請,縣政府已安排審計局予以審計。

25、關於“2016年以前縣民政局違規借用安泰殯儀館車輛”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民政局在2016年前違規借用安泰殯儀館車輛作為公務用車,在2016年6月縣政府對公務用車進行了改革,在此之前,民政局已經將借用安泰殯儀館的車輛歸還,目前民政局沒用公務用車。

26、關於“2015年縣民政局擅自將省撥救助專用車輛轉讓給本局職工”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民政局救助管理用車輛是2007年由省民政廳下撥的金盃閣瑞斯,由於工作量大,車輛磨損嚴重,維修成本高,因此於2014年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將該車轉讓給我單位職工劉炳會,並與其簽訂了轉讓協議。我局將該車輛轉讓情況上報財政局國有資產管理股,財政局國有資產管理股委託阜蒙縣車友機動車評估所對該車輛進行評估,該所出具了評估報告,評估價格為19000元。我局將該車輛處置手續報財政局國有資產股審批,通過後進行了轉讓處置。以20000萬元價格轉讓給劉炳會,轉讓所收資金上繳到財政局。

經請示財政局該車輛轉讓程序合規,材料齊備,但當時未及時辦理轉戶手續,現正在辦理車輛轉戶手續,予以整改。

27、關於“2014年上級下撥給安泰殯儀館維修資金40萬元,縣民政局未全額撥付”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2012年省民政廳為改造縣區殯儀館陳舊火化爐,給我縣安泰殯儀館撥付40萬元維修改造資金。2014年省民政廳殯管處領導來縣去看安泰殯儀館運行情況,檢查後提出要求,安泰殯儀館儘快把新火化爐安裝。之後,民政局研究,因我縣具有3家殯儀館,火化爐的型號都已淘汰,永安、康泰2家殯儀館雖然是民營,但同時也承擔著社會責任,安泰殯儀館雖是公辦,但2007年已由個人承包經營。為使有限的資金髮揮更大的作用,經請示市民政局同意,將40萬元分別給安泰殯儀館20萬元,永安殯儀館10萬元,康泰殯儀館10萬元。三家殯儀館於2016年全部更新為新型火化爐。以上做法,作為民政局在資金管理使用上存在不妥之處,今後嚴格按資金管理辦法程序操作,杜絕此類現象。

28、關於“歷史遺留的部分退伍軍人沒有安置,形成不穩定因素”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對我縣符合安排工作條件歷史遺留的退役士兵38人,採取了以下措施:

1、對45週歲以下安置遺留退役士兵安排到公安局做文職警員。

2、對45週歲以上安排公益崗位。

3、對安置遺留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並有創業需求的給予10萬元政府貼息貸款。

4、對安置遺留問題退役士兵生活困難的給予幫助,符合低保條件的納入低保。

29、關於“2013年至2016年機關財務未公開”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按照財政局統一要求和安排,從2014年起各單位財務預算、財務決算都要在阜蒙縣政府網上公開,我局按要求把2013年財務決算;2014年財務預算、決算;2015年財務預算、決算;2016年財務預算、決算;2017年財務預算都已在阜蒙縣政府網上公開,可查看。

30、關於“縣民政局主要領導直接審批財務核算手續,未做到‘四個不直接’分管”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按照“四個不直接”分管要求,安排班子成員中一名副職負責財務審批工作。

31、關於“在2013-2016年期間婚姻登記站財務管理不規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建立健全婚姻登記處財務管理制度,提高財會人員的責任意識,建立內控制度,發揮監督制約作用;專門組織財務人員重新審核近期賬冊,核對會計科目,查找不足;為培養應用型財務人員,組織從事財務工作的職工進行業務學習;請民政局、財政局等財務專業人員到婚姻登記處監督、檢查會計賬目,從而提高財務管理水平。

32、關於“機關管理制度不健全,機關紀律鬆散”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制定並下發《阜蒙縣民政局嚴肅工作紀律十項規定》,嚴肅整頓機關工作紀律,加強機關紀律檢查,對違反工作紀律的情況進行問責。

33、關於“託管中心主任一人負責多項工作,部分人員對此有反映”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縣老年人託管中心分為一部、二部,為方便管理,經局黨組研究決定,確定一名主要負責人。

