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休息的我像個弱智

在家休息的我像個弱智

剛開始休息簡直爽呆了,除了每天傷口疼的要死,上廁所不能自理,基本沒有什麼可擔憂的。一旦身體出了毛病,你就是天王老子,大家都會順著你,都覺得你有病,不和你計較。但這個時間是很有限的,據我經驗來看,不能超過兩週。兩週以後,大家除了覺得你有病,其他什麼都不會。正所謂久病床前無孝子,我覺得久病床前什麼都沒有。連醫生都會失去耐心,除非你長的好看。

剛把病情昭告天下的時候,關係好的朋友紛紛發來賀電錶示慰問,偶爾還能騙幾個紅包中飽私囊。後來,隨著時間的推移,傷口也不怎麼疼了,人們也不怎麼問了,世界一下子恢復到從前。三天沒一個信息也是正常的。你指望用自己的血淚教訓來改變這個世界的冷漠,簡直就是做夢。

我在家養腿,爸媽陪伴左右,我卻覺得幸福而孤單,真是不知好歹。

現在互聯網每天說的都是結婚的種種壞處,有的說因為結婚事業停滯,就好像單身的時候能有多大成就一樣。有的說結婚後會出軌,這不是人之常情嗎。有的說既然婚姻都會出軌那為什麼還要結婚。

因為要紅塵作伴活的瀟瀟灑灑,策馬奔騰共享人世繁華啊。平庸孤單的人生,剩下來的這麼多年,要怎麼熬呢。還不得找個吵架拌嘴收屍的人嗎?難不成你老了快死了就坐在火葬場裡等著啊!

旅遊?沒錢啊。玩樂?沒錢啊。老了去高級療養所?沒錢啊。

報紙上所有關於孤老終生又精彩生活的例子,都是有錢,有錢,很多很多錢。

尤其這次住院我深有體會,按說請個護工就不算條件差了吧,但一打聽,人家護工一天掙你120元還得給你端屎倒尿擦屁股,你說人家能態度好嗎?要是一天給人家護工一萬二,別說什麼擦身了,奶推都不在話下。

但畢竟很有錢的人還是有限吧。所以結個婚相伴到老大概也是一種性價比很高的生命消耗形式了。

婚姻啊,最後的庇護所,終於有東西可以抱怨了,因為孩子的教育需要放棄自己的事業,就算一事無成,也有藉口說我是為了這個家為了孩子犧牲自己。把一個平凡的人生上升到英雄主義的形象。瞬間高大悲壯起來,神采奕奕,可圈可點。亦或者說我家庭工作兩不誤,儼然一副人生贏家的模樣。孩子乖巧,老公/老婆貼心,這相對於那些單純的職場精英,更具有說服力和感染力。我討厭單身人士看待已婚生子人士的眼神,那種“啊瞧啊你們因為孩子而停滯而狼狽而不再瀟灑”,而其實他們根本體會不到全身心愛一個生命的那種意義。那種存在感,被需要的感覺,實在是30歲以後虛無人生的解藥。人類對於存在感的渴求,遠遠超乎自己的想象。

關於出軌,這根本就不是事兒,大千社會,夫妻們玩得有多嗨我們這些無知的單身漢根本不知道。要做的就是別因為第三者離婚。這種事折騰到50歲也就差不多了,接下來的幾十年,就靠鬥嘴和結伴散步度過了。

所以我覺得婚姻唯一的不足,就是離婚成本太低。

兩個人作伴,總有人進步快,成就大,悟性高的,這就跟友誼一樣。很多友誼最後都散了,也還是因為人家找到了更厲害的的人交朋友,他看不上原地踏步的我了。啊,人類。真是要互相攀比互相逼死。婚姻本質上也是作伴過日子,那我覺得要分離的成本應該提高,發揚契約精神,誰想單飛請支付1000萬(根據城市劃分等級不同,數額可商量),結婚前合同寫好,有以下哪些哪些哪些情況的,都可以申訴離婚要錢。乾淨利索,不拖泥帶水,也不要去打官司,體體面面拿錢走人!

有人說那婚姻還有什麼意思。我覺得很有意思,就像30歲了很迷茫,開始為接下來的人生,賭一把一樣。與我把賭注孤注一擲在自己身上,不如把賭注下到別人身上,即便賭輸了,也只是證明對方是個傻b,而未必你是。如果堅持單身,那麼所有的不快樂不幸福就只有自己造成。要面對自己是個傻b的現實多殘酷啊!想想都尿急。

我有時候覺得這才是婚姻的本質,有關為愛結婚,只是浪漫主義者的幻想,或者大家為這麼羞於啟齒的目的做的包裝,愛是個什麼幾把玩意兒,過個三五年就沒了,就像所有已婚男人騙炮時候說的那樣“我跟妻子只是親人了”。

可是“親人”聽起來,多麼親密溫暖啊。想一想婚姻的誓約,不管貧苦疾病苦難都堅守在一起,這個後半生合同我跟你簽了,多感人,我覺得比“我愛你”還感人,這是完完全全的信任。上一篇我說,最感人的誓言莫過於“我願意給你世界上的最好的cao”,回答“我cao!”,現在我覺得還有一份感動是誓言過後籤一份賣身契,互相咬指按血印,殺雞喝雞血,燒香磕頭拜把子,從此不離不棄!

我在文章中表露自己想結婚的想法,那是真實的。我20歲左右的時候,曾經是個堅定的不婚主義者,那時候覺得結婚很傻逼,性生活綁定,男的天天出軌,女的天天做家務帶孩子,還要上班,變成黃臉婆,完全就是浪費自己的生命和能量。

可是現在一個人生活,雖然瀟灑,自由,但是活在世界上,想到不管自己是窘迫也好失敗也好,一直有家人牽掛著你,那也挺溫暖的。尤其是你生病遭受意外的時候,還有就是口渴擰不開瓶蓋的時候。

當然有錢就另說了,有錢不管結不結婚,結幾次婚,都依然瀟灑。

但是賺到很多錢的難度,比起忍受家庭瑣碎的難度,對我們這種平凡人來說,大約還是前者更難做到吧。你們說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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