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罕見」否決 長江財險擬任總經理任職資格

究其原因,銀保監會認為,宋靜剛不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不予核准其擔任長江財險總經理的任職資格。

事實上,在人事變動的背後,業界更應密切關注的是,一位高管的公司治理、構築業務模式能力等。

銀保監罕見否決

保險公司總經理除具有前款規定條件外,還應當具有以下任職經歷之一。例如,擔任保險公司分公司總經理以上職務高級管理人員5年以上,或擔任保險公司部門負責人5年以上,再或擔任金融監管機構相當管理職務5年以上。另外,其它足以證明其具有擬任職務所需知識、能力、經驗的職業資歷。

顯然,宋靜剛與此不符。長江財險二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宋靜剛曾任國電大渡河流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副總會計師兼財務產權部部長、國電長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總會計師、黨組成員、國電集團公司財務管理部副主任。

追根溯源,從長江財險2017年二季度償付能力報告起,宋靜剛擔任長江財險擬任董事、擬任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在此之後,宋靜剛以這一身份頻頻亮相。

例如,長江財險官網顯示,2017年6月8日,宋靜剛赴建設銀行(湖北省分行拜訪,7月7日,赴四川分公司(籌)進行現場調研,7月9日,赴山東分公司慰問員工並進行工作調研,7月21日,作長江財險2017年年中工作報告,11月1日,赴北京分公司現場調研指導工作等。

事實上,長江財險總經理變動頗為頻繁。從保險業整體看,除新開業保險公司任命的董事長及總經理,2018年以來共有15家保險公司變更了董事長,有10家保險公司變更了總經理。

業績承壓發展

例如,2017年10月26日,原保監會曾對長江財險下發監管函,主要是其在“三會一層”運作、關聯交易、合規與內控管理、內部審計、考核激勵、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問題。

2017年11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曾對長江財險發佈行政處罰決定書,因為其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履行可疑交易報告義務,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

從業務上看,長江財險也在承壓發展。2017年,長江財險營業收入4.99億元,較2016年的6.36億元,同比減少21.54%;營業支出6.08億元,較2016年的7.14億元,同比收窄14.85%,卻仍遠遠超過營業收入。

其中,長江財險保費收入7.68億元,較2016年的8.4億元,同比減少8.57%。長江財險保費收入居前五位的保險產品依次為機動車輛保險、企業財產保險、工程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責任保險。

此外,2017年,長江財險一些盈利項目轉為虧損項目。例如,匯兌收益由2016年的0.02億元變為-0.01億元;公允價值變動收益由2016年的-0.07億元變為-0.56億元。在此背景下,長江財險虧損持續擴大,由2016年淨利潤的-0.62億元變為-1.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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