34、關於“班子及中層幹部對“兩個責任”、“六項紀律”認識不清情況。

整改落實情況:紮實開展“兩學一做”制度化常態化,制定學習計劃,突出加強全體黨員對“兩個責任”、“六項紀律”等內容的學習、研討。並於10月20日中心組集中學習研討“兩個責任”和“六項紀律”,將其納入中心組學習主要內容。

35、關於“局黨組民主生活會開展不經常,班子成員批評與自我批評材料缺失”情況。

整改落實情況:制定了局黨組民主生活會和局黨組班子成員“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做到了嚴格按程序開好兩個生活會,並將程序圖上牆。目前已召開了三個專題民主生活會,班子成員均撰寫發言提綱。同時,做好材料歸檔工作。

36、關於“局黨組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活動,“三嚴三實”專題學習活動不夠深入細緻,自查自糾不到位,學習筆記不全,沒有心得體會”情況。

整改落實情況:已制定局“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實施方案和局黨組班子“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實施方案。深入開展自查自糾,每人都有專用學習筆記,撰寫心得體會,相關材料存入機關檔案。

37、關於“局黨支部學習制度堅持不好,會議記錄不全、不規範,內容過於簡單,缺乏黨的建設方面工作研究部署等內容”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將每月第一個週五確定為支部黨員的黨日,主要開展支部學習,支部有專人負責學習記錄。

38、關於“局黨組織“三會一課”制度堅持不到位,個別黨員對“三會一課”內容不瞭解”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11月17日,制定了“三會一課”制度並上牆,組織全體黨員進行“三會一課”制度內容的學習,並做好長期堅持。

39、關於“領導班子成員未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制定了局黨組班子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並上牆。局黨組班子成員不僅參加黨組民主生活會,還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將每月第3個週五確定為黨小組活動日。結合“三大整頓”活動,每名班子成員都在所在黨小組參加了組織生活會。

40、關於“政治學習及黨建檔案不規範,未按上級要求制定學習計劃和建立黨建檔案”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專門購置檔案櫃,建立專門黨建工作檔案,由辦公室專人管理。結合“三大整頓”活動和“兩學一做”制定學習計劃。

41、關於“安泰殯儀館多年未發展黨員黨建缺失,目前在職人員沒有黨員”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局黨總支到安泰殯儀館作黨建工作調查,建立人員信息檔案,摸清現職人員思想動態和人員基本情況,分管領導近期到安泰殯儀館作黨建工作指導,宣講十九大精神,開展入黨啟蒙教育。

42、關於“老幹部支部黨員教育開展少,老黨員的作用不能得到有效發揮”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按照“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活動要求,制定了老幹部活動計劃,確定每月25日為老幹部活動日,如遇雙休日,活動日順延。強化老幹部黨支部書記的工作指導,根據老幹部實際情況有效開展工作。

43、關於“2013年民政局局長辦公會記錄中體現三八婦女節給全局婦女每人發放300元補助”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經查,2013年三八節前夕,局長辦公會記錄確有三八節給女同志發放節日補助300元,但考慮中央八項規定要求,最終沒有發放。

44、關於“2013年西園公墓違規核銷個人汽油款33000元”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經查,2013年西園公墓無公務用車,使用民政局副局長吳某個人車輛,經原局長同意給時任副局長吳某核銷個人車輛所產生汽油款10930元;其餘22070元西園公墓用於平整土地、挖溝、取土車輛加油費用,由丁雋經手,非個人使用。

45、關於“2013年西園公墓違規支付煙、酒、飲料款28000元”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經查,此事由原局長包玉清同意後支付,包玉清已受到刑事處罰。

46、關於“2013年西園公墓違規核銷個人手機電話費4300元”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經查,2013年西園公墓給原副局長吳某、現任副局長、殯葬管理所所長總共核銷電話費4114.62元。現已將核銷的電話費共2700元已收回並上交財政。考慮原副局長吳某已退休,並且身體不好,所以延緩追繳其核銷的電話費。

47、關於“2013年西園公墓違規核銷旅遊款72000元”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此問題縣紀委調查過,已信訪結案。

48、關於“2013年西園公墓違規核銷縣民政局費用7.94萬元”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經查,2013年1月經局領導研究決定,原局長包玉清讓西園公墓出資給全局在職及離退休人員發放2012年年末補助共計7.4萬元;其餘5400元用於單位車輛加油,合計費用7.94萬元,原局長包玉清已受到刑事處罰。

49、關於“2012年大巴鎮違規核銷民政局原局長包玉清索要5萬元”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經縣紀委同意後,該問題已返回縣紀委處理。民政局積極配合,正在推進中。

