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丨欽州市欽北區2018年城區小學一年級招生公告

2018年欽北區主城區小學招生工作

於2018年7月1日開始

跟小布一起去看看具體有關事項吧

一、招生對象

2018年欽北區城區小學招生範圍為欽州市區內欽北區行政管轄的區域。招生對象:至2018年8月31日年齡滿6週歲(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欽州市區內欽北區行政管轄區域常住人口的子女、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及進城購房定居人員隨遷子女。

不屬於招生範圍及對象的,非因國家政策需要特殊關愛及優待的人員子女,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招收。

(一)欽北區轄區城區常住人口的子女包括:

1.欽北區城區各小學學區範圍內常住人口的子女;

2.出生申報入戶與所入戶的親屬共同生活形成撫養關係的適齡兒童。戶口“遷入”親屬一方構成法定監護關係(包括指定監護關係、選定監護關係等,下同)的適齡兒童。

(二)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及進城購房定居人員隨遷子女包括:

1. 進城購房定居人員隨遷子女;

2. 由市區外調入市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國有和其它所有制大型企業管理型、技術型人員隨遷子女;

3.進城經商辦企業人員隨遷子女;

4.進欽州市區工商企業、服務機構務工的人員隨遷子女;

5.與進城人員構成法定監護關係的其他適齡兒童。

以上所有情形人員隨居(隨遷)、戶口掛靠遷入的適齡兒童為非子女,不構成法定監護關係的,不列入我城區公辦學校招收對象。

二、報名安排

01

報名時間

2018年7月1、2、3日三天

02

報名地點

欽北區主城區各小學

03

學區劃分

招生丨欽州市欽北區2018年城區小學一年級招生公告

04

招生計劃

招生丨欽州市欽北區2018年城區小學一年級招生公告

招生丨欽州市欽北區2018年城區小學一年級招生公告

三、報名必須提交的材料

(一)欽北區城區各小學學區範圍內常住人口的子女

報名須提交的材料:“二證”——戶口材料、住所證明。

1.戶口簿。戶口簿原件(如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與適齡兒童不在同一戶口本,則須提供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口和適齡兒童戶口兩本戶口簿原件),戶口簿中戶主(首頁)、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適齡兒童的登記頁複印件(1份);監護人非父母的,須提供監護人具有法律效力的監護證明(戶籍所在地法院、公安部門出具)原件和複印件(1份)。

2.住所證明。

(1)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和購房交款發票原件及複印件(1份)。

(2)居住地證明。即街道辦事處(或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居住地址證明(內容必須包括學生具體居住地址、居現址起始時間、學生同住人員是父母還是其他有監護責任的關係人、所住房屋是產權房或租住房、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認為需要說明與居住情況有關的其他特殊情況)。

(二)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及進城購房定居人員隨遷子女(非常住人口戶主的子女)

第一類:學區內有房產併入住,持有房產證,戶口沒有遷入的。

報名須提交的材料:“三證”—— 戶口材料、住所證明、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欽南區、欽北區戶口人員除外)。

1.戶口簿。戶口簿原件(如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與適齡兒童不在同一戶口本,則須提供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口和適齡兒童戶口兩本戶口簿),戶口簿中戶主(首頁)、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適齡兒童的登記頁複印件(1份);監護人非父母的,須提供監護人具有法律效力的監護證明(戶籍所在地法院、公安部門出具)原件和複印件(1份)。

2.住所證明

(1)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2)居住地證明。即街道辦事處(或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居住地址證明(內容必須包括學生具體居住地址、居現址起始時間、學生同住人員是父母還是其他有監護責任的關係人、所住房屋是產權房或租住房、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認為需要說明與居住情況有關的其他特殊情況)。

3.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欽南區、欽北區戶口人員除外)原件及複印件(1份)。

第二類:學區內購有房產併入住,沒持有房產證,有購房完整手續的(含購房合同、購房交款發票和銀行貸款合同及票據),戶口沒有遷入的。

報名須提交的材料:“三證”——戶口簿、住所證明、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欽南區、欽北區戶口人員除外)。

1.戶口簿。戶口簿原件(如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與適齡兒童不在同一戶口本,則須提供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口和適齡兒童戶口兩本戶口簿原件),戶口簿中戶主(首頁)、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適齡兒童的登記頁複印件(1份);監護人非父母的,須提供監護人具有法律效力的監護證明(戶籍所在地法院、公安部門出具)原件和複印件(1份)。

2.住所證明。

(1)購房合同、購房交款發票、購房銀行貸款合同和票據原件及複印件(1份)。

(2)居住地證明。即街道辦事處(或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居住地址證明(內容必須包括學生具體居住地址、居現址起始時間、學生同住人員是父母還是其他有監護責任的關係人、所住房屋是產權房或租住房、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認為需要說明與居住情況有關的其他特殊情況)。

