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見鍾情》聽說過,沒遇過!

聽聞一首歌,回憶一段感情,成就一則故事。

所謂的一見鍾情,其實就是一個人由於閱歷和背景早就在腦海裡形成了一個人的模糊影像,當現實中和這個人影相似的人出現,就會有種似曾相識如夢初醒的感覺,雖然初見但感覺已經愛了很多年。

《一見鍾情》聽說過,沒遇過!

會有種默名的勇氣就像歌中所唱的:“我可以把我所有感情全放在一旁,跟著你到處流浪;只要你記得給我一點溫暖的陽光,好讓我整夜瘋狂。什麼人都不想,什麼事都遺忘;今生我要住在你心上。一人有一個夢想,兩個人一起分享,三生有幸能找到你在身旁;一人做夢太淒涼,兩個人不會彷徨,三輩子都只為你守候寂寞也無妨......”

《一見鍾情》聽說過,沒遇過!

很多人都認為一見鍾情是看臉,其實主要還是感覺的,這種感覺就是連你自己都不知道因為什麼;最初使你心動的剎那,可能是某一個瞬間、一個背影、一個連自己都沒有看清的正面氣質,就這樣不清晰又不模糊得印在了腦海裡,久久無法輝散。大概這就是所謂的“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吧!要不那麼多好看的人,為什麼偏偏會對Ta一往而情深呢?

《一見鍾情》聽說過,沒遇過!

羅曼·羅蘭有句名言:“世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就是在認清生活真相之後依然熱愛生活。”這種英雄主義最初級的表現形態就是:即使有被拒絕的可能,我依然要表達心中的想法。一見鍾情,喜歡你就要告訴你,大不了連朋友都做不成,反正我不缺朋友,只缺你。可惜,大多數人在遇到對方時自己卻未做好準備;故而,往往變成遺憾的擦肩。人海茫茫,遇之是幸,不遇是命。

《一見鍾情》聽說過,沒遇過!

其實真正的愛情就是一見鍾情,因為始於顏值忠於人品,有始才有後面的忠。日久生情只不過是一種習慣,一種依賴;但那不是真正的喜歡。因為那沒有臉紅,不敢說活,心跳加速,小鹿亂撞的感覺,因為沒有這些感覺,所以你不會日思夜想,不會為之而瘋狂。愛情應該是轟轟烈烈的,平平淡淡的那隻能叫過日子。

《一見鍾情》聽說過,沒遇過!

“一見鍾情不隱藏,兩顆心才不孤單,三生三世也不會覺得漫長;一見鍾情不隱藏,兩顆心才不孤單,三生三世我都會守在有你的地方。”其實人生是無奈的,當我們感到孤獨、痛苦和失意的時候,多需要身邊有一個懂你的人陪著,陪看風起雲湧,陪看潮起潮落,陪看世間滄桑……

《一見鍾情》聽說過,沒遇過!

對於我而言,《一見鍾情》只是聽說過,卻從沒遇過!


留下你的故事,

讓我能遇見你。

—Leave your story, let I met you—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