50、關於“審計發現2014年、2015年全縣低保資金二次發放40.9萬元”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此問題縣紀委均已立案調查處理,涉案人員均已受到黨紀處分。

51、關於“審計發現全縣2014年2015年享受低保待遇不符合低保條件737人,共計482.8萬元”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2017年12月13日我局下發《阜蒙縣低保資金違規發放問題整改實施方案》(阜蒙民發[2017]82號),併成立四個低保資金追繳小組,對2014-2015年享受低保待遇不符合低保條件的737人進行重新核實,對疑點確實存在的不符合低保條件的人員的低保資金進行全額追繳。

52、關於“2011年西園公墓涉嫌違規購置28座金旅牌客車”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經查,為方便工作,更好的服務客戶,在2000年4月向財政局控購辦申請批准,購置依維柯通勤車。但在2011年5月,由於車輛老化,不能滿足實際工作需要,請示局領導後,向國有資產局申請更換通勤車,購置了28座金旅客車,車價為22.5萬元,西園公墓是自收自支單位,且車價符合購置標準。

53、關於“縣民政局職工劉二力兼職取酬的問題,關於劉炳會工資外發放補助”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經局領導班子會議研究決定,原任局長包玉清批准劉二力、劉炳會到基層單位任職,並給予適當補助。經巡察組提出問題後,我局已於2017年9月26日停發二人的補助。

54、關於“2013年西園公墓違規支付集資利息4.38萬元”問題。

55、關於“縣民政局行政、事業編制超編運行”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目前,民政局公務員、事業編並未超編運行,但存在借調、混崗問題和臨時工問題。目前,行政服務大廳劉巖已回原編制單位西園公墓工作。臨時工張禕然、白傑已請辭完畢。

56、關於“縣民政局幹部子女等直系親屬同在民政局系統工作”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按照《幹部任用條例》、《公務員法》、《事業單位幹部管理條例》等,經詳細調查核實,符合近親屬迴避制度。

(三)在全面從嚴治黨方面存在的問題

57、關於“民政局對審計提出的低保問題整改落實不徹底”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此問題主指低保金的追繳工作,現整改之中。今後要嚴格按審計部門提出的要求執行。主要工作是:(1)認真審核低保檔案,嚴把審核關,確保應保盡保,杜絕錯保、漏保和人情保;(2)定期審核低保檔案;(3)按月定額髮放低保金。

58、關於“縣民政局黨風廉政建設中“抓早抓小”不到位,個別領導出現違法違紀”問題。

59、關於“西園公墓對2012年至2013年審計提出意見整改不徹底”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西園公墓財務賬目實行每月報告制度,資金支出1-5萬元公墓班子研究;支出5-10萬元請示分管局長,10萬元以上支出報局黨組,每季度彙報單位財務收支情況。

60、縣民政局原主要領導主體責任不到位,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落實不到位,長期沒有專門紀檢監察機構,監督缺失。

整改落實情況:認真汲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形成反腐倡廉氛圍;制定民政局嚴肅工作紀律“十項規定”;加強紀檢組的監督執紀作用。

61、民政局三名副局長對分管的低保、殯葬、養老等工作管理不到位,經巡察辦同意,巡察組對三人進行了約談。

整改落實措施3名副局長認真進行反思,在專題民主生活會上查找存在問題和存在問題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寫出自查自糾材料。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進一步樹立黨建主業的意識,嚴格按照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加強黨組織建設。把做好黨建工作作為最大的政治任務,不斷完善黨組書記抓黨建的第一責任和領導班子“一崗雙責”責任制,夯實書記抓黨建責任體系。嚴肅黨內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和各項紀律規定,以制度化保障常態化,使黨組織更具有凝聚力、影響力、戰鬥力。

阜蒙縣民政局黨組

阜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

關於巡察整改落實情況的通報

根據縣委和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2017年7月17日至8月17日,縣委第四巡察組對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進行了巡察。2017年9月6日,縣委第四巡察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佈。

(一)在黨的領導方面存在的問題

1.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關於東北振興、遼寧振興發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不夠,密切聯繫實際不足,並制定相關學習方案及具體措施。

整改落實情況:(1)制定學習方案,在全局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關於東北振興、遼寧振興發展重要講話精神。(2)以召開黨委理論中心組專題學習會、舉辦研討會等形式,在聚焦學習上下功夫,明確學習目標、學習內容、學習方法、學習效果,密切聯繫實際,做到了真學真懂真信真用。

