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院创新民事检察职能服务民生 三管齐下助力农民工讨薪

海淀院助力农民工讨薪

hai dian jian cha

海淀院创新民事检察职能服务民生 三管齐下助力农民工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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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的通知》要求,在市院的严密组织领导下,海淀院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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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对外沟通联络为常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

一是建立完善对外联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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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推进民事检察宣传机制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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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宣传专项活动进展、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取得良好宣传成效。

二、以服务保障民生为中心,推动案件高效办理。

一是因案制宜,强化依职权监督力度。

收到案件线索后,针对春节前部分农民工已返乡、通讯不便等情况,为帮助农民工早日解决困难,有效防控社会风险,经向市院请示,海淀院依职权受理了部分案件,有效缩短了案件受理周期,如宋某等54人与王某、钱某、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从收到情况反映函到正式受理仅用了1天时间

二是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充分运用各种调查核实手段,如多次赴相关部门查阅、复制大量证据材料,利用市院信息化查询系统对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反复询问当事人、案外人等,为迅速查清案件事实、推动案件顺利审结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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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张某等15名农民工与孙某、某建筑安装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执行程序中,因柴某下落不明,法院追加柴某为被执行人的工作遇到困难。

应法院执行庭请求,海淀院利用市院信息化查询系统对柴某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查询,并最终推动法院在春节前及时作出了追加裁定书

三、以主动支持起诉为抓手,全方位发挥检察职能。

一是主动发挥支持起诉职能,避免农民工陷入不利境地。

如在办理曹某等12位农民工与余某、张某和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的立案监督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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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院发现该12位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缺乏法律常识,在督促法院立案后,海淀院又对该12位农民工进行了支持起诉。

在检察机关的反复协调下,对方当事人已同意与该12位农民工进行和解,目前正在商谈和解事宜。

二是树立全程监督理念,对农民工讨薪案件持续跟进。

在履职中发现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农民工讨薪案件线索,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矛盾风险化解工作,实时了解涉案农民工心理状态的变化,及时主动通报案件进展、工作职责等情况,安抚当事人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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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诉讼监督工作后,持续跟进案件后续执行情况,以确保农民工确实拿到工资。

三是强化法检协作,形成农民工讨薪案件辐射效应。

与区法院就农民工讨薪工作信息交流、合作机制达成初步意见,大大缩短了农民工讨薪案件诉讼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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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宋某等54人与王某、钱某、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法院受理该案近一年后仍未作出判决,海淀院快速受理后,通过多次与区法院进行沟通。

最终54位农民工在春节前拿到了胜诉判决,该案从海淀院受理到法院作出判决仅用了两周时间。

通过与法院执行局沟通,其表示也将在执行局内部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活动,以更好地与检察机关进行对接,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供稿:张云霞、王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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