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支招——愛狗人士應如何去愛別人家的狗?

幾天前,一年一度的廣西玉林狗肉節又開幕了,對於很多愛吃狗肉的朋友,即使“雖不能至”但也“心嚮往之”,而對於諸多“愛狗人士”卻始終奮鬥在第一線的。腦補一下那場面雞飛狗跳,鬼哭狼嚎十分熱鬧。

狗肉節每年如火如荼,那麼作為新時代的資深愛狗人士,應該如何將愛狗進行到底呢?今天就來從法律人的角度為各位支招。

法律人支招——愛狗人士應如何去愛別人家的狗?

一、首先明確兩個前提

(一)狗是人類最忠誠的朋友,這個定位並不準確

都說狗是人類最忠誠的朋友,這種說法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的,但好像已經成為共識了,經常會被愛狗人士掛在嘴邊。

在他們的邏輯裡,既然狗是人類最忠誠的朋友,作為人類你們居然還要吃它們的肉是不是太“狼心狗肺”了。在這種邏輯當中,充斥著一點淡淡的“聖母”的味道,殊不知千百年前武則天就說過——“欲成大事者,至親亦可殺”,何況只是一條狗,畢竟人生在世,吃喝二字。

法律人支招——愛狗人士應如何去愛別人家的狗?

但我認為,狗是人類最忠誠的朋友這個論點有待商榷。首先,我更覺得牛才是人類最忠誠的朋友,要說在工業時代還沒有廣泛的開啟之前,牛對人類社會的貢獻可一點點都不比狗少,極大的保障了農業社會的有序開展,連魯迅都說“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要知道在幾十年前,要是想殺一頭年,那是件天大的事。

只是工業社會來臨後,隨著各種農耕機械普及,牛的作用被極大的削弱了而已。反觀狗則不同,本身狗與人類的接觸較牛多且現代社會越來越多空虛寂寞冷的心靈需要在狗那裡尋找寄託,衍生出了各式各樣的寵物狗,因而狗的價值激增。

法律人支招——愛狗人士應如何去愛別人家的狗?

好吧,就算狗是人類的最忠誠的朋友,但這話應該說的更嚴謹一點——狗只是它主人最忠實的朋友。

你若是對著別人家的比特犬談忠誠,看它能不能咬死你。生活中惡狗傷人的事件比比皆是,相信即使是愛狗人士也無法否認,畢竟“狼心狗肺”。

一個廣為流傳的新聞說俄羅斯一男子,每天下班回家的路上都會餵食十幾只流浪狗,一直堅持了兩年,看到沒,這才是名副其實的愛狗人士。有一天下班,他沒有帶食物,然後就被這十幾只狗撕咬而死。此處“最忠誠”,體現在哪裡?其實大多數人所謂狗的“最忠誠”,多以“衣食無憂”為基礎。“衣食無憂”的狗,拿人取樂而已。

法律人支招——愛狗人士應如何去愛別人家的狗?

(二)就算狗再忠誠,也只是《物權法》中的“物”

簡單粗暴的講,如果把法律規範的存在分兩類的話,那“人”可分為一類,“不是人”的“物”可分為一類。區別之一在於前者有獨立的人格,在現代文明社會不隸屬於自己以外的其他任何人或者物。但是後者截然不同,後者隸屬於人或者其他存在。

就是說在法律上,“物”往往被人或者其他存在所有。就拿狗來說,狗與熊貓不同,不屬於國家保護動物,但是狗屬於“物”,而且屬於“物”中的動產,受《物權法》的規範,為其主人所有。正因為狗屬於其主人所有,所以才對其主人最忠誠。既然如此,狗的主人就對狗享有所有權。

根據我國《物權法》規定,“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就拿狗來說,其所有權人對其享有“收益”的權利,是指狗的主人可以把狗買了賺錢;

享有“處分”的權利,是指狗的主人可以把狗買給別人、送給別人、扔掉、自己吃掉或者送給別人吃掉。

在愛狗人士眼中,或許真的狗比人命貴,但在《物權法》看來,狗就是其所有人的動產。這種物權,受到法律嚴格的保護。

法律人支招——愛狗人士應如何去愛別人家的狗?

二、愛自家的狗很容易

如上文所言,自家的狗,意味著自己對這條狗或者這些狗享有所有權,如此也就有了“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因此無論是愛狗人士亦或者並不愛狗的人士,愛自家的狗都完全沒有問題。可以橫著愛,也可以豎著愛,可以愛如子女,也可以愛作父母。只要不違背法律及公序良俗,都沒有問題。

法律人支招——愛狗人士應如何去愛別人家的狗?

三、愛上了別人家的狗怎麼辦

生活中愛上自己家的狗不會存在什麼問題,出了問題的都是愛上了別人家的狗。

愛上了別人家的狗,就好比愛上了別人的配偶。當然可以在心中默默的愛,愛到心碎愛到癲狂。不要表現出來就好,這是愛狗人士的自由。但是,如果想付諸行動的時候,就應該遵守規則。

法律人支招——愛狗人士應如何去愛別人家的狗?

首先,對於普度眾生一般的愛狗,天下的狗那麼多,光無主的流浪狗全球就有2億條左右,中國也有幾千萬。那麼這些人你們就不要愛名花有主的狗了,這些流浪狗就夠你們安放善心了。你們可以為了這些狗,傾盡一生,傾其所有。這是一種非常高的境界,彰顯了博愛的情懷。

而達不到這個層次的人,比如專門鍾愛高速公路上運輸貨車中的狗或者小販狗肉攤前籠子中的狗,又或者食客餐盤中已經煮熟的狗肉,這些愛狗人士在發洩愛心的時候就比較困難了。

法律人支招——愛狗人士應如何去愛別人家的狗?

在這樣的場合中,如果想將自己的愛心付諸行動,從而在根本上影響或者改變狗的命運,合理合法的方式主要有兩個。第一個對這些狗的主人動之以情,請求他們放狗一條生路;第二個,自己花錢將這些狗買下來,也就是擁有狗的所有權,把別人家的狗變為自己家的狗,這樣愛起來才可以心安理得,肆無忌憚。

而那些既無法取得狗主人同意又不願意花錢買狗但卻整天打著愛狗的幌子,到處上躥下跳,狼哭鬼叫的人,我認為最好還是不要出來為非作歹的好。因為這些人的存在,已經嚴重影響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了。

法律人支招——愛狗人士應如何去愛別人家的狗?

四、愛狗重要但遵守規則更重要

我不反對愛狗,但我堅持認為在合法合理遵守規則的前提下,理性的愛狗非常重要。畢竟愛狗只是一部分人的主觀情緒,而規則才是全社會健康有序發展的保障。

倘若,因為你愛狗你就不允許別人吃狗肉,你愛牛就不允許別人吃牛肉,你愛大白菜就不允許別人吃大白菜,那你要是愛上了別人的配偶,難道不允許人家同床共枕嗎。

智慧的古人早就告訴我們如何愛狗了——嚴於律己,寬以待人。當然這不重要,重要的是另外一句——苟非吾之所有,非一毫而莫取。這句話的意思是如果這條狗不是我的,那麼我即使再愛它,也不能通過蠻橫無理踐踏規則的方式去實現我的目的。要能夠分清楚什麼是自己的,什麼是別人的。理性愛狗,從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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