2.“四個服從”落實不到位、執行不堅決。

整改落實情況:(1)將 “四個服從”納入考核內容,完善各項制度,強化對“六項紀律”“四個服從”落實不到位、執行不堅決的問責力度。(2)印發了《開展執行“四個服從”不到位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嚴查自行其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在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縣委以及局黨委決策部署上打折扣、作選擇、搞變通等行為。(3)制定了《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清單》《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等,向全局轉發了縣委《關於領導幹部遵守政治規矩和政治紀律的意見》,在全局開展黨性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要從思想上繃緊紀律這根弦,念牢組織紀律“緊箍咒”,增強對紀律的敬畏感,擺正個人與組織的關係、民主與集中的關係、局部與全局的關係,自覺地用“四個服從”來規範自己的一言一行。

3. 落實“一崗雙責”不到位,個別黨員幹部擔當意識不強。

整改落實情況:(1)制定《市場局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實施細則》,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領導班子、黨員幹部目標管理,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2)實施《誡勉談話制度》,對工作中發現分管對象工作不力、無故脫崗、懶政怠政、出工不出力等均作為談話對象。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落實不力、甚至出現班子成員違紀現象的單位或個人實行一票否決制。

4.“兩準則”’“四條例”學習不夠全面。

整改落實情況:把“兩準則”“四條例”學習納入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個人的學習計劃,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以自學和集中學習的方式在全局開展“兩準則”“四條例”學習,黨委理論中心組至少召開一次專題學習研討,各支部至少集中學習一次,撰寫學習體會,做到了學習要有方案、有記錄、有資料、有總結,個人有自學筆記。

5.局黨委對基層黨建工作領導和指導不到位,沒有把黨建工作同業務工作同要求、同部署。

整改落實情況:(1)進一步落實《中共阜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制定《黨建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強化黨委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黨委成員一崗雙責,黨支部各司其責”的責任體系。(2)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同時肩負著業務工作和黨的建設的雙重責任,負責抓好聯繫支部和分管部門範圍內的黨建工作、業務工作。(3)以提升支部班子能力、解決突出問題為重點,黨委成員每年到基層黨支部開展調研1次、講黨課1次、每半年向黨委彙報履行“一崗雙責”情況1次。(4)制定《機關黨建工作考核細則》,強化責任落實,對機關黨建工作不重視,指導、督查不到位,沒有把黨建工作同業務工作同要求、同部署的,按照《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基層黨建工作問責辦法(試行)》追究相關責任。

6.各支部普遍存在黨建工作措施不到位、抓黨建促業務切入點不精準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1)下發《黨支部工作細則》,建立健全從黨委到支部一貫到底的黨建責任體系。落實黨建工作年度報告制度、述職評議考核、常態化督導等機制,將業務工作考核與支部黨建工作考評相銜接,堅持把黨的建設與業務工作同謀劃、同安排、同檢查。(2)進一步開展“立足崗位當先鋒、推動振興做貢獻”“在職黨員進社區(村屯)”等活動。作為黨建促業務切入點,在9個分局支部支部設立了“黨員先鋒崗”,實施“黨支部書記接待日”活動,每月的第一個工作日支部書記全天坐班接待,為企業、為群眾排憂解難,真正實現優化服務零距離。

7.黨建工作缺乏創新。對新形勢下如何落實好黨建工作責任制觀念不新、辦法不多、措施不力、標準不高。

8.黨委對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存在“重業務輕思想工作”的傾向。

9.意識形態工作相關制度不健全。

整改落實情況:全面貫徹落實《阜新蒙古族自治縣黨委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成立由黨委書記任組長的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召開1次黨委會,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制定出臺意識形態工作報告、提示提醒、督查制度、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等五項制度,黨委成員按照“一人雙責、黨政同責”要求抓好分管部門、單位意識形態工作,切實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議程,與中心工作緊密結合,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

10.局黨委未設立宣傳委員,宣傳教育落的不實。

整改落實情況:及時向組織部、宣傳部請示,召開黨委會,決定由黨委成員、副局長王洪飛兼任宣傳委員,任命辦公室主任鐘聲為宣傳幹事。健全和完善宣傳教育工作方案,成立了“青春之隊”宣講團,黨委、支部班子成員下基層開展宣傳教育工作24場次。

