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注意!註冊資本認繳大有講究

註冊資本,可以說是所有創業者在準備創業時要遇到的第一個與自己專業無關的晦澀名詞,也是第一個要與新公司合規化發生關聯的事項,看似是一個小小的數字,其中學問其實不少。

先通俗的介紹一下什麼是註冊資本,就是你公司能承擔多少責任,比如註冊資本一個億,那麼你的公司在需要承擔經濟責任時,最多以註冊資本額為限,也就是一億元;當註冊資金是10萬時,那麼則只需要承擔10萬元的經濟責任。這也回答了大家常問的註冊資本錢多錢少的區別,即公司最高能承擔債務多少的區別,當然了錢多也就是實力的象徵了。這也回答了大家常問的註冊資本錢多錢少的區別,即公司最高能承擔債務多少的區別,當然了錢多也就是實力的象徵了。

「原創」注意!註冊資本認繳大有講究

為了鼓勵自主創業,2014年3月1日起,公司法修訂註冊資本由實繳制變為認繳制。認繳註冊資本後,資金何時到位,法律不再做強制性要求,由股東之間協商即可。

至於擬成立公司的註冊資本多少合適需要根據自己的情況以及同行業同區域公司作為參考,然後綜合考量決定。這個綜合考量意味著你公司發展的定位、經營的模式、融資的金額等等,這些都是需要你前期考慮設計好的,至少你心裡要有個大概。

比如你接了一個一千萬的單子,註冊資本金寫了一百萬。在這個一千萬單子的運營期間,你公司發生了一些事,導致破產。你接的這個一千萬的單子,本來需要賠一千五百萬,但你註冊資本只寫了一百萬,最多賠償一百萬就可以了。當然你必須再反過來想,你手上有一個一千萬的單子,你也不會考慮註冊資本一百萬的公司吧。註冊資本可以看成是,公司承擔的一種責任。

「原創」注意!註冊資本認繳大有講究

再拿一個在提供諮詢中遇到的真實案例來說,李紅和張明兩人成立了某有限公司,公司註冊資本100萬元,李紅佔股60%,張明佔股40%。雙方約定承諾註冊資本在50年之內付清。

也許不是做生意的料,第三年因經營不善,公司走向了破產的邊緣,李紅和張明連同公司一起被債權人一起告上了法院。

大家一定有所疑問,不是有限公司嗎?為什麼股東會成為被告?

按照《公司法》規定,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那也就是意味著李紅和張明先把100萬(60萬+40萬)認繳金額付清,雖然在公司章程中規定50年繳清,在承諾的實繳出資期限到來之前,股東沒有義務提前履行出資義務。但是在公司進入清算期以後,股東承諾的實繳出資期限雖然還未屆滿,但該股東的出資義務視為提前到期。在破產清算程序啟動後,資不抵債的公司無法全額償債,股東的出資義務更有必要視為提前到期,以提高債權人的獲償比例。所以,好好經營著公司可能沒事,但一旦要把公司關了,或者被迫破產,承諾的認繳年限得馬上兌現了。

「原創」注意!註冊資本認繳大有講究

註冊資本認繳制確實在很多方面大大降低了創業者註冊公司的門檻,對比以往的經驗,很多客戶朋友對註冊資本認繳制存在有幾個方面的誤區。在這裡,筆者就為大家解釋一下目前存在的普遍被誤解的三大誤區。

公司註冊認繳時限越長越好

公司的認繳時限並不是越長越好。企業應當根據企業自身的能力、經營規模跟創業規劃來確定企業的認繳期限。因為公司註冊之後,認繳金額、認繳期限等情況都會對外進行公示,認繳期限若是太長,反而會讓合作伙伴對公司誠信跟實力產生懷疑,影響公司經營。

認繳不等於“只認不繳”

公司註冊新政策,註冊公司可以“認繳”,但這並不意味著註冊資本可以“只認不繳”。這也是很多客戶容易被誤導的。企業應當在承諾的認繳期限以內把資金繳納完畢,同時還應要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相應責任。若是“只認不繳”就會影響到公司的誠信度,這對公司的長期發展並沒有什麼好處。此外監管部門會對企業進行抽查,若企業沒有按期兌現認繳承諾的話,監管部門就會依照《公司法》對其公司進行處罰,並且將其拉入“經營異常名錄”對外進行公示。

「原創」注意!註冊資本認繳大有講究

不花錢也能辦公司

可能很多朋友都有看過1元註冊公司的宣傳,但是沒有正確的理解。這也是一種誤解,認繳制是有一定額度的。理論上1元註冊公司雖然是可行的,但可以換位思考一下,若你是客戶,你會跟一個註冊資本只有1元人民幣的公司合作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合同嗎?事實上,註冊資本只是設立公司的條件之一,公司要想維持基本的運營,還需要考慮設備,場地,員工等條件,這些都是需要考慮的因素。

看到這裡,你是否對註冊資本已經有了一定的瞭解呢?掌握三大誤區,不踩雷不踏空,從容穩當。雲帆財稅願做你創業啟航的旗帆,助力每一個初創企業的蓬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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