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检察院:破解公益诉讼瓶颈

打造“五个一”党建品牌

走进中牟县检察院,随处可见“践行十九大、党员我先行”的醒目标语,在控申接待、案管中心等窗口单位,党员先锋岗的标志格外显眼,接待群众的检察官都佩戴着党员徽章,满面春风地为群众进行服务。

中牟县检察院:破解公益诉讼瓶颈

中牟县检察院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把机关党建工作做为提升工作质量的总抓手,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结合检察工作特点打造“五个一”党建品牌:建设党员活动室这一主阵地、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一套制度、坚持每月一次的党员活动日、成立一支雷锋志愿服务队、举行一系列活动。以党建为龙头、以党建促队建的浓厚氛围。

中牟县检察院:破解公益诉讼瓶颈

中牟县常委会人大主任李延中评价说:“县检察院积极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在‘学’上创新手段、丰富载体,干警入脑入心、落地生根;在‘做’上围绕中心、真抓实干,在服务中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积极践行依法治国的新要求”。

高科技将12个基地建设融为一体

中牟县检察院法治教育基地内,中牟县第六初级中学的孩子们正围在智能闯关游戏前玩的不亦乐乎。

当孩子们参观完毕,检察官轻点手中的控制屏幕,基地内的各类展板内容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内容瞬间变化,变成农村两委干部预防职务犯罪的相关内容,并马上迎接中牟县部分农村基层党员的参观。

中牟县检察院:破解公益诉讼瓶颈

根据不同参观者的需要,中牟县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分为综合版,农村预防职务犯罪版,青少年版,党政预防职务犯罪等12个专题,可以实现12个法治教育基地的功能。

这是全省首家一馆多能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也是全省首家高科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各个功能实现了一键切换,高效、高质量的运作模式受到了各级领导和来访群众的高度称赞。高检院未检办副主任史卫忠称赞该基地科技含量高,内容充实、方便灵活;最高检反贪总局三局支部书记任长义称赞该基地建设有特色、实现了一馆多能,一键切换、突出了警示教育的多面性;河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胡保钢评价该基地起点较高、规模较大、效果较好。

中牟县检察院:破解公益诉讼瓶颈

目前,教育基地已累计组织全县中小学参观12000余人次,除了将孩子们“请进来”,中牟县检察院还积极“走出去”,联合县政府、县教体局开展检校共建活动,选派36名干警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今年3月又联合团县委、县教体局开展“关爱成长、法治护航”集中送法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已为全县近百所中小学师生送上法治课堂,累计受教育学生达33000余人次,居全市第一。

检察官义务宣讲团进社区乡村

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中牟县检察院干警不仅自己“学”,而且还当好“宣传员”,按照中央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七进”要求,深入街道社区、农村农户开展十九大精神的宣传。

在青年路办事处,中牟县检察院机关党委副书记马红利正在为办事处的领导干部和下辖村庄“两委”干部进行法治讲座。讲座中,她以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用一个个生动的案例为在座的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

中牟县检察院:破解公益诉讼瓶颈

这正是中牟县检察院“坚持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升人民满意度”活动的一部分。中牟县检察院通过开展规范司法、文明执法、“大宣传”“大走访”“大整治”五项活动,目前已走访送法42次,开展法治讲座31场,发放法律宣传册2100余份。活动开展以来,达到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知晓率、对该院工作满意度、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三提高”,进一步拓展了检察职能,密切了检民关系。

今年5月初,中牟县检察院该项活动进一步深化,在中牟县基层“两委”换届完成之际,立足全县工作大局,积极主动作为,通过法治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利用一个月的时间,为全县14个乡镇新当选的基层“两委”干部,集中开展送法授课活动,实现法治宣讲全覆盖,增强了新当选“两委”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农村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提高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能力,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中牟县检察院:破解公益诉讼瓶颈

刘集镇小朱村干部王献军说:“县检察院把法律送到了我们身边,听了检察干警的法治宣讲,我收获很多,以后要做一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干部”。

出台支持公益诉讼文件

十九大报告将美丽中国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目标,而随着《民事诉讼法》和《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公益诉讼”这个词也逐渐进入人们视野。

中牟县检察院:破解公益诉讼瓶颈

《通知》还要求,各行政机关要加强与县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建立日常联系沟通工作机制,及时互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违法行政行为整改等情况,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检察院监督方式为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发出纠正违法通知、移送职务犯罪线索等。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要对照检察建议全面自查,并及时反馈检察机关。

针对经费保障问题, 《通知》明确规定,县财政部门要将县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中所需调查取证、环境监测、鉴定评估等必要的诉讼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积极探索在财政资金账户下设立专门的“公益诉讼基金”账户,统一接收公益诉讼案件生效判决的赔偿金、保证金,确保依法、规范、安全管理使用专项基金。

中牟县检察院:破解公益诉讼瓶颈

《通知》里各项措施的制定,正是源于中牟县检察院在办理全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对环保、国土、人防、城市建设配套费等国有资产保护领域监督,追回流失的国有资金3.058亿元的28个案件中,对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有益探索。

中牟县检察院检察长丁海江表示:“我们探索建立的公益诉讼启动程序,有一套机制牢牢把握‘公益’这一核心,特别是县委县政府出台文件支持公益诉讼,从人、财、物各方面保障公益诉讼,要求行政部门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整改,主动应诉,执行法院判决,依法行政,排除了公益诉讼中的不当干扰,破解了公益诉讼中遇到的瓶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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