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國考申論熱點法律:美的狀告格力 兩家多次“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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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上午,廣東美的製冷設備有限公司將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兩家空調界的"老對手"對簿公堂,為的只是一條"廣告語"。

2019國考申論熱點法律:美的狀告格力 兩家多次“交鋒”

申論熱點獨家模擬預測題及詳細解析

【模擬預測題】

【據知情人透露,美的公司此次向禪城區法院起訴格力公司,原因是美的公司認為格力公司的"有涼感 無風感"的廣告語,其實是美的公司從2015年就開始進行宣傳、推廣的,格力公司的一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請談談你對此事的看法?】

"有涼感 無風感",聽到這句廣告語,你最先想到的會是哪個品牌?國內兩大家電巨頭美的、格力就為了這句廣告語鬧上了法庭。6月25日,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美的訴格力不正當競爭一案。最終,雙方不同意法庭調解,法院將擇日宣判。

美的

格力廣告是不正當競爭

去年11月10日,美的公司就本案正式向禪城法院提起訴訟。美的公司訴稱,自2015年起,其耗費巨資通過電視、報紙、廣播等媒體公開大力宣傳美的公司具備"有涼感 無風感"技術的舒適星系列空調,並使"有涼感 無風感"成為廣告形式的未註冊商標,起到識別不同於其他空調品牌標識的作用。而格力公司明知其空調產品不具有"有涼感 無風感"的技術與功能,卻利用美的公司享有極高知名度的廣告語對其商品做宣傳,獲得了本來不應該歸屬於其的競爭優勢。

美的公司要求,格力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有涼感 無風感"廣告語,賠償各項經濟損失490萬元,並在格力官網和《法制日報》等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格力

競爭力強何須"搭車"

被告格力公司辯稱,格力涉及的空調產品只在線上銷售,且在京東商城的購物流程決定了消費者在購物過程中不會出現混淆品牌的情況。而且"格力公司無需藉助於國內外任何一家大小家電企業的任何一款商品,更無需實施任何足以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繫的混淆行為,來提高格力自身商品本身早已具有的強大競爭力。"

此外,格力公司方提出,經格力公司測試,就空調無風感功效檢測對比,格力臻淨爽不亞於或優於美的舒適星系列,美的公司訴稱格力臻淨爽不具備無風感功效無任何事實依據。

格力公司還認為,空調具備"有涼爽的感覺、無風吹的感覺"這一功效、及"無風感"這一功效宣傳詞,現已是國內外家電空調行業普遍的功效概念及功效宣傳詞之一。況且,空調的"無風感"功效非美的公司首創。且格力的產品宣傳語中,"有涼感 無風感"只是其中一部分,是針對空調舒適性功效的一個說明,並不具有突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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