(二)在黨的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

11.對理論學習的認識不高,重視不夠,有部分黨員沒有學習筆記。

整改落實情況:(1)制定完善了“三會一課”、黨員學習等制度,各支部建立了黨員學習教育培訓臺賬。堅持學有所向,重點突出,加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十八大及十八屆六中全會、十九大精神,特別是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東北振興、遼寧振興發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等黨的理論創新成果的學習,學習黨章黨規,不斷增強學習的系統性和針對性,不斷增強學習的實效性和實用性。開展黨員個人理論學習筆記檢查1次,對檢查期間仍無學習筆記或學習不認真的11名在職黨員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整改。為離退休老幹部支部黨員集體購買了筆、學習筆記等,發放了黨章等學習教材。

12.支部學習缺乏計劃性。

整改落實情況:加強了對黨支部工作的指導和黨員理論學習教育工作,各支部均建立健全了學習計劃,2017年無支部學習計劃的計量所、務歡池分局2個支部書記已向局黨委寫出書面檢查,幫助離退休老幹部支部健全學習教育計劃。

13.個人自學內容少。

整改落實情況:按照《黨員學習制度》要求,以學習黨章黨規,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關於東北振興、遼寧振興發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為重點,每名黨員都制定個人自學計劃,明確學習時間、內容。要“學”“做”結合,緊密聯繫本支部的實際情況和個人實際,每名黨員年度必須保證40個學時的自學時間,確保取得學習實效。對無自學筆記的城區分局等支部7,支部書記向黨委寫出了書面說明並限期補齊自學筆記。把黨員自學情況檢查納入年度《黨建工作考核細則》,促進了黨員自學。

14.集中學習開展不經常。

整改落實情況:制定完善了中心組學習制度,嚴格落實“三會一課”、黨日製度、組織生活會制度。規定黨委中心組每月至少組織1次集體學習,各支部每月組織至少1次集體學習,黨小組每月組織1到2次黨員集中學習,支部每季度講1次黨課,每季度組織1次專題研討,每月的第一個週五開展一次黨日活動。開展集中學習情況自查,做到了學習“四落實”(學習時間、人員、內容和記錄)和“三簿齊全”(學習簽到本、記錄本和個人學習筆記本)。制定了離退休老幹部支部黨內生活制度清單,並人手一份,黨內生活制度得到落實。

15.學習內容、形式單一,聯繫實際少。

整改落實情況:制定黨支部學習教育計劃,創新學習教育形式,機關支部、王府分局支部等組織黨員參觀三溝精神紀念館;計量所支部、質檢中心支部等開展黨員進企業活動;各支部組織了學習十九大專題輔導,組織廖俊波先進事蹟宣講、觀看《榜樣2》等活動。各支部採取集中學習、自主選學、網絡互動交流等方式,做到學習有主題、時間有保證、發言有記錄、交流有成果、典型有宣傳,切實增強學習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保證了學習教育培訓效果。

16.對黨員學習教育不深入,對“三會一課”、“四個服從”等黨的基本常識不掌握或掌握不牢。

整改落實情況:堅持“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在以各支部為單位,開展黨建知識全員大學習、大培訓,重點加強對“三會一課”、“四個服從”等黨的基本常識學習。全局內開展“慶十一,迎十九大,黨在我心中”黨建知識競賽活動,覆蓋面達到91%。在年度黨建工作考核中增加了黨的基本常識和形勢教育知識隨機考核分值,取得良好效果。

17.無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相關材料和記錄。

整改落實情況:食品大隊、鍋檢所、計量所、質檢中心、務歡池分局、海棠山分局、東梁分局、泡子分局、於寺分局、王府分局、老幹部11個支部開了展自查自糾,查找問題原因,並提出改正具體措施報局黨委。舉一反三,對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情況進行“回頭看”,杜絕此類問題發生。

18.無開展“三嚴三實”教育活動相關材料和記錄。

整改落實情況:食品大隊、鍋檢所、質檢中心、務歡池分局、海棠山分局、東梁分局、泡子分局、於寺分局、王府分局、老幹部10個支部立即開展自查自糾,查找問題原因,並提出改正具體措施報局黨委。舉一反三,對“三嚴三實”教育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自查,杜絕此類問題發生。

19.“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開展無任何相關材料。

整改落實情況:立行立改,對無任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相關材料鍋檢所、王府分局2個支部,支部書記寫出書面檢查或情況說明。舉一反三,對“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開展情況進行自查,杜絕此類問題發生。

