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奮達科技的女文員楊小桃
估計怎麼也想不到發了一條朋友圈
就因為洩漏內幕消息被罰了3萬元
發一條朋友圈被罰3萬的故事
事件起因
2018年4月10日,海南證監局公佈〔2018〕1號行政處罰,對奮達科技員工林立、楊小桃洩露內幕信息和內幕交易的違法行為,合計罰沒24.3萬元。
2017年6月1日收市後,奮達科技的董事長肖某提出員工增持股票倡議的想法。
當天下午五點,肖某跟董事會秘書謝某平溝通,謝某平擬定了《關於向公司內部員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議書》並由肖某書面簽署。
6月2日早上7點半,謝某平、周某清(證券事務代表)與羅某斌(證券事務代表助理)趕到公司處理信息披露事宜。
但是直到8點4分才將擬披露信息提交交易所信息披露系統(交易所信息披露系統早上的提交時限為8點),導致該信息未正式公開披露。
在處理信息披露的過程中,羅某斌不小心將《倡議書公告》遺忘在文印室複印機臺上。
8點5分,時任公司技術市場部工程師鍾某文和銷售技術中心文員楊小桃來公司文印室複印材料時,看到了羅某斌遺忘在複印機上的《倡議書公告》,楊小桃當場用手機對該文件進行了拍照。
處罰結果
林立利用《倡議書公告》的內幕信息,通過本人證券賬戶交易“奮達科技”股票,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構成了內幕交易的行為。沒收林立內幕交易違法所得10.67萬元,並處以10.67萬元罰款。
隨手轉發公司文件到朋友圈
曬自拍照片......
這些看似不經意的小動作
不僅會暴露你的個人隱私
你或許還會因此受罰!
那麼
一起去了解一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印發的《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解讀
新規明確
互聯網群組“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
不少群眾表示“吃了一嚇”
更有群主稱為避免承擔責任
解散自己所建的群
能做的事
1
學習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的出臺,旨在促進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積極健康的網絡文化,為廣大網民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
所以,在群內討論和學習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2
群內理性互動
群主應履行群組管理責任,依據法律法規、用戶協議和平臺公約,規範群組網絡行為和信息發佈,構建文明有序的網絡群體空間。
群組成員在參與群組信息交流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文明互動、理性表達。
3
舉報違法違規信息
群主在群中要承擔管理和監督責任,抵制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及時勸誡制止或者清理有違法違規行為的群成員。
群成員也有義務舉報群內的違法違規信息。
4
及時“踢出”違規群友
“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就怕豬一樣的隊友。”如果群裡面有一個老發違法信息的“豬隊友”,作為群主和群眾,最好還是及時把“豬隊友”踢出群。
5
發放小額紅包
不能做的事
1
散發黃賭毒信息
這是一個案例
2
傳播暴力恐怖和謠言詐騙信息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聯網群組傳播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的信息內容,而暴力恐怖和謠言詐騙顯然屬於這一類信息。
3
傳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信息
這是一個案例
4
發佈機密信息
對於不少公務員建立的工作群,涉及國家和工作單位的機密信息不要亂髮,哪怕一對一發也不妥,信息網絡時代都有被記錄和洩密的可能。
5
向特定對象發放紅包
一、政治敏感話題不發
二、不信謠不傳謠
三、所謂的內部資料不發
四、涉黃、涉毒、涉爆等不發
五、有關港澳臺新聞在官方網站未發佈前不發
六、軍事資料不發
七、有關涉及國家機密文件不發
八、來源不明的疑似偽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視頻不發
九、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信息不發
記得謹言慎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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