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200萬,過戶給子女花費70萬,想過戶省錢,那就不要用繼承!


在2016年已取消了強制公證。 自己家的房子換個本而已!就收稅! 自己買的房子留給自己的孩子還尼瑪得給別人錢 老子的房子給兒子,還要花錢,這什麼天理呀。

買賣費沒計算?按市場價計算的300萬怎麼走賬戶?沒那麼多怎麼辦? 和車輛過戶差不多,比如父母的車過戶給孩子,要麼走過戶,要麼繼承,等等,過戶還要給稅!

起訴父母,然後達成調解,拿法院調解書去房產交易中心只需交一萬七! 偉大的政策,父母給孩子留自己家的東西居然要交錢。 父母房子買賣給子女,父母少交了錢,子女買房要花的手續費用你還沒加在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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