20.支委會開展不規範。

整改落實情況:要求支委會開展不規範的黨支部立行立改,查找問題原因,提出改正具體措施報局黨委。舉一反三,印發《關於嚴格落實黨的組織生活八項制度的通知》,要求各支部度嚴格按照支委會制度抓好落實,做到召開及時,主題明確,有原始記錄,電子版歸檔附有會議通知、主持詞、圖片說明等相關資料。

21.黨員大會開展不規範。

整改落實情況:要求黨員大會開展不規範的黨支部立行立改,查找問題原因,提出改正具體措施報局黨委。舉一反三,向各支部發放《落實黨內生活制度要求一覽表》,要求各支部嚴格按照制度要求規範支委會議。召開黨員大會要有原始記錄,電子版歸檔附有會議通知、主持詞、圖片說明等相關資料,堅決杜絕此類問題發生。

22. 黨小組會開展不規範。

整改落實情況:制定《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委員會黨支部工作細則》,重新對各支部黨小組劃分做出了進一步明確。要求黨小組劃分不明確和開展不規範黨支部查找問題原因,提出改正具體措施,立行立改。

23. 黨課開展不規範。

整改落實情況:進一步明確了黨課制度,要求各支部每季度至少講一次黨課,黨委班子成員每年至少到聯繫支部講一次黨課。上黨課要有原始記錄,有計劃、有講稿、有會議記錄及圖片說明。組織黨課開展不規範的黨支部查找問題原因,提出改正具體措施,立行立改。

24.黨日活動開展不規範。

整改落實情況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日活動的通知》,要求各支部制定全年“黨員活動日”計劃,並在黨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圍繞“黨組織工作日、黨員學習日、黨員議事日、黨員服務日、黨內評價日”等內容開展活動。要求黨日活動要有原始活動記錄,電子版歸檔,附有活動記錄及圖片說明、年度工作總結。無黨日活動記錄的支部向局黨委寫出書面說明,查找問題原因,立行立改。

25.未按規定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活動。

整改落實情況2016年無民主評議黨員記錄的9個支部開展了自查自糾,查找問題原因,支部書記向局黨委寫出了書面檢查,提出改正具體措施,立行立改。目前2017年度各支部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已經全部完成。

26.在落實談心談話制度上,班子成員之間、班子成員與黨員之間開展談心談話不夠。

整改落實情況完善了《密切聯繫群眾制度》《黨內關懷幫扶制度》《基層聯繫點工作制度》和《黨員領導幹部談心談話制度》,制定《在整改工作中需要黨委班子成員落實項目清單》。整改期間,黨委班子8名成員(1人因有病)已經全部到基層黨支部開展調研1次、講黨課1次;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與班子成員之間,班子成員之間,班子成員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之間,班子成員與分管支部黨員之間均開展談心談話。

27.組織生活會開展不規範。

整改落實情況各支部開展自查自糾,對2016年無組織生活會記錄的泡子分局、王府分局、老幹部3個支部,支部書記向局黨委寫出書面情況說明。舉一反三,自查自糾,結合“三大整頓”活動安排,各支部已經按照要求召開了組織生活會。

28.個別支部對換屆要求掌握不準。

整改落實情況

舉一反三,對照相關規定,各支部開展了換屆工作自查自糾。要求存在換屆要求掌握不準的泡子分局支部召開黨員大會,重新進行了換屆選舉。

29.局黨委開展民主生活會的自我評價深度不夠、質量不高;開展相互批評時,流於形式,沒有勇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不足。

整改落實情況完善了《民主生活會制度》,黨委班子通過認真學習貫徹中共中央印發的《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充分認識到開展民主生活會的重要性和積極意義,查擺問題既不能避重就輕,更不能不想查、不敢查、不願查。整改期間我局先後以“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機關黨建暨落實縣委第四巡察組巡察整改反饋意見”和“三大整頓”為專題召開民主生活會2次,嚴格按照深化學習研討、廣泛徵求意見、開展談心談話、認真撰寫班子對照檢查材料和個人發言提綱、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抓好整改落實六個環節,通過開展相互批評,勇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不足,使民主生活會有質量,有“療效”。

30.局黨委發展黨員時存在程序不規範。

整改落實情況及時與組織部溝通,按照黨員發展程序要求,對先召開黨支部大會後進行組織外調問題及時進行了更正、改正。舉一反三,向全局轉發《關於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從嚴從實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的意見》,開展學習《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專題培訓,全局開展自查自糾,杜絕此類問題發生。

31.發展黨員時存在黨員檔案材料不全檔案,記錄不認真不規範。

整改落實情況設置了兼職組織員,及時與組織部溝通,按照黨員檔案管理要求,對黨員檔案材料不全檔案,記錄不認真不規範問題及時進行了糾正。向全局轉發《阜蒙縣中國共產黨黨員檔案管理辦法(試行)》,在全局開展自查自糾,杜絕此類問題發生。

32.發展黨員把關不嚴。

整改落實情況制定《發展黨員制度》,向全局轉發《關於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從嚴從實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的意見》,並在全局開展自查自糾,查找問題根源,杜絕此類問題發生。對存在的問題立行立改,嚴格按照縣委組織部要求,把好黨員‘入口關’。對存在發展黨員程序不規範的舊廟分局黨支部、東梁分局黨支部,支部書記寫出書面檢查,按照程序重新召開黨內外群眾座談會和支部黨員大會,討論預備黨員接收事宜。

33.預備黨員轉正時間混亂。

整改落實情況立行立改,及時與組織部溝通,按照黨員發展程序要求,對問題及時進行了更正、改正。舉一反三,在全局開展自查自糾,查找問題根源,杜絕此類問題發生。

34.黨齡起始時間混亂。

整改落實情況立行立改,按照黨員發展程序要求,對問題及時進行了更正、改正。舉一反三,在全局開展自查自糾,查找問題根源,杜絕此類問題發生。

35.對轉出黨員不能很好跟蹤。

整改落實情況立行立改,4名轉出無回執的黨員已經收回回執。舉一反三,在全局開展自查自糾,加強了黨員基本信息系統的錄入和規範,專人負責,堅決杜絕此類問題發生。

36.黨組織關係轉出手續不完善。

整改落實情況在全局開展自查自糾,對黨組織關係轉入轉出設專人負責,建立了黨員組織關係轉入轉出臺賬,杜絕“口袋黨員”。黨員李樹軍組織關係轉出介紹信已經找到。

37.黨組織關係轉入介紹信保管不妥善。

整改落實情況組織關係調轉介紹信丟失的2人已發函至原黨組織要求其出具黨組織關係轉出證明。舉一反三,在全局開展自查自糾,專人負責,堅決杜絕此類問題發生。

38.黨費收繳中執行上級文件要求不徹底,指導不到位。

整改落實情況在全局開展“學黨章、交黨費,忠實履行黨員義務”黨性教育,各支部以學黨章、交黨費,忠實履行黨員義務為專題,結合黨費收繳不足的問題,均召開1次黨員大會,教育廣大黨員忠實履行黨員義務,按照規定及時、足額交納黨費。對欠繳和繳納黨費不足的問題進行了立行立改,全局有170名黨員補交了黨費,補交黨費46265.77元,佔應補交人數和補交黨費總額的100%,並在8月28日全額上繳到縣委組織部。

(三)在全面從嚴治黨方面存在的問題

39.在股級幹部任用前,無任前考核。

整改落實情況出臺《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選人用人制度》,規定嚴格按照民主推薦、考察、醞釀、討論決定等程序選拔任免幹部,對已確定的考察對象,人事教育股牽頭,依據幹部選拔任用和擬提撥職務的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績,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充分聽取部門領導的建議和中層幹部及所屬部門職工的反映,提拔幹部必須進行民意測驗,得票達不到60%的不予提拔。考察要形成書面考察材料。要嚴格參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要求,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始終把隊伍建設擺在突出位置,切實把好選人用人關。

40.執法人員對相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瞭解不深入不透徹,程序監管不到位。

整改落實情況根據市場局各項業務的不同和提高執法人員法律素質的需要,建立健全了法制培訓學習制度,現已開展對辦案人員和執法文書製作人員培訓班1次參訓人員66人;組織參加上級執法和業務培訓班3次;鼓勵工作人員參加自學、網絡教學等法制培訓120餘人次。建立法制教育培訓考試、考核機制,強化了《阜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落實,深化對案件辦理過程督查,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制,本著“誰辦案,誰負責”的原則,對於錯案實行問責追究,堅決杜絕“吃拿卡要”等違規違紀行為發生。

41.局黨委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重視不夠,認識不高,對下級黨組織的監督不到位。

