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掛國旗要符合國旗法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1990年6月28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是五星紅旗。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徵和標誌。每個公民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和愛護國旗。
3、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國旗進行監督。
下列場所或者機構所在地,應當每日升掛國旗:
一、北京天安門廣場、新華門;
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
三、外交部;
四、出境入境的機場、港口、火車站和其他邊境口岸,邊防海防哨所。
另外全日制學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應當每日升掛國旗。
許多傳統節日也需要掛國旗。國慶節、國際勞動節、元旦和春節,各級國家機關和各人民團體應當升掛國旗。
舉行重大慶祝、紀念活動,大型文化、體育活動,大型展覽會,可以升掛國旗。
軍事機關、軍隊營區、軍用艦船,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升掛國旗。
好像現在的精準扶貧戶也可以插紅旗。
升國旗時我們該注意什麼:
舉行升旗儀式時,在國旗升起的過程中,參加者應當面向國旗肅立致敬,並奏國歌或者唱國歌。
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國旗,應當徐徐升降。升起時,必須將國旗升至杆頂;降下時,不得使國旗落地。
下半旗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降至旗頂與杆頂之間的距離為旗杆全長的三分之一處;降下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再降下。
不得升掛破損、汙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國旗。
國旗,代表的是一個國家,我們應該愛護。當國旗在奧運會場升起時我們是多麼的驕傲。
總而言之,國旗是不能私自掛來用做盈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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