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市委 “亲商助企”要求积极推动市轨道办(地铁公司)与西安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交流合作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市委 “亲商助企”要求积极推动市轨道办(地铁公司)与西安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交流合作

为落实市委关于“亲商助企”的工作安排,促进市轨道办(地铁公司)和西安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交流合作,共同服务大西安的交通建设,6月27日上午,受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民生同志委托,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高选良组织带领西安铁路信号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到市轨道办(地铁公司)进行调研交流。市轨道办(地铁公司)副主任(副总经理)祁国俊、马钢,运营分公司党委书记王鉴,市轨道办(地铁公司)监察审计部副部长任前新,建设分公司副总经理谢红,碑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哲,碑林区副区长程默,西安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彭举、通号(西安)轨道交通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经营中心主任许安等参加座谈。座谈会由高选良副检察长主持。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市委 “亲商助企”要求积极推动市轨道办(地铁公司)与西安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交流合作

在座谈开始前,市轨道办(地铁公司)主任(总经理)宋扬对高选良副检察长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介绍了西安地铁建设的相关情况。座谈中,西安铁路信号公司播放了专题宣传片,介绍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即将上市的新产品。之后,市轨道办(地铁公司)和西安铁路信号公司相关人员围绕地铁设备维护保养、新产品推广、信号系统在线检测、日常沟通联系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加强和完善良性互动机制,强化合作交流,为大西安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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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选良副检察长提议双方建立日常沟通联系机制,明确了具体的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亲商助企力度,强化对企业的走访调研,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并积极做好送法普法、廉政教育等相关工作。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来源|西安市检察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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