整改落實情況進一步強化了《中共阜蒙縣市場監督管理黨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的落實,建立了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例會制度,印發了《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落實“一崗雙責”實施細則》,緊扣加強黨的領導,全面落實兩個責任,加大督查指導、組織推動和考核問責力度。建立基層黨建“抓調度、抓督查、抓實效”工作機制,紮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42.黨委落實主體責任的新措施、新辦法不多,傳導責任壓力不夠,作用發揮不強。

整改落實情況出臺了《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明確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職責和任務分工,推動責任落實。重新調整和充實我局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落實“一崗雙責”領導小組,進一步了落實主體責任。開展年度黨支部書記述責述職,進一步完善機關黨建工作制度,建立約談制度、誡勉談話制度和黨風廉政建設簽字背書制度,黨支部和領導班子將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列為年度總結和工作報告的重要內容,並書面報告局黨委。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嚴格落實黨組織生活基本制度,改進機關黨建工作目標考核評價機制,強化管黨治黨主體責任作用發揮。

43.部分黨員幹部思想上沒有真正緊起來,存在走過場心態,僥倖心理。

整改落實情況

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強化執紀問責,層層傳導壓力,把從嚴教育管理落實到各環節,真正讓黨員幹部受警醒、明底線、知敬畏,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在學習教育上下功夫,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牢固樹立黨規、黨紀意識,做到守紀律、講規矩、知敬畏、存戒懼,自覺在廉潔自律上追求高標準,嚴要求。落實抓早抓小,動輒則咎,防止小錯變成大錯。

44.紀委執紀缺失,無自辦案件。

整改落實情況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嚴格落實局黨委主體責任,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切實做到領導認識到位、監督權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幹部把關到位、執行紀律到位、檢查問責到位。嚴格落實局紀委監督責任,強化擔當精神,嚴肅查處各類違紀違法問題案件,促使我局幹部廉潔從政,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新常態。開展自查自糾,對巡察和自查自糾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全面治理。已有1件自辦案件正在辦理之中,年末前可結案。

45.紀委監督不力。

整改落實情況認真學習貫徹《黨內監督條例》,明確監督職責,建立健全責任清單,進一步壓實責任;制局定紀委監督責任清單,抓好《問責條例》及實施辦法的貫徹落實,強化“三重一大”、評先選優等領域的監督,主動將黨內監督各項要求融入全局各項工作,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把年度考核和評先選優納入《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同時對2016年度先進個人評選進行了重新調整。

46.局紀委沒有很好落實“三轉”,聚焦主業。紀委書記除擔任紀委書記外,仍然分管其他行政工作。

整改落實情況召開黨委會,下發了《關於調整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分工的通知》,對紀委書記分工進行重新調整,不再分管行政工作,確保工作重心聚焦主責主業。

47.執紀問責方面部署多、監督少,執行不夠嚴格,通報曝光力度不夠,震懾力不強。

整改落實情況認真貫徹落實黨內政治生活準則和黨內監督條例、問責條例,準確把握黨內監督專責機關這一職責定位要求,把嚴的要求貫徹到問責全過程,堅持監督檢查、查處、追責、通報、曝光“五管齊下”,懲治腐敗要堅持零容忍。認真履行好紀委監督責任,既堅決查處領導幹部的違法違紀行為,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決不“開口子”,搞“既往不咎”或“下不為例”。同時加大力度解決好黨員幹部存在的“四風”問題,抓早抓小,針對苗頭性問題要及時瞭解核實、誡勉談話、信訪預警,該通報的通報、該查處的堅決查處,做到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常管長嚴,努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48.辦公用房超標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舉一反三,在全局範圍內開展了一次辦公用房超標問題專項檢查,確保此類問題不再發生,責成一名副局長牽頭,對計量檢定測試所、於寺分局仍存在辦公用房超標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批評教育,職務調整1人。目前我局存在的辦公用房超標問題已經全部整改到位,並形成書面的情況報告。

49.違規發放福利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嚴格執行八項規定精神要求,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在全局開展自查自糾,杜絕此類問題發生。

50.違規發放補助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嚴格執行八項規定精神要求,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在全局開展自查自糾,杜絕此類問題發生。從2017年8月起,決定停止發放機關司機補助。以責令鍋檢所停止違規發放補助。

阜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

2018年6月

監 審:肖澤偉

責 編:項鍇劍

郵箱:[email protected]

阜蒙县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阜蒙县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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