3.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欽南區、欽北區戶口人員除外)原件及複印件(1份)。

第三類:租住房進城人員隨遷子女的。

報名須提交的材料:“四證”——戶口簿、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欽南區、欽北區戶口人員除外)、住所證明、務工證明原件及複印件(1份))。

1.戶口簿。戶口簿原件(如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與適齡兒童不在同一戶口本,則須提供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口和適齡兒童戶口兩本戶口簿原件),戶口簿中戶主(首頁)、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適齡兒童的登記頁複印件(1份);監護人非父母的,須提供監護人具有法律效力的監護證明(戶籍所在地法院、公安部門出具)原件和複印件(1份)。

2.住所證明。

(1)所租房屋的房產證或房產權屬憑證(購房合同、購房交款發票和銀行貸款合同及票據)原件和複印件(1份);

(2)住房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憑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3)居住地證明。即街道辦事處(或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居住地址證明(內容必須包括學生具體居住地址、居現址起始時間、學生同住人員是父母還是其他有監護責任的關係人、所住房屋是產權房或租住房、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認為需要說明與居住情況有關的其他特殊情況)。

3.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欽南區、欽北區戶口人員除外)原件及複印件(1份)。

4.務工證明。

(1)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由市區外調入(或考錄)市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或國有、非國有大型企業以及招商引資企業工作的管理型、技術型人員,提交國家規定的勞動合同或單位工作調動報到證(或考錄通知)原件和複印件(1份)。

(2)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屬進欽州市區經商辦企業人員,提交工商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2018年1—4月完稅證明原件及複印件(1份)。

(3)適齡兒童父母屬進城勞動務工人員的,提交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進城勞動務工證明(由勞動部門或務工單位出具),連續務工1年以上證明(由勞動部門認可且備案的勞動合同、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工資表冊複印件1份)。

其他需增加提交材料的情形。

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登記為市區常住人口,住房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租住的,必須提供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市區無產權房的證明(1份)。

(三)現役軍人子女和社會福利院國家撫養的兒童

現役軍人子女按政策可以特殊辦理入學;民政局社會福利院國家撫養的兒童,根據實際情況就近安排入學。

現役軍人子女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1.現役軍人證原件和複印件(1份);

2.現役軍人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和複印件(1份);或現役軍人的結婚證原件和複印件(1份),現役軍人子女及其妻子(或丈夫)戶口原件和複印件(1份)。

現役軍人子女由部隊按規定統一報名;民政局社會福利院國家撫養的兒童由民政局社會福利院按規定統一報名。國有、非國有制的大型企業或招商引資企業的管理型、技術型人員的子女由欽北區招商促進局按規定統一報名。

請各部隊、社會福利院和欽北區招商促進局指派人員於7月1日前與欽北區教育局基教股聯繫,聯繫電話:0777-3686176。

四、報名注意事項

(一)每位適齡兒童只能報讀一所學校

每位適齡兒童根據自己所屬招生對象類別,只能就近選擇一所小學報名,如果發現在兩所及兩所以上小學(含欽南區、欽北區城區小學)報名的,視為其住址無法確定,作調配生安排處理。

(二)不得重複報讀一年級

已經入學的適齡兒童,不得重複報讀一年級(不得留級),重複報讀一年級的,一經查實,一律退回原學校,按正常升入二年級就讀,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其父母或其監護人負責。

(三)一次性提交報名材料

所有報名材料,必須在報名時一次性提交。如果所提交的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無法確認時,此材料視為無效材料,作調配生安排處理。

五、入學與審批

(一)入學原則

堅持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規定,遵循轄區常住戶口戶主適齡子女優先安排,非常住戶口適齡兒童按居住地址所在學區就近安排和相鄰學區調配安排相結合的原則,統籌兼顧,確保我區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按時入學就讀。

(二)入學審批辦法

1.優先確保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常住人口戶主子女入學。高層次人才的子女入學問題,按自治區、市和區有關規定辦理。

2.根據各小學學位情況,安排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及進城購房定居人員隨遷子女(非常住人口戶主的子女)。非常住人口子女按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順序依次審批。當某小學安排到某一類學位不足時,按相對就近原則,調配安排到鄰近有空學位的小學,城區小學學位已滿時,不再安排到公辦小學就讀。

3.公佈新生名單。審批後的新生名單由各小學於8月20日張貼公佈。

諮詢

方式

欽北區城區小學招生諮詢電話:0777-3686176,

招生監督舉報電話:0777-12388轉05,